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创新:联号制和子母公司

所谓联号,大多是由一个财东出资(或一个为主)对在各地所经营的不同行业的商号以子母形式进行管理的一种体制。这种联号,有些类似西方资本主义企业的子母公司,是晋商科学合理的内部组织结构的一大特征。

山西商人联号制的总号,一般在山西,分号遍布各大商埠和城镇。太谷县曹家就是一个总部设在山西,以这种联号制形式,管理着庞大“子公司”的“母公司”。它通过励金德账房管理设在太原、潞安及江南各地的商号,通过用通玉账房管理设在东北的各商号,通过三晋川商号管理设在山东的各商号。如励金德管辖的彩霞蔚,是曹氏规模最大的绸缎庄,而彩霞蔚又管辖着张家口的锦泰亨、黎城的瑞霞当、榆次的广生店、太谷的锦生蔚等号。这些商号的经营和盈亏,财东曹氏不直接过问,而是由彩霞蔚负责,彩霞蔚则向励金德负责。如果彩霞蔚所属锦泰亨等商号经理想面见财东,须由彩霞蔚经理先引见励金德经理,再由励金德经理引见财东。曹氏办的各商号虽然都是独立核算,但是各商号在上一级商号的领导下,无论在信息交换、物资采办、市场销售上都相互支持,必要时在财政上也可挪款相助。从而,形成了一个强有力的商业集团。

晋商中也有少数集团总号设在其经营的大本营,如大盛魁商号的总号就设在归化城。它在外蒙、内蒙和全国许多地方建立了分支机构。它有许多流动贸易的“房子”,还有拉着骆驼,驮着零星货物,串蒙古包做生意的小组,活动在广大的外蒙草原上。它还出资开设了若干小号。大盛魁分支机构有乌里雅苏台分庄、科布多分庄、汉口分庄、库伦分庄、召河养马场地。这些分支机构,负责当地的收购、储存、运销业务。其中乌、科二分庄业务范围大,地位重要。

总号由归化城派出去的货房子是大房子。一般每顶房子包括14把子骆驼。每一把子有14只,共是196只骆驼,加上领房子掌柜们的乘马四匹,总共是200峰(匹),按15顶房子计算,共有210把子、2940只骆驼。到了外蒙以后,就把每把子骆驼作为一个单位,改组为小房子,分别到各旗进行流动贸易。这种贸易单位组织,也是灵活的。根据各地域和人口情况,可以用一把子骆驼组成,也可以用二把或三把子骆驼组成。这些流动贸易的单位,也各带一顶小型的帐蓬、一般也称为一顶房子。每一单位有一个领房子掌柜,有几个做生意的助手。这些流动贸易单位,到各部各旗赊销货物。同时,也协同放印票账的人员,把赊销货物的价款,换算为印票账的价款,向王府取得贷款凭据,任务就算完成。它不做零星售货的生意。

此外,它还组织若干流动贸易小组,串蒙古包,做零星售货的生意。这种组织更为灵活,规模大小,完全以销售货物情况来决定。

大盛魁的小号是随着营业扩大而发展起来的。大盛魁在外蒙市场上销售的各种货物,是由内地贩运去的。初期,它只是从归化城购买,没有力量从产地进货。以后,随着营业的发展,它就投资开设了各行各业的小号,依靠这些小号,从产地来进货。这就把这方面的利润,纳在自己的企业系统之内。初期,它的资金的周转、调拨和汇兑,完全依靠别的钱庄、票号来办理。后来它又投资开设了钱庄和票号,把这部分利润,也纳在自己的企业系统之内了。

大盛魁的小号有大盛川票号,三玉川茶庄,天顺泰绸缎庄,东盛昌发货店,德亨魁牲畜店,盛记毛庄,协盛昌、协盛公、协盛裕京羊庄,分别设在祁县、归化、天津、北京等地,分别承担着大盛魁的金融、茶叶、绸缎、牙记、牲畜等业务。大盛魁的这些小号,绝大多数都在各行中占据着巩固的阵地,它们本身也成为殷实的商号。它们对大盛魁的扩大和发展,起了极大的作用。特别是三玉川和大盛川,由于总号设在山西省祁县,加入了山西资本集团,是大盛魁系统中两根有力的支柱。据说,大盛魁有几家小号都分配过巨额的红利,它们资本的总额,都大大地增长了。最盛时期的资本总额,甚至超过了原资本的数十倍。这种类似西方资本主义企业的子母公司形式的出现,标志着晋商的商业资本集团性的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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