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3)

“听起来是越来越有意思了。”我说,“一个没钱的女孩,雇我们侦办一起已经结了的案子。她念哥伦比亚大学,住在上西城是不是?跟父母住在一起?”

“不是,她得东奔西走。她妈住亚利桑那,她爸住佛罗里达。”

“这个暑假她不会回家。”

“留在这里上暑期选 修课。她选了‘法国大革命与拿破仑’。”

“你就是在这堂课上认识她的?”

“这堂课挺有意思的。那些纨绔子弟也不是没知识,只是不知道用罢了。莉雅选了这门课,还在一家所谓的爱尔兰酒吧打工。这家酒吧很不地道,竟然还供餐呢。”他深吸一口气,“她今天休假。莉雅住在宿舍里,有三个室友。我想我们还是到百老汇跟一百二十二街交会口那边,找家咖啡馆再聊吧。”

“今天?”

他点点头。“我跟她约了一点钟。现在走还不算晚。”

“如果我说不呢?”

“那我就一个人去。”他说,“跟她解释,你在全力侦办克雷特法官失踪案 和林白之子撕票案 ,分不开身。”

“你觉得我一定会去?”

“我觉得你可能会去。”

“我想看电视,”我说,“有高尔夫球和大都会队的比赛。”

“该看哪个台,实在很难决定。”

“不管哪个台,都比到上百老汇的咖啡馆里浪费时间强。”账单还在桌上,我叹了一口气,伸手去拿。“我来付吧。”我说。

“我就知道你会付。”他说,“我们已经在办案了,这笔支出可以报。”

TJ,是我几年前在四十二街那里捡回来的。如今,杜斯 那一带已被改建成迪斯尼乐园了。他自命是我的助理,我也喜欢有这么个人在身边,从来没有想过要赶走他。没过多久,我就发现这小伙子着实能干。他的模仿能力中与生俱来的,从街头黑人小混混的黑话,到皇后区的说唱英文,学什么像什么。不管是布克兄弟 的西装,还是松松垮垮的短裤配突击者队的帽子,到他身上,看起来都很顺眼。

有一阵子,我们根本不知道他住在哪里;总觉得他的呼机号码就是他的永久地址。有一年圣诞节,我把从赛奥斯特区搬出来之后,就一直栖身的旅馆房间借给他住。那时,我已经跟埃莱娜结婚,搬到凡登大厦去了。但我是在对街保留了那个的房间,名义上是办公室,实际有点像个避难所。更何况这个房间还受到租金管制 的保护,除非被枪指着,否则在纽约,谁会放弃受租金管制约束的房间?我把TJ安置在这个房间里,顺便帮我打理生意。我还附赠了一个圣诞节礼物——电脑,当然也是由他负责照料。他总有办法从网际网络上找到一大堆相关资料,就好像从空气中变出来的一样。埃莱娜也买了一部电脑,两个人隔着马路传电子邮件,而且乐在其中。就像一对拿着两个罐子,中间拉条线的小孩。埃莱娜一直跟我说,她可以在十五分钟内,就把我教会。改天吧,我总是说。

我总能找到事情给TJ办,跑腿,处理文件之类的,希望他别在刀口上讨生活。这也不难——我的工作本来就不是极端危险的那种——但他还是挨过一次子弹,受伤之后的TJ,热情毫无减退。他有时帮埃莱娜看店,态度自信而骄傲,对客户却又不失尊敬亲切,让人误以为他在索斯比拍卖行受过训练。最近他把时间都耗在哥伦比亚大学,穿着条卡其裤,上面套件马球衫,觉得什么课有趣,就进去旁听。其实,没有登记、没缴交旁听费,这么做是不行的;但是,有几个教授认识课堂上所有的学生?就算是有几个注意到了,也一定是以为这个人真的对他们的课有兴趣,只是不想拿学分罢了。

埃莱娜知道他是这么打发日子之后,曾经表示她可以赞助学费。这个点子可把他吓坏了。一年两万五至三万的学费,把他放进教室里,听一样的内容?唯一的差别就是混张文凭,再用和以前一样谋生?这有什么意义?

在去地铁的路上,我说:“伊凡科、伊凡诺夫,其实是同一个名字;只是一个是俄罗斯,一个是乌克兰拼法而已。听起来不错,但也就是英文里的约翰逊之类的名字。”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个工作吗?”他说,“因为每天都可以学到新的东西。”

“是啊,是克里斯廷,对吧?”

“你说什么?”

“她觉得整个事件是有人设计的,幕后黑手就是霍兰德夫妇的女儿,她的表姐,克里斯廷。她认定克里斯廷是凶手。”

“这个嘛,”他说,“反正不是简?奥斯汀杀的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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