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逢 第一部分(11)

   
  
  我和哥哥由内而外都不相像。他比我高两个头,有着建筑工人般结实的臂膀以及深色的短发。除了开朗卓越的性格外,他还是个别人不会轻易去惹的角色。至少其他人不会--他是那种每个女孩都梦寐以求的理想哥哥类型,而我想念他比想念我的父母更甚。
  
  在我十四岁那年,那是四月阳光明媚的某天。我沿着田埂从学校骑单车回家,成群结队的水仙花随风摇摆着它们黄色的脑袋。我幻想着要是我出其不意地将水仙花送给母亲,她会是多么喜出望外啊。来不及细想,我便把自行车丢在路边,望着田埂旁的小房子,然后跃过将自行车道和田埂隔开的水沟。
  
  我正做着并非自己行事作风的事情。我很担心农民会跑来向我收费,但我环顾四周,未见一人。于是,我又往田埂深处走去。当我发现种植水仙花的主人向我走来时,为时已晚。他包围着我,并堵住了我的逃跑路线。我在水仙花丛中害怕得瑟瑟发抖,结巴着向他说着有关付钱的事宜。但他却用胳膊一把将我抓起,拖拽到水沟处,然后把我丢了进去。事实上,因为这伤痕我好几天都无法坐着。我爬上岸,号哭着骑车回家。当我到家时,妈妈和罗宾正在小花园里。好一会儿他们才大概明白我这杂乱无章的故事,并了解究竟发生了什么。
  
  “亲爱的,你不该跑去农民的地里的。”母亲说道,“假想要是每个人都想着去摘一束水仙花的话。”
  
  这是我母亲典型的说话方式。当然她说的是正确的。但是我摘水仙花是为了送给她,理所应当地我该博取同情。我母亲总是这么理智,一如教师的作风。你不该做你不应该去做的事。你在购物中心骑车摔倒了?噢,亲爱的,你不应该在购物中心骑车的。
  
  然而罗宾聆听着我哭诉的经历后,愈加愤慨。“但是那个杂种不该把她就丢到水沟里,不是吗?听着,是丢进水沟。与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较真动粗,是什么英雄!看看她,她连坐都坐不了。莎宾娜,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告诉了他我的遭遇,罗宾站起身,穿上他的皮夹克。
  
  “你要干什么?”我母亲问道。
  
  “我要让他明白他不应该对别人动手。”罗宾回答道。
  
  “不,你不能去。”我母亲说。但那时罗宾已经十六岁了,高大强壮却又固执己见。我们听见了他发动摩托车的声响,随后他便没了踪影。那天晚上吃饭的时候,他告诉了我们随后发生的故事。他去了农地,看见一个身穿蓝色罩衫,手推独轮车的男人。罗宾拦住他,质问他是不是那个下午将他妹妹扔进水沟的无耻之徒。那个农民承认了他的行径,他话音刚落,罗宾便揍了他并把他推进了水沟。
  
  那个农民没有控告罗宾,但母亲却为此担忧了很久。自此以后,我便更加崇拜我的哥哥了。
  
  我离开了公园沿着电车轨道骑车回家。我的住宅区不漂亮,但也还不错。我喜欢一角的土耳其面包店,以及水果店门前那一筐筐的大香蕉。是它们赋予了这个小区光鲜的色泽,而并非肮脏的窗户和其他住户的瓷器小饰物。确切地说,也许正是它们的综合体才让阿姆斯特丹的郊区显得如此与众不同。我从未想过回登·海尔德居住。
  
  我有一下午的时光宅在家中,并被这四面围墙所庇护。我应该外出么?去公园散步?我得擦窗户,阳光照射的时候这窗户看起来就像是用磨砂玻璃制成的。我得先擦靠窗的座位,收拾椅子上成堆的纸张,然后拂去灯具和装饰物的灰尘。我得去拿一桶热水和窗户清洁剂,清除灰尘并且花力气除去粘附着的污垢。然后让其自然风干而不留下任何痕迹。而这还并不是最糟糕的。随后我就要清理窗户的外层了,那可真如梦魇一般。我将麂皮套在棍子上努力地够着窗户,但是并不见效。我曾雇佣了一位窗户清洁工,他总共来了四次,却在并未给予正当理由的前提下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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