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创世记(第一节)

她在风最大的日子里晾晒最宽大的床单。她就盼着摩门教徒敲响房门。每当工党人士在工人居住地组织选举,她就把一张保守党候选人的照片贴在窗上。

她从未听说过爱恨交织这种复杂的情绪。要么是朋友,要么是敌人。

敌人:魔鬼(千变万化)

隔壁邻居

性(千变万化)

鼻涕虫

朋友:上帝

我家的狗

马奇阿姨

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说

鼻涕虫药丸

最初,还有我。我被她拖入了一场抵抗“我们以外的世界”的拉力赛。对于生养子女,她怀有一种神秘的心态。倒不是说她生不了,而是她不想生。玛丽亚抢先一步,处女生子,她一直怀恨在心。所以她退而求其次,安排别人找个弃儿来。那就是我。

印象中,我一直知道自己很特别。我们家没有《三圣贤》,因为她相信世上没有圣贤,但我们有羊。在我最早的记忆里就有这样一幕:复活节时,我坐在羔羊背上,她跟我讲“牺牲的羔羊”这个故事。那只小羊让我们吃了好几个礼拜天,配土豆。

礼拜天是主休日,是整整一周里最精神昂扬的一天。我们家有台收音机,正面的桃花心木板让人过目难忘,调频道用的是一枚胖鼓鼓的胶木圆钮。通常,我们收听的是轻松音乐频道,但礼拜天总是听全球服务频道,以便母亲记下传教士们的进展。我们的《传教地图》可精美呢。正面可见所有国家,背面有一列数字表格,它能告诉你部落名称以及他们各自的特色。我最喜欢16号部落:喀尔巴阡山脉的布足勒。那个部落的人相信,如果有只老鼠找到你掉下的头发、并用它造了窝,你就会犯头疼。如果那个老鼠窝够大,你说不定就会失心疯。据我所知,还没有传教士拜访过他们。

每逢礼拜天,我母亲总是起个大早,十点前不允许任何人进入客厅。那是她祈祷和冥想的地方。她总是站着祷告,因为她的膝盖不好,就像波拿巴总是骑在马背上发号施令,因为他个子不高。我确实认为,母亲如此享受和上帝的关系,很大程度上和那种高低形势有关。她把《旧约》看得滚瓜烂熟。倒不是说驯良的品德或逾越节的羔羊很适合她,她宁愿身陷恶战,和众多先知一起冲杀在前线,每当所预言的毁灭没有实现,她就会愠怒。毁灭倒是时常发生,究竟出于她的意愿还是上帝的意愿,我说不上来。

她的祷告一成不变。首先,她感谢上帝让她活着看到新的一天到来。接着,她感谢上帝让全世界再活一天。随后,她谈论自己的各路仇敌,那是她所做的最接近教义问答的事。

一旦“复仇在我,我主说”的祷词穿透墙壁,传到厨房里,我就会把水壶坐上炉。水开、泡茶所需的时间刚好吻合她最后一项程式:列数病人的名单。她很有规律。我往茶里加牛奶时,她肯定刚好走进来,猛灌一大口茶,说出的话必在这三句之内:

“我主真好。”(冷钢般的眼神盯着后院。)

“这算什么茶?”(冷钢般的眼神盯着我。)

“《圣经》里年纪最大的人是谁?”

最后这句,当然还有一系列衍生变体,但总逃不脱《圣经》考查问答。我们的教堂举办很多小测试,母亲希望我能赢。如果我回答正确,她就再考我一题,如果我答不上来,她就发火,但幸运的是这火不会发太久,因为我们必须收听全球服务频道。总是这一套:我们一人一边在收音机旁坐好,她端着茶,我握着拍纸簿和铅笔。《传教地图》就搁在我们面前。遥远又缥缈的声音从收音机喇叭里传出来,带给我们传教活动、新教徒皈依,和问题争端方面的新闻。节目结束前,会请求您的祷告。我必须把一切原原本本地记下来,母亲才能在当晚向教堂递交她的汇报。她担任传教秘书一职。对我来说,《传教近况汇报》不啻于重大考验,因为我们的午餐就指望它了。如果情况良好,没有发生死亡事件,皈依信徒也很多,我母亲就会炖大块肉。如果不信教的那些人不仅冥顽不化,甚至大开杀戒,母亲就要耗上一整个上午聆听“吉姆·里弗斯的灵修祷文选读”,我们就不得不吃煮鸡蛋配烤士兵 [1]。她的丈夫是个很好相处的男人,但我知道,这种食物也会让他很沮丧。本来,他是可以自己做饭的,但我母亲坚信,我们家只有她才能分清什么是炖锅,什么是钢琴。在我们看来,她是错的;但在她看来,还是她对;真的,问题就在这里。

不管怎样,我们熬过了那些个上午,到了下午,她和我会散步遛狗,而我父亲负责清理所有的鞋子。“看人要看鞋,”我母亲说,“瞧瞧隔壁那家。”

“喝!”当我们走过邻居家门前时,我母亲狰狞地念叨一句,“只有他们才会把马西波的处理商品目录里的每一样东西买回家。魔鬼自个儿就是个酒鬼!”(我母亲经常杜撰神学警句。)

马西波拥有一家大商店,他家的衣服很便宜,但穿不久,闻起来还有股工业胶水味儿。每逢周六清早,失意人、穷光蛋和邋遢鬼会彼此较劲儿,在他们买得起的衣服堆里挑挑拣拣,再去杀价钱。我母亲宁可绝食,也不想被人看到出现在马西波的店里。她把对那地方的恐惧之情全都灌输给了我。我们认识的很多人都去那儿买东西,所以你很难说她是公正的,她从来就不具有显著的公正性。她爱,她恨,所以她恨马西波。有一年冬天,她被迫去那里买了一件束腹胸衣,结果就在那个礼拜天,圣餐仪式举行到一半时,有根鲸骨扎出来,刺伤了她的肚皮。整整一个小时,她无计可施。等我们回到家,她就一把扯下胸衣,把那根支棱出来的鲸骨插在天竺葵旁,以作扶持,但留了一片布料给我。我至今保留着这片布料,每当我受尽蛊惑想去裁件束腹胸衣,就会想起那根鲸骨,心里也就有数了。

母亲和我会步行上山坡,小山矗立在街道的尽头。我们所居住的小镇像是从山谷里偷来的,烟囱和小店铺挤挤挨挨,不带花园的小房子背靠背地凑在一起,整个儿乱成一团。群山围绕着我们,我们镇一路延伸到奔宁山脉,时不时被哪个农场或战后遗迹阻断一下。以前还有些旧坦克,但政府把它们挪走了。小镇犹如一大块墨迹,街巷从中渗出,蔓延到绿色里,稳稳地向上攀升。我们家几乎就在这条长而又长的街道的最顶端。那是条高低不平的石板路。当你爬到山顶俯瞰就能望见一切,就像耶稣在尖塔上,只不过没那么诱惑人心罢了。朝右望去,能看到跨越峡谷的孔桥,桥后面就是艾丽森租房区,每年一次的市集就在那儿举行。母亲允许我去赶集,条件是帮她带一盆黑豌豆回家。黑豌豆的模样酷似兔子粪,泡在吉卜赛鸡肉汤里炖至黏稠,味道好极了。吉卜赛人的日子过得乱七八糟的,整夜都不睡,我母亲管他们叫“通奸犯”,但总体来说我们相处得不错。苹果棒糖被摸走了,他们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时候,如果人不多,而你钱又不够,他们仍然会让你免费坐一次碰碰车。我们老是绕着大篷车打仗,小街上的孩子——比如我——和大街上的富家子弟对打。有钱人家的小孩子去布朗宁[2] ,放学后也从不留校吃食堂。

有一次,我去买黑豌豆,快要回家时,有个老太婆突然抓住我的手。我还以为她要咬我呢。她看了看我的掌纹,大笑了几声。“你永远不会结婚,”她说,“你不会,而且你一生漂泊。”她没有要黑豌豆的钱,告诉我赶紧跑回家去。我跑啊跑,使劲想弄明白她的话是什么意思。其实我根本没想过结婚的事。我统共才知道两个终生未嫁的女人,但她们都很老,和我母亲一样老。她们经营着一家文具店,周三我去买漫画书时,她们时常送我一条香蕉饼干。我很喜欢她们,也常在母亲面前提起她们。有一天,她们问我,要不要跟她们去海边玩。我跑回家,大呼小叫,忙着倒空储蓄盒,想买把新的沙铲,可我母亲开了铁口,一锤定音:不行!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行,她不愿意解释。她甚至不让我回去跟她们说我不去了。后来,她还禁止我去她们店里买漫画书,让我去另一家店买,哪怕那将远得多。我很难过。也没从格林斯比的店里得到过哪怕一条香蕉饼干。几个星期后,我听到她把这事儿告诉了怀特夫人。她说她们的激情是不正常的。我还以为她在说她们往糖果里添加化学剂呢。

母亲和我爬啊爬的,把小镇抛在了身后,直到爬上山顶的纪念石碑。风总是很猛,所以母亲必须多戴几只帽夹。通常她只戴头巾,但礼拜天不戴。我们坐在石碑下,她感谢主让我们顺利地爬上山顶。然后即兴发挥,对世界自然本性、人类的愚昧荒唐和不可避免的上帝的愤怒发表一通讲说。之后,她会给我讲一个故事,故事里有个英勇的人,鄙视肉体欢愉,转而信奉上帝……

那故事说的是“皈依的清扫工”,那个污秽而堕落的人沉溺酗酒,恶习多多,但在烟道里刮煤灰时突然看到了上帝的灵光。他心神狂喜地待在烟道里,许久都不肯出来,他的朋友们以为他快不省人事了。好不容易才劝服他爬出来。那些人说,尽管那张沾染煤灰的脸变得难以辨认,却熠熠闪光,犹如天使的脸庞。后来,他成了主日学校的导师,再后来就死了,飞往荣光之地。还有很多这样的故事,我尤其钟爱“哈利路亚巨人”,那个自然界里的异类本有八英尺高,却经由虔诚祷告,缩到了正常人的六英尺身高。

时不时地,母亲会把自己的皈依故事讲给我听,那事儿十分浪漫。我经常琢磨,如果素以罗曼史小说闻名的密尔斯和伯恩出版社能贯彻复兴宗教的政策,我母亲准会成为明星人物。

有天夜里,她误打误撞地走到斯普拉特牧师的“荣光神圣征途”——那是个帐篷,搭在空地上,斯普拉特牧师每天晚上会在那里谈论被诅咒者的命运,并展示治愈疾病的圣迹。他给人的印象非常深刻。我母亲说他长得像埃罗尔·弗林 [3],但更像圣人。在那个星期,很多女人找到了上帝。斯普拉特牧师的部分感召力源自他的兼职:拉兹伯恩锻铁工厂的广告经理。他很懂得放饵。“放饵没什么错,”当《时报》记者略带嘲讽地问他为什么给新近皈依的信徒发放盆栽植物时,他回答说,“我们的职责就是:得人如得鱼。”我母亲听闻此言便前去皈依,他给了她一本《圣歌》,又要她在圣诞仙人掌(没有花的)和铃兰之间选一种。她选了铃兰。第二天晚上,我父亲也去,她吩咐他一定要选仙人掌,可排到他时,盆栽全都分光了。“他就是没进取心,”她总这么说,停顿一会儿又说,“上帝保佑他。”

分完盆栽,斯普拉特牧师会和“荣光神圣征途”团的参加者们一起待一会儿,就是在那时候,我母亲发现自己对传教事业产生了恒久的兴趣。牧师自己在丛林和别的炎热地带逗留过很长时间,感化异教徒。我们有一张他的照片,举着长矛的黑人围着他。我母亲把它珍藏在床头。我母亲和威廉·布莱克[4] 有几分神似,她能看到异象和梦境,而且时常分不清跳蚤脑袋和国王的差异。幸好她不会画画。

有天晚上她走进夜色,思索自己的生活,思索什么事可能发生。她也思索自己办不成的事。她的叔叔曾是个演员。“非常优雅的哈姆雷特。”《时报》上曾这么说。

无论是锦绣还是抹布都化为旧日时光,而时光流逝。威尔叔叔死时身无分文,状如乞丐,她现在也不年轻了,世人又没善心。她曾经喜欢说法语,喜欢弹钢琴,但这些事儿究竟有何意义呢?

***

[1] 英国式餐点,烤面包片切成小条,蘸嫩白煮蛋的蛋黄液吃。

[2] 类似童子军的女子教习营。

[3] Errol Flynn,美国20世纪四五十年代的动作巨星。生于澳大利亚,后随父母移居伦敦。1933年,他进入好莱坞。两年后,因主演《铁血将军》一炮而红,成为当时炙手可热的动作影星。但也有丑闻,曾犯下三起未成年少女强奸案。

[4] William Blake,19世纪诗人,英国第一位重要的浪漫主义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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