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谈恋爱跟做生意一样(1)

吴锦恒上班后,我可以利用一点时间收拾卧室,然后为自己梳妆。

猫猫原来由家庭教师他送上幼儿园,现在我为了更多时间跟猫猫亲近决定自己来送。

我每天送猫猫去幼儿园,其他的送孩子上幼儿园的年轻妈妈总是在幼儿园门口跟我打招呼。我很喜欢这些女人,一见到她们就高兴起来。往往一天之中,我同这些女人说话最多,因为晚上吴锦恒经常不在家,我也要学习。

这些女人饶有兴味地谈论孩子成长中的琐事,药方、发烧、头痛、拉肚子等病因。她们比较孩子的病征,提供有益的暗示,互相夸奖孩子。似乎她们之间存在着秘密的姐妹情谊,又似乎幼儿园门口有一种秘密运动,所有的孩子妈妈都可以参加。任何来送孩子的妈妈都受到欢迎,而且马上成为朋友。除了她们的职业和她们的丈夫外,她们似乎只对孩子、生育和抚养着迷。有生以来,我第一次感到女人是伟大的。她们的伟大让所有的丰功伟绩成为浮夸,让所有的诗人和画家都像爱炫耀的小孩子。

大多数时间,我都是先到学校图书馆,借来一大堆同一作者所写的书。我将心理学、社会学和人类学的通俗著作和学术著作都拿来一起读。经过一些时日,我把所读过的东西大部分都记住了,我觉得自己是幸福的。而实际上,我过去是学理科的。后来有一天我发现,当我读巴赫、莫扎特、贝多芬、莎士比亚和杜威时,我非常崇拜他们,也想做他们那样的人。因为我永远不会当一个医生,永远不会给任何一个人当秘书,我要有自己的冒险。我永远不需要任何男人来帮助我,我永远不读食谱和时装化妆品广告,我永远不涂脂抹粉,我永远不会让男人知道我的想法,我永远不会像所有的女孩子那样舔自己的嘴唇,我将兴趣转向文学,寻找大千世界中能够解决我所有问题的书。我一本也没有找到。后来我读简?奥斯丁、司各特、法尼?伯内、乔治?艾略特和各式哥特式小说,读达夫尼?杜莫里亚、索马赛特?毛姆、弗朗克?耶比、约翰?奥哈拉和成百本说不清书名的小说,可是什么问题都不解决。读书就是为了逃避生活。我开始逢年过节都不回北京看望爸爸妈妈,怕耽误自己读书。我上厕所读书,洗澡读书,每天读到深夜,有一天我终于在大学里找到了《源泉》,我简直手不释卷,安?兰德这部大部头的书,我一连读两遍。当我必须还给学校图书馆的时候,我让爸爸给我买一本,作为生日礼物。接着我去读尼采的书。尼采说女人都是撒谎者,精于算计,想统治男性,要是找女人,最好带上鞭子。他这是什么意思?不错,在我们家里,我妈妈统治我爸爸,但是我妈妈并不是撒谎家。我不尊敬尼采。我不能想象男人用鞭子打女人,然后让女人崇拜他,他走到哪里,她跟到哪里,对男人俯首贴耳。想都甭想!

嫁给吴锦恒,那是魔鬼在与上帝的牌局中又轻取了一分。

因为我欣赏吴锦恒三点(按重要性排列):欣赏吴锦恒会捕虾;欣赏吴锦恒会挣钱;欣赏吴锦恒对我的爱情。换了别的女孩子,相信不会愿意跟吴锦恒一起去捕虾,可在我眼中,没有比看吴锦恒捕虾更引起我沉思的事了。很快就发现,我嫁入豪门更能满足普罗大众的求知欲,也更接近人生的真相,更具实践性。很多大学的女生都渴望知道我是如何立志,如何在情场、学界、上流社会圈子的实践中逐渐完善坚定自己的人生方向,在遇到挫折时,又是如何自我修复——这部分属于励志和自我发现的过程;女大学生们还想知道我如何理财?我是如何在股市风起云涌时,将获赠的股票果断卖出的?瑞丽是如何判断出手时机的——这部分属于经济学方面的知识;另外,如何跟顶级富豪打交道?如何掌握这些富豪的心理动向——这部分属于一门边缘心理学科,香港的记者还追着我寻问,我是如何保持身材容貌,以及着装和礼仪的?我是如何看待谈恋爱跟做生意的?谈恋爱跟做生意面对的无非都是人,相似的不是一星半点,问我是如何操作的!拿到台面上说,你们肯定将信将疑,你们肯定认为跟“钱”结婚肯定没有什么道德规范,也肯定没有什么纲常伦理。然而,吴锦恒是个沉默寡言的“钱”——人,难得的几句话也都在谈他自己:他的马场;他的希望;他的事业。我愿意跟吴锦恒在一起,原因在于吴锦恒爱我!喂,你们可不要以你们的人生架构、世界设定去揣测我,我其实还没有爱上吴锦恒——这又是一门跨门类的边缘学科,暂时告诉你们那叫“商业情感学”!原因在于我有种激情经过长期压抑,现在像火山样迸发出来,显示着力量。在我发现自己能接受一个男人的爱情时,我的思想变了,我的灵魂变了,我的嘴唇变了,我的步态变了,我的四肢变了,我的胸脯变了。全世界的女孩都把自己变得漂亮了归功于爱情。我把它归功于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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