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彪:实施洞庭湖综合治理工程
洞庭湖区是国家重要的工农业生产基地和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的地区,是调蓄长江中游洪水和容纳入湖河流洪水的重要场所。无论是维护防洪安全,维系长江健康,还是实现中部崛起,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促进湖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洞庭湖综合治理都十分紧迫。目前,洞庭湖治理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由于洞庭湖区工程历史欠账太多,江湖关系复杂,治理任务依然很重。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主席胡彪等建议,将洞庭湖综合治理作为长江流域治理的下一个重点,列入国家水利重点建设项目,重点支持,集中投入,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治理任务。
参考文献:刘洋《胡彪等在湘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呼吁将洞庭湖治理列入国家水利重点建设项目》,《人民政协报》,2008年3月7日;彭楚舒《余爱国代表建议将湘江纳入国家大江大湖治理》,《湖南日报》,2008年3月17日。
余爱国:实施湘江综合治理工程
近年来,随着城市扩张、人口膨胀、工农业生产的飞速发展,湘江沿江排污总量已经远远超过湘江水体的承载力,沿江两岸人民的饮水安全已经受到严重威胁。治理湘江、保护湘江,确保沿江两岸人民的饮水安全已迫在眉睫。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湘潭市市长余爱国建议,将湘江治理问题纳入国家大江大湖治理项目中,像治理滇池、太湖、淮河一样,由国家投入资金,地方自筹部分资金,共同治理湘江污染。
参考文献:刘洋《胡彪等在湘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呼吁将洞庭湖治理列入国家水利重点建设项目》,《人民政协报》,2008年3月7日;彭楚舒《余爱国代表建议将湘江纳入国家大江大湖治理》,《湖南日报》,2008年3月17日。
农业工作方面的建言
祁万利: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法
从长远来看,我国的粮食安全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我国粮食总产量面临几大因素制约:一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制约了粮食主产区水利设施建设和实行机械化生产的步伐,不利于科技推广和规模化生产,所以近年来粮食单产难以大幅提高;二是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从事粮食生产的劳动力正在减少,使生产效益低下;三是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也对粮食生产造成了不利影响。这些问题,单靠政策是难以解决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张家口市政协副主席祁万利建议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法,从法律的高度,对粮食生产进行刚性制约。
参考文献:何蓓《尽快制定国家粮食安全法适度提高粮食托市收购价格》,《河北日报》,2008年3月17日;何蓓《尽快制定国家粮食安全法适度提高粮食托市收购价格》,中国人大网,2008年3月17日。
纪尽善: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工权益保障法
农民工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已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侵害农民工权益问题仍然十分严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十分普遍而且相当严重;农民工工作的劳动保护措施不力,生产条件差,农民工超时工作或加班得不到应有报酬;农民工无社会保障或社会保障程度极其低下。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重要原因在于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大量用工单位和人员法律意识淡漠,为减少用工成本,根本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给上保险,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为解决这些问题,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四川财经大学教授纪尽善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工权益保护法。
参考文献:陈二厚《四川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制定公民基本生活保障法》,人民网,2005年3月4日。
傅企平: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来物种防控法
中国是世界上物种多样性特别丰富的国家之一。根据文献记载和初步调查,中国已知的外来归化植物超过600种,其中外来杂草108种,被认为是全国性或是地区性的有15种。目前严重危害我国的外来动物约有40余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深和外向型经济的迅猛发展,境外各类有害物种传入我国境内的概率大大增加,对于像宁波这样的重要港口城市,这种外来风险更甚。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奉化市滕头村党委书记傅企平等3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递交议案,呼吁尽早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来物种防控法,从法律层面规定对各类生物、生物繁殖材料的进出境实施有效的联防联控。建立一整套的外来入侵物种控制体系,充分重视外来入侵物种的早期预测、监测及早期控制和迅速反应。建立政策和经济的激励与制约机制,建立完备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将控制外来入侵物种作为生态保护的措施之一纳入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基本计划与财政预算,并建立风险基金等。
参考文献:岳德亮《浙江代表团议案建议立法防控外来物种影响国家生态安全》,中国人大网,2008年3月17日;车玉明《立法防控外来物种影响国家生态安全》,新华网,2008年3月17日。
孙晓山: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投入法
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水利厅厅长孙晓山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投入法,通过立法改进政府农业投资管理体制,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明确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突出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重点是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特别在资源环境、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动物重大疫病防治等农业科研领域,明确政府对科研成果采用政府收购或补贴的办法。建立健全适应三农工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
参考文献:李文亭《孙晓山代表建议尽快将“农业投入法”列入立法程序》,中国人大网,2008年3月7日;吴晶《人大代表建议制定“农业投入法”》,新华网,200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