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完成“工业革命”的英国是当时世界上唯一的一个工业化国家,它的工业力量差不多等于世界上除英国之外所有其他国家的工业力量的总和。但是英国的人口有限,大量的工业品迫切需要找到海外市场。可当时欧洲的主要国家都在实行贸易壁垒严重的重商主义,英国一方面极力向各国推荐自己的工业品;另一方面也像前文所讲的那样,向全球提出了新的贸易主张—自由贸易。
英国的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他的《国富论》中详细阐述了自由贸易的理论,他认为:“贸易促进社会分工,更细的劳动分工促进专业化水平的提升、生产力的提高,后者进而带动需求与供给的增加,需求与供给的上升回过头来又进一步促进贸易的发展,使市场容量与深度发生新的升华。”
事实上,当时的英国是欧洲贸易保护主义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1820 年,英国制定的制造品平均进口关税率是45% ~ 55%,而当时北欧的丹麦的进口关税率是25% ~ 35%,欧洲中部的普鲁士的进口关税率是8% ~ 12%,而与英国隔海相望的荷兰只有6% ~ 8%。
为了打开别国的市场,英国率先取消了本国的贸易保护,希望通过取消别国产品输入英国的限制,来换取别国取消对英国产品的限制。英国同欧洲各主要国家订立了互惠关税协定,降低了原料和工业品的进口税率,取消了丝织品进口的禁令。19 世纪40 年代英国又取消了几百种商品的进口税,降低了上千种商品的进口税率。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的是,1846 年英国废除了《谷物法》,1854年完全取消《航海条例》,英国成了实行自由贸易的国家。通过一轮又一轮的谈判,到1875 年,英国已经将制造品的平均进口关税率下调为零,而丹麦下调到了15% ~ 20%,普鲁士下调到4% ~ 6%,荷兰下调到了3% ~ 5%。谈及英国对外贸易政策的转变,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郭家宏认为,其根本原因在于英国国力的强盛:“这个时候它已经不需要条例来保护了,相反的,它需要自由地向世界各地去发展。就是说,英国本身经济迅速发展,产品极大丰富,而且产品的竞争力非常强,它需要其他国家也向它开放市场,开放市场就意味着推行自由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