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我听到钥匙插进门锁里的声音。
幸好有两道锁,而且我进门后又都重新锁上了(其实我是可以干脆再拉上门闩,免得能从外面打开,不过这种我早就不干了,因为那样反而会让人知道里面有贼,最后招来一两名警察上门)。我全身僵硬,心脏上升到离我扁桃腺只有一两英寸的地方,身上那些各种除汗药广告提醒过的点线面全部湿透。钥匙在锁里转动,弹簧拉开,有人说了什么我听不清的话--对另一个人或者对着空气--然后另一把钥匙也进入了另一道锁,我不再僵硬,开始移动身体。
卧室有扇窗户--和任何普通的卧室一样,不过窗户上装了台空调,所以不可能很快打开。另外还有扇小窗户,虽说足够我钻过去,可不知哪个扫兴的家伙在上面装了一道铁栏杆,防止可恶的小偷爬进来。这下倒也防止了可恶的小偷钻出去,不过扫兴鬼当初可能并没想到这一点。
我放弃了窗户,然后扫了一铺着蕾丝床罩的床,想把自己塞进床底下。不过弹簧垫和地毯之间实在没多少空间。也许可以硬塞进去,不过我会很不舒服。再说藏到床下实在是有损尊严。这是老掉牙的手法。
按理说卧室的衣柜也是同样的琐碎无聊,不过舒服很多。钥匙还在第二道雷布森锁里转动着,我已经倏地冲进了衣柜。先前我打开过,还一一摸了里面衣裳,检查过帽盒,希望里头不只是帽子。奇怪的是当时竟然上了锁,钥匙就挂在锁上等着我去转。真不知道目的何在,可偏偏就有人爱玩这一套。可能是因为如果他们把钥匙放在别处,每次换鞋的时候,光找钥匙就要花很多时间,而且我猜锁上门又把钥匙留在锁里,多少是一种心理安慰。之前我没从她衣柜得到任何东西,即使她有毛皮大衣也已经藏起来了,而且我不喜欢偷毛皮,所以也没打算摸走她的意大利名牌皮鞋。
总而言之,当时我懒得再锁上橱门,所以这会儿也就省了开锁的麻烦。我闪了进去,从身后拉上橱门并关好,滑进两套微微散发着香水味的礼服之间,然后将它们理整齐,深呼吸一口,不过远远无法充满我疼痛的肺部,然后仔细倾听,前门打开,有两人进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