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说服自己是不爱她了,事实上,到今天为止我依然爱着她,想起她的时候心还会隐隐作痛。但是直到她离开后我才渐渐明白,那些爱无关爱情,那是对如亲人一般的心疼与惦念。如果还有机会,我想我会把这些想法认真地讲给她听,也许我们还会成为很好的朋友,也许她会找到另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一个真正爱她的人能够全心给予她的爱情。可是晚了,一切都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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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狼狈生活并没有因为做出在老万眼里显得十分傻帽儿的考研决定而有所改善。近一个月来,我看不进去一点书,写不出一点像样的文字,走在大街上连平日里见人就躲的流浪狗都能对我吼上两嗓子。
叫小蝶的姑娘最近好像经常往老万酒吧里跑。老万神神秘秘地告诉我,他最近有个大计划。
“什么计划?”我说。
“我的计划对象就是小蝶,我要捧红她!”
我把嘴里的燕京啤酒一口气全喷在他的脸上:“什么,你说什么?捧红谁?你还真以为自己是张艺谋呢,哈哈,捧红……”
“我是指在文学圈里,我告诉你林峰,你还别不信……”
我一手举着啤酒瓶一手冲他摇摆着:“万老板,我信,我真信,哈哈哈。”
老万用那副比死了娘舅还严肃的表情对我说:“我跟你说正经的呢,我一个开文化公司的哥们儿最近在跟我讨论要捧红几个形象和文笔都不错的年轻人,他看中了小蝶。起初我也没觉得这小丫头片子能有什么能耐,后来看过她写的几个短篇,有几分味道,有空你也看看呗,你在这方面也成,上回就是想给你介绍我那文化公司的哥们儿,可你小子提前跑了。”
“你们想怎么做?”
“宣传呗,报纸杂志,电视网络,只要你能想象出的宣传手段,我们都能整上,哥们儿在文化圈儿里还有点熟人。”
“文学就是让你们这帮俗人给生生糟践的。”
“甭他妈给我扣上那么大个帽子,我承担不起,也是人家小蝶写得不错,不然我们怎么不找别人专盯着她?”
我把酒瓶子里剩下的啤酒一饮而尽,在脑子里努力回忆着小蝶的样子,不知为何,我总觉得以前在哪里见过她,可是我把自己从穿开裆裤一直回忆到现如今,我的生命里确实没有走进过那样一个女子。
酒吧里看场子的小山子坐在我对面对我说:“峰哥,你不知道吧?其实万哥在七年前就是你们那个学校的文学硕士。”
“真的假的?”我转头问老万。
“咳,猴年马月的事儿翻出来干吗?”
“你不是最腻歪什么硕士研究生吗?”
“我到现在也腻歪,我上半辈子就他妈让个研究生给坑了!”
“肯定是段风月史,讲讲,”我饶有兴致地凑近老万,“给哥们儿讲讲呗。”
“去去,该干吗干吗去,比个娘们儿还闷事儿。”说完,他抬屁股走了。
我在后面大喊着:“你说对了,老万,时代在进步,头可断,血可流,三八精神咱可不能抛!”
老万走后,我凑到小山子面前:“喂,看来老万的事儿你知道的不少。”
小山子捋了捋眼前遮挡住眼睛的两撮黄毛儿:“多新鲜呐,我打十五岁就跟着万哥。”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小山子叹了口气,语调突然沉重起来:“我六岁那年和姐姐出来玩的时候走丢了,被人贩子卖到南京,被一伙儿小偷训练,辗转了几个城市最后才到了这儿。我不从,他们就打,你瞧瞧这儿……”他撩起袖子让我看胳膊上的伤疤,“那时候的日子过的呀……唉……直到遇见了万哥,那时候他还是个大学生,我偷了他的钱包被他逮住了,可他并没揍我,问了我的情形后替我报了警,把那伙儿小偷来了个连锅儿端,我也因此给万哥惹了不少麻烦。从那时起我就发誓,这辈子就跟定万哥了,他说东我决不往西,他说大我决不嚷嚷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