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根本没有见过那个女儿。”我说,“没有人雇用我,调查这起案件,纯属个人兴趣。”
“因为你是一个好公民,见义勇为,伸张正义。”
“正义应该已经伸张了吧。”我说,“记不记得我告诉过你,霍兰德夫妇被杀的那天,我曾经跟他们一块儿吃过晚餐?”
“好像有这么回事。我似乎记得你们并没有跟他们坐同一张桌子,是吧?你知道吗?上个月有个老人家,在地铁G线活活被人打死,G是我爸爸中间那个名字的缩写,但我不觉得我得打起十二万分精神,去把亵渎我父亲的那两个混蛋绳之以法。当然了,如果有人给我一笔钱去查,又另当别论了。”
“如果真有人雇我,不管是什么案子,”我说,“我就有工作干,有别的事情要忙了,不一定有工夫去查这种已经结了的案子。”
“单单这个理由就足够了,你应该去把你的执照弄回来。”他说,“你是认真的,对吧?我先打个电话看。”
他去忙活了二十分钟,给我一个名字,几个电话号码。“我不认识这家伙。”他说,“但是,有人跟我说,这个人很坦率,有什么说什么;不过,当你记不得埃塞俄比亚首都的时候,可别指望他跟雷吉斯 一样,会在一旁催你快点想。”
“我希望你跟他提起我的时候,没有把我说成是个老好人吧。”
“我明白你现在不知道该怎么谢我,不过,没关系,你会想出来的。”
那个把车停好,看着克里斯廷?霍兰德进门人身上有手机,于是他打电话报了警。二十分局立刻派了一辆巡逻车来察看,巡警回报现场了情况,一个小时之内,分局的两名侦探前来调查。这个案子原本是他们的,但是,局长眼见媒体报导几近疯狂,一时之间难以平息,于是当机立断,从北曼哈顿调来了刑事组探员,与当地警方成立了专案小组,负责此案。
“这案子明明是我们的,却得跟别人一起办,谁心里都不舒服。”丹?谢林说,“面子问题先放在一边。跟他们合作是比较好的。否则,查了不到一小时,就得把手上的工作放下来去开记者会,这样能有什么进展?刑事组的人知道怎么对付媒体,由他们出面跟记者打交道,我们全力调查,这就单纯多了。在布鲁克林那间公寓冒出尸臭前,我们其实已经掌握了嫌疑犯的姓名,也大致知道他们的长相。只要找到这些混混,就可以把他们抓起来了。除非这两个人死了,否则,休想逃离我们的手掌心。”
乔暗示我谢林不是一个很能干的人,但在我看来他算是很聪明的了。他有一点鲁莽,毕竟是来自中西部,虽然不严重,但是已经足以让乔这种在纽约混久了的老警察觉得他脑筋不够灵活、动作慢慢吞吞。看到他,就会让我想起一个叫做哈夫利切克的警察,也是从俄亥俄州来的。我很喜欢他,也很尊敬他,愿意常常跟他在一起。哈夫利切克的动作也是慢吞吞的。
谢林是明尼苏达州亚伯里人。进明尼苏达大学前,打过足球和篮球。大学一年级的时候,专踢足球,但是,却没被选进学校的金地鼠足球队。队员的身高最矮也得六英尺五英寸。
他的女朋友主修戏剧,毕业之后和他一起来到纽约,在餐厅打工,顺便旁听些课程。他则在某家公司当小职员,每天乘地铁上下班,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了纽约警察的招聘广告。他通过了考试,从此进入警界。他和女朋友的关系并没有维持很久,现在他也不知道她是留在纽约、是去了洛杉矶,还是回圣保罗老家去了。他不在乎,也懒得去问。我问他想不想念明尼苏达,他看我的眼睛,好像我是个疯子。
他们在拨火棍上找到半枚指纹,DNA检验报告一出来,他们就锁定了伊凡科,他是这么跟我说的。指纹只有一处,而且还残缺不全,本来没有什么价值,幸好靠着得到的信息找出了伊凡科的犯罪纪录,终于有了突破。
“是吻合的,”他说,“法医认为至少有六成把握。这证据拿到法庭,当然不能说铁证如山,但拨火棍上的指纹不全,有这样的结果,其实已经够了。换句话说,我们已经把这案子破了,可我们手上的证据却没有派上用场,法官和陪审团根本看不到我们的成果。真的上法庭,我们有DNA、他的精液、在现场掉落的毛发,还有法医在布鲁克林公寓里的尸体上搜集到的微量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