第10节(2)

但他也没有帮这两个人打过官司,在科尼岛大道命案曝光前,连这两个小角色的名字都没听过。德鲁?卡普兰,布鲁克林一家法律事务所的所长兼律师,虽然无案不接,但也不知道过这两个人。他说,比尔曼这个名字有点耳熟,但却说不上来为什么。“如果这两个人上过法庭,你应该可以找到帮他们辩护的人。”他说,“这种事是有记录的。帮他们辩护的律师,愿不愿意跟你谈,是一回事,但要找出他们并不难。”

我早就查过了。伊凡科被起诉过好几次,每次都找义务法律人员协助,我用电话找到一个——其中一个死了,还有一个搬离纽约州了。她跟我说,除非当事人过世,否则她不便跟我说什么。而且,坦白地说,她也没什么好跟我说的。她曾经帮伊凡科处理过一起强奸未遂的案子,目击者并没有把伊凡科指认出来,她刚好在现场,利用这个机会要求法官无罪释放,成功了。这是她跟伊凡科仅有的接触。我的印象是:这一次她都觉得太多了。下一次,她选择代表强奸受害者,她是自愿的,还特别跟一个男同事交换。“因为我不确定自己能有效地替强奸未遂的嫌疑犯辩护。”她说。

我找遍了熟人,但完全找不到比尔曼的记录。我倒不认为他们有所保留,应该是他们手上也没有半点资讯。这点我很明白。比尔曼的名字首次出现在官方文件上的时候,尸体已经被贴上标签了。他在曼哈顿杀了两个人,在布鲁克林杀了一个人后自杀,实在看不出有必要去追究他之前的经历。

媒体觉得这事还有点新闻性,所以我知道的一点信息也是从报纸上看来的:他曾经因为一些轻罪被起诉,但是并没有坐过牢,最多是因为妨碍治安与酒后闹事被拘禁一个晚上而已,第二天早上就被释放了。他的罪行无非是私闯布朗斯维尔的民宅、坐地铁不买票,反正只是个不入流的小混混。

强盗、攻击、多人命案、谋杀——他们进步得还真快。当然伊凡科曾经有强奸前科,对于拨火棍的使用,更有别出心裁的创意,最后割断苏珊?霍兰德的可能也是伊凡科。但伊凡科没有射自己三枪,这应该是比尔曼的杰作,这样的话,假设他在西七十四街曾经用过枪,也很合理。他两次开枪都是打了三发子弹,最后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他把第七颗子弹射进自己的上颚骨,直抵脑袋。

两次用的是同一把枪,点二二吧,我猜。哪一种型号的呢?弹匣能装几发子弹?自杀之后,弹匣里还剩几发?他有没有重新装填子弹?

有太多我不知道的事情了。

我那个星期忙忙碌碌,只是我没有惊动警察和律师。有天下午,我到埃莱娜的小古董店帮她看店,她去参加一个拍卖会。我没卖掉什么东西,但也没有砸破什么东西,不赔不赚。

我参加了三场聚会,圣保罗两场,中午在西城一场。埃莱娜跟我还听了两场音乐会,第二场是来自布拉提斯拉发 的巴洛克乐团。埃莱娜说,她好像没有认识的布拉提斯拉发人,我说我以前有个朋友,在那里出生的。几年前在格林威尼村的聚会里见过他。他很小的时候就来到美国,记忆里只有下东城,皮特到麦迪逊之间的区域。以前的老建筑现在都被夷平了,他跟我说,这样也好。

我们当然不可能到布拉提斯拉发去,离开音乐厅之后,找了部出租车到格林尼治村,那里从谢里丹广场开始,一路都是地下室爵士乐酒吧。这里的观众对于音乐的关注程度不下于林肯中心,唯一的差别是这里的人喜欢用脚打节拍,独奏结束后少一些掌声而已。我们俩没说什么话,出了酒吧就直接回家。

在厨房的餐桌上,我说:“前几天,我做了个梦。”

“哦?”

“我不记得开头。有没有人记得梦是怎么开始的?”

“怎么可能?在梦开始之前,你就必须要有记忆才行;这等于是你在出生前,就有记性。不过,的确有很多人说,他们记得出生前的事情。”

“很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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