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国民党军委会副参谋总长白崇禧上书蒋介石,称共党“袭击友军,制造内战,扩张势力”,实“包藏祸心”,“然而在抗战之现阶段中,若断然处置,则投鼠忌器,若听其演变,则滋蔓难图”,为此,白建议“于适当地带,划定第十八集团军作战之区域,同时令新四军编入十八集团军战斗序列,一律集结于此区域内,授以攻敌任务,指定攻击目标,如此则既可限制其活动之范围,复可免除滋生事端之口实,若其不遵约束,抗命称兵,则彼罪恶既?,自当绳之以法,而是非可大白于天下矣”。白崇禧提议的方法为:(一)在漳河以北之地带,划定第十八集团军作战区域,并明白规定中共活动之范围,只限于此区域不得有所逾越;(二)将黄河以南之豫鲁皖苏等省之新四军或与该军有关?游击队,一并集中于指定区域以内,彼此既有明确之界线,可免相互摩擦,减少祸端;(三)严格限制其军队之人数与编制,不得擅缴民枪,滥事扩充,同时对于在本区域范围以外之共产党宣传及其活动,亦当设法取缔,以免民心动摇;(四)十八集团军在指定区域内之行政官吏,由十八集团军荐请中央委派。
白崇禧的建议显然颇符合国民党众多高层领导人此时的心理。故几天之后,国民党军令部第一处就受命正式拟定了划分十八集团军和新四军作战区域的四种方案上报审批。这四种方案分别是:
A“更战斗序列,将第十八集团军及新四军划为一个战区(冀察),委朱彭为战区总副司令案”,令两军全部开入旧黄河河道以北(指自山西介休、平遥、太谷、长治,河北邯郸、馆陶,到山东齐河以北)之冀察两省和晋东北及冀鲁交界地区;
B“不变更战斗序列,明确律定第十八集团军及新四军之?战区域案”,令第十八集团军开赴旧黄河以北,新四军集中江南京芜地区分别执行作战任务;
C“就第十八集团军及新四军现在态势,按兵力大小划分数个作战区域案”,即划分冀中、冀北、晋东南、晋北、冀察晋、京芜六个区域为第十八集团军及新四军的作战区域;
D“就十八集团军及新四军现在分布情形,于黄河以北及长江以南划分两个作战区域案”。
根据方案制订者所列理由,此四种方案中之A案显然最具吸引力。其理由为:“一、在目前一般之态势,冀察战区除?部少数县外,已为该集团军非法占据,根深蒂固,非短时间可以收复,故委以冀察战区总副司令,亦仅系加委之手续而已;二、战区之作战地境稍有固定永久性质,既经明确划分,任务与防地自然明显,则其越境非法行动无所藉口,我之监视亦?容易;三、派遣国军再度进入冀察战区亦难恢复原有之地位,且易惹起更不良之结果;四、冀察有平津通保及张家口各大都市,平津平绥平汉津浦等铁路线,为倭寇侵略地之后方,该集团军如遵行该方面之作战任务,于抗战前途亦属有利;五、委以崇高之名义,减少其非法占据之地域,且足以表示中央宽大之怀。
根据上述理由,国民党中央决定以第一方案为基础,制订全面解决两党军事关系的划界谈判草案,与共产党重开谈判。这样一来,前此之谈判均告停止,两党又开始正式举行划界谈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