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了一叠莫特利的画像副本和至少一寸厚的名片出去,吃完东西后就往市中心走。我走遍切尔西区的旅馆和出租公寓,再往下走到格林威治村。我算好时间,赶上了派瑞街的聚会。七十多个人挤在仅可容纳四十人的房间里,我到的时候座位已满,只剩下少许宝贵的站位。聚会的内容相当精彩。中场休息的时候人潮渐退,我才占到了一个座位。
聚会十点结束。然后我又绕到一些比较低俗的酒吧转了一圈,克里斯多夫街的靴子与马鞍,格林威治街的牛仔厨房,西街上沿河的无照酒吧等等。同性恋酒吧里总是弥漫着烟雾朦胧的气氛。在现在这种爱滋病风行的年代,我发现那里的气氛更显得不安。可能是因为那里的人,尽管大都穿着优雅的厚棉上衣和牛仔靴,抽着万宝路香烟,轻酌小饮,但人人都像颗定时炸弹,随时都面临着遭病毒传染或发病的可能。不论他们自己清不清楚这种状况,我却一眼看穿他们每一个人。
我凭着一丝微弱的灵感到同性恋酒吧。第一次在伊莱恩公寓看到莫特利时,他的穿着就像那些城市牛仔打扮一样,脚上也穿了一双有金属鞋尖的靴子。我不得不承认,这仍不足以证明他是一个喜好作牛仔打扮的同性恋。但也不难想像他混迹在同性恋酒吧里的情景:斜倚着身子,强壮而修长的手指握着啤酒瓶,无情的双眼冷冷打量着四周。就我所知,女人是莫特利攻击的对象,但却无法确定他是否歧视女性。如果他不在乎性伴侣的死活,也应该不会在意其性别。
所以,我四处展示他的画像,打探他的消息。有两个酒保觉得莫特利看起来相当眼熟,但却无法确定。西街一家酒吧,周末时有服装规定,必须穿厚棉衣或是皮衣。穿着两者兼备的保镖把西装笔挺的我拦了下来,指着说明告示。
看看四周穿着牛仔裤和飞行夹克的人也进不去,他们的门禁果然森严。“我不是来找乐子的。”我告诉他,并把莫特利的画像拿给他看,问他是否认得此人。
“他做了什么?”
“他伤了一些人。”
“我不会白白提供线索。”
“我也不会让你吃亏。”
“让我瞧瞧。”他拿下太阳眼镜,把画像凑到眼前仔细打量,“对了,就是他。”他说。
“你认识他?”
“我见过他。算不上是常客,不过我认人的功夫特别好。”
“他来过几次?”
“记不得了,四五次吧。第一次见到他,大概是在劳工节①前后,也许更早一点。之后他还来过,呃,四次。也许他现在来的时间比较早,我没有再见过他了。因为我九点才开始上班。”
“他的打扮如何?”
“他吗?我不记得了,实在没有什么印象,大概是牛仔裤靴子之类的吧。我从来没有拦过他,所以不论他穿什么,一定是合乎我们规定的。”
我又问了一些问题,把名片给了他,并让他留着画像。我告诉他,若是不会严重影响他们的着装规定,我想进去给酒保看看莫特利的画像。
“凡事都有例外,”他说,“你是警察,没错吧?”
“便衣。”我答,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会冒出这句话来。
“嘿,便衣警察。那更好了,不是吗?”
“是吗?”
“没问题。”他戏剧化地叹了一口气,然后开口说,“老兄,就算你穿了龙袍,我也让你进去。”
我跑完所有的酒吧,正好过了午夜。其实还有很多地方我可以去试的,俱乐部的宵夜时间才刚刚开始。但是,我所知道的都关门大吉了,都是受了世纪黑死病的影响。当然其中也还有一两家仍在营业,而且今晚我也知道了几家新开的。我相信,莫特利这时候一定在其中一家,等待别人邀请他到俱乐部后头的厢房一聚。
但是时间已晚,我也累了,实在没有精神再去找他。我徒步走了十几条街,企图清除鼻腔里混合的变质啤酒、下水道的废水、皮革、硝酸水以及地下室里灰尘的腐臭味。走路的确有帮助,如果不是白天已经走了一大段路,我会一路走回家去。最后我还是跳上一辆开过来的出租车,搭车回家。
回到房间我才想起伊莱恩,但时间已太晚,不好打电话给她。我花了很长时间冲澡,然后上床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