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企业信贷融资
就债权融资而言,目前国内的融资手段相对单一,银行贷款是企业债权融资常见的一种方式。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是我国企业获取资金的重要渠道,尤其由于目前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够完善,直接融资渠道还比较狭窄。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逐渐从贷款额度管理改为资产负债管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更为小心谨慎,同时由于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经济中,企业经营存在着更高的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因此,中小企业通过银行融资是有一定难度的。因此,中小企业应学会充分利用各种信贷融资工具,提高自身融资能力。信贷融资不能简单等同于贷款,商业银行能够提供的融资工具、结算产品在不断丰富,融资方式趋向多元化,企业也应学会有针对性地选择,以降低资金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一、企业信贷融资的途径
1.普通贷款
普通贷款即一般的商业银行贷款,适合所有中小企业,按照贷款期限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企业必须提供一定形式的担保才能获得。担保形式一般包括抵押、质押和信用保证三种,用于抵押的财产多为房屋、机器或土地,抵押率通常不超过70%;质押贷款要求以当事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押物,质押率一般不超过90%;信用保证方式则需要借款人向银行提供有足够偿债能力的第三方(通常为企业),为贷款提供保证承诺。
2.票据融资
票据融资主要指票据贴现,即企业通过转让未到期承兑汇票权利获得短期融资,适合于票据结算量较大的中小企业。可以贴现的票据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无论哪种票据,一般都可以迅速从银行获得融资。另外,信用证、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业务本身主要是一种结算工具,但当银行收取保证金比例低于汇票面值时,就有了融资功能。票据业务的发展对解决企业、特别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加速企业资金周转,减少相互拖欠,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企业间商品交易新秩序的建立等已经起到了非常明显的作用。目前票据签发和承兑主要集中在大中型企业,但经过多次背书转让,与其业务相关联的众多中小企业成为最终持票人,商业银行在利益驱动下都很愿意为这些中小企业办理票据贴现。
3.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是商业银行受委托人的委托向企业发放的贷款,适合于各种类型的中小企业。但这类贷款的借款人是由委托人指定的,商业银行只负责代为发放、管理,因此,企业应加强与委托人的沟通,争取他们的支持。委托人一般包括政策性银行、政府职能部门、企业等,前两类委托人的贷款对象往往是特定的企业群体,如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商务部委托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主要面向外贸企业,农业发展银行主要面向乡镇企业,计华投资管理公司主要提供轿车零部件国产化配套资金等。其他的委托人,如企事业单位、保险公司等,其指定的贷款对象不拘一格,往往取决于借款人与委托人的关系。
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第二章企业信贷融资4.贴息贷款
贴息贷款是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形式,由政府部门负责贷款的全部或部分利息,银行提供贷款。贴息贷款重点支持那些国家产业政策、区域经济政策和资源环保政策需要扶持的企业,如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市场潜力大的企业;有技术创新,向“小而精”、“小而专”、“小而特”方向发展的企业;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能增加就业和有能力还本付息的企业;市场效益型、科技联合型、资源开发型和外向型企业等。贴息贷款种类很多,一般哪个部门确定贴息就由哪个部门负责补贴,如原国家经贸委作为主管部门的国债技改贴息贷款涉及面最广,该贷款主要由工商银行承担,其他银行也有参与。国债贴息特别适合存续期较长、必须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换代的中小企业。
5.应收账款融资
应收账款融资即企业用应收账款做质押取得贷款或者将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以获得所需资金,特别适合为大型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将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融资主要是保理业务和福费庭业务两大类,均起源于进出口贸易,前者适合于短期融资,后者适合中长期融资。保理业务是保付代理业务的简称,适合于进行短期融资,目前我国银行在国内贸易中也开展了保理业务,称国内保理业务。利用保理业务,企业可以迅速地筹集到短期资金,以弥补企业现金流的短缺,改善企业财务结构,同时还可以获得银行的金融服务。保理业务又分为有追索权的保理和无追索权的保理,有追索权的保理是当购货方在到期不能偿还应收账款时,银行有权让供应商偿还款项。而无追索权的保理是当购货方没有还款时,由银行承担未付款风险。
本章主要介绍普通贷款、票据融资、委托贷款。应收账款质押和保理融资在其他章详述。
二、银行贷款
(一)银行贷款及特点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银行贷款在企业所有融资渠道中所占比重是最高的。企业对融资的需求不同,对融资渠道的选择就不同。如果需要一种风险低、成本小的资金,银行贷款是最合适的。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合理利用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解决资金困难、取得经营成功的重要手段。作为一种有着悠久历史的融资方式,它具有如下特点:
(1)贷款的主要条款制定只需取得银行的同意,不必经过诸如国家金融管理机关、证券管理机构等部门的批准,与其他商业性融资形式相比,手续较为简单,融资速度快。
(2)在经济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如果需要变更协议的有关条款,借贷双方可以灵活地协商处理。与采用债券融资因债券持有者较为分散,难以得到所有债券持有者的变更许可相比,商业信贷较为灵活。
(3)商业信贷由借款者和贷款者直接商定信贷条件,无需做广泛的宣传与广告推广,无需大量的文件制作,因而融资成本较低,且借款利率一般低于债券融资的利率。
(4)银行贷款利息可以进入成本,取得所得税前抵减效应,从而相对减轻企业税负。
(5)银行贷款是企业最便捷的资金来源。由于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时间长、成本较高,所以债券融资目前主要适合于大中型公司制企业。而银行则可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相应给予恰当的贷款,从而成为中小型企业长期资本的主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