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根本想不起来这个名叫弗朗西丝的亲戚。难道我有哪个表兄弟的妻子名叫弗朗西丝?或者她是哪个亲戚的小孩子,我所不认识的家庭新成员?
“你确定这是个女人?”
“那当然。”
“因为有些男人的名字也叫法兰西斯,所以……”
“你当我不知道啊?这是个女人,自称弗朗西丝。你连自己的亲戚都不认识?”
我确实不认识她。“她讲的是我的名字吗?”
“她说马修·斯卡德。”
“然后她要我一回来就回电话给她?”
“没错,她最后几次打来时已经很晚了,但是她仍强调,无论多晚都要你一回来就打给她。”
“但她却没留电话?”
“她说你知道。”
我站在那儿皱眉苦思,突然想起数年前还是警察时,我在第六分局担任刑警。“斯卡德,你的电话,”不知是谁也说过,“你的亲戚弗朗西丝找你。”
“天哪。”我说。
“怎么啦?”
“我知道了,”我对雅各布说,“一定是她,错不了。”
“她说——”
“我知道她说什么,没关系。你做得很好。我只是一下子想不起来。”
他点头,“有时会这样的。”
我以前确实知道她电话,现在当然已经忘记了。我曾经好几年都记着那个电话号码,现在却无法从记忆中找出来。不过,我的电话薄里有。从最后一次拨那个号码之后,我已经数次重新誊写过我的电话薄,显然我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再用到这号码,所以每次整理时我都把它保留下来。
当时我在电话薄上写的名字是伊莱恩·马德尔,地址是东五十一街。看到那串数字时,它们一下变得很熟悉。
房间里有电话,但我没上楼,而是穿过大厅走到公共电话旁,扔了一枚铜板,打了这个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