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的重要特色:陪审团制度(1)

美国的法律,号称是最民主、最公平的法律,但法律却不能改变犯罪的事实。而陪审团制度是美国法治和美国诉讼制度的组成部分,陪审团制度的国民参与性是美国诉讼制度最具诱惑的地方,充分体现了美国法治的民主化。

陪审团制度是指由非法律人员组成的陪审团参加法庭审判活动,活动在审查证据基础上通过对有争议的事实问题作出法律性裁定来协助法庭审理,做陪审员是美国每个公民的义务。

神秘兮兮做陪审员的迈克

2009年3月6号那天,我的朋友迈克打电话给我,说如果有事找他,请在5点以后找他,我问他做什么那么鬼鬼祟祟的。他说他收到皇后区法庭通知,要去当陪审员。

我正好要写关于陪审员的内容,只是想放在后一步来写,没想到有人“自投罗网”撞到我枪口上。

迈克说他在2月份收到法庭的信,要在2009年3月6号早上八点半到皇后区法庭报到。收到这种信,你是必须去报到的,如果不去,会被逮捕,因为这是美国公民必须尽的义务。

3月6日那天,迈克按要求准时来到法庭,看到已有大概300人在那里等候。

在人群中,白人、黑人、黄种人各色人种都有,年龄在二十岁至六十岁之间,每个人胸前都带有胸牌,上面有号码,迈克是K23。

他被分到一个持枪抢劫案组,同时被分到这组的人大概有八十多人,被分为四个组。

当着原告、法警以及法官的面,法官讲述了这个案件的大概情况。

这是一个发生在皇后区一家杂货店的持枪抢劫案,牵涉金额3000美金,当时在店里的雇员,被歹徒捆绑起来后关在冰冻库里。

大概描述了案情之后,法官问在场的每一个陪审团候选人:“在座的人有没有被抢劫过?”(如果被抢过,就不能做这个案子的陪审员,因为怕陪审员联想到自己的经历,从而掺杂个人感情因素,影响客观判断力)

“是不是美国公民?”(如果不是公民,也不能做陪审员)

“家里有没有人是警察、FBI或律师”?(如果有,也不能当陪审员)

“有没有人被偷过车、包或者家里被盗?”(如果有,你也会被取消做陪审员的资格)

“你对出事地点是不是很熟或者住在附近?”(如果是,你也不能做陪审员,因为怕你认识被告或者原告,出现偏颇)

“是否也是原告、被告?”

“你是否经常被警察开罚单?”

“你是否与警察有过冲突?”

这凡是答有者,都会被取消陪审员资格,因为怕你对警察有偏见而影响你的判决。

法官、原告、被告以及双方的律师(如果是公诉,公诉方的律师则叫“检察官”District Attorney)都来问问题,在各方面都满意的情况下,最后从80多人中,选出16个做陪审团团员。其中12个是正式成员(陪审团成员多时可达20多人,但多数情况下是12人),4个是候补成员。当主要成员生病或者其他原因不能行使陪审员责任时,由候补成员按牌号依次补上。

如果你不想做陪审团员也没问题,你可以说你听不懂英语,这是最有效,也是最自然的理由。

做陪审团员,有的大案子,会耗上几个月时间,有时为了保密,陪审团员不允许回家,只能住在法庭指定的酒店,不允许和外界接触。

迈克说:他本来不想做陪审团成员,但为了配合我写文章,就帮我,有点“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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