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第三章自动自发(5)

经理人是创新系统的维持者

创新系统光靠建立和保护还不够,它还需要长久地维持。创新是个持续不断的过程,经过一定的时间周期才能看到相应的绩效。要使创新产生持续的绩效,就需要持续地维护和改善创新系统。

1?持久维护

经理人需要记住,创新只有开始没有结束,它贯穿在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中,“生命不已,创新不止”。一旦创新停滞下来,它就不会再产生绩效。创新不是一个个偶发事件,而是与工作运转同时存在的系统。创新系统需要定期梳理,不断补充新知识、新技能,以保证它的持久动力。

2?不断改善

创新系统并非一成不变,它需要依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自身。市场在发展、知识技能在发展,这就必然要求创新系统也随之发展。

3?表彰创新

大力表彰创新,是刺激创新的有效手段之一。人们只有在创新中得到自我价值的实现和成就感,才能在工作中自动自发地去创新。海尔就有这样一个好方法,哪个员工有了新发明或创新举措,就用该员工的名字来命名该发明或创新,如“晓铃扳手”、“启明焊枪”等,大大激励了员工。

第三节创新需要方向

几个世纪以前,人类社会的创造发明都来自于个别天才,而如今,推动社会发展的重大创新几乎都来自于企业和组织。创新不再是神秘的、专属于天才的产物,而是当今社会中理性的、有章可循的工作系统。

创新是一件实实在在的工作,只有明确了方向,它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给创新设目标

没有目标的付出就是浪费资源,没有目标的创新也不会得到好结果。人们常说要以“创新为目标”,然而这个创新却是宽泛的、含糊的。创新本身是一个持续的工作过程,没有终点。我们不可能在创新的终点得到益处,只能在创新的过程中,在它实现一个个目标时,得到益处。日常工作中设定目标的SMART原则,对创新同样适用。

MART原则一S(Specific)——明确性

用明确的言语表述创新目标,让人们可以清晰地记住、重复该目标。

MART原则二M(Measurable)——衡量性

创新目标是可衡量的,依据数据或其他结果,可以看到通过创新要创造多少具体的利润,提高多少具体的效率。

MART原则三A(Attainable)——可实现性

创新目标要求结果是可以实现的。一方面它具备一定的难度,不是轻易就可以实现的,这可以激发人们付出更多的努力;另一方面它不是绝对无法实现的,避免人们丧失信心。创新目标是人们通过较大的努力并最终可以实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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