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洛阳盛会(6)


  
  “紫萸香慢风纤素?”声音低沉、有点暗哑,带着种令人砰然心动的节奏,像是来自地狱的诱惑。
  
  “是。”
  
  “你杀了我的马。”听语气,那不是问句,而是肯定句。
  
  我面无表情的回答:“没有人可以直闯宫家的大门。”
  
  “你知不知道那是匹什么马?”
  
  “那是追日,极品名驹,日行千里,万金难求。”
  
  “是吗?”声音犹在唇边旋回,一道寒光已突兀掠来,一闪,只一闪,便停在了我的眉心。
  
  好快的刀!
  
  我甚至可以感觉刀尖触在肌肤上的冰冷感,但却没受伤。在那么快的速度下还能对尺度把握的如此好,此人是个绝顶高手。
  
  “你杀了我的马。”他第二遍说这句话,流淌的信息是“也许我该杀了你?”。
  
  我微微一笑,眼睛平视着他,没有丝毫畏缩:“它没有死,只是昏迷了。三个时辰后便会醒来。”
  
  他沉默片刻,缓缓道:“周围这么多人,而我又在马上,你悄无声息在一瞬间就迷昏了我的马。能把毒控制到这种程度,真是了不起。”
  
  我勾了勾唇:“好说。”
  
  他收刀,手腕轻动间刀锋便自我眉心撤了回去,“唰”的返回刀鞘,而那只手未停,一把摘掉了斗笠,露出一张非常个性非常阳刚也非常倨傲的脸来。
  
  “我是百里晨风,幸会。”说着,一片碧玉叶子飞了过来,落进钟若捧着的锦盒里。
  
  百里晨风!他就是百里晨风!
  
  我忍不住转头朝宫翡翠望去,只见她灿灿如星的眼中也多了几分惊诧之色。
  
  原因无它,这是十年来百里城第一个派来赴会的下属,也是百里城排名第一的刀客。
  
  ◇家族颜面◇
  
  江湖上对武林中人的称谓各式各样,倘若对方是初出茅庐的热血少年,可称其为“少侠”;若是夫妻俩共同行走江湖的,哪怕不那么恩爱,也得喊一声“贤伉俪”;如若是混了大半辈子而又侥幸没落下骂名的,便一定要称其“大侠”了。
  
  我虽自小长在深院,但因家族从事的是个必须广结善缘的行当,对江湖上的种种规矩法则倒也算熟悉。
  
  遗憾的是,尽管如此,我还是找不到一个可以用来称呼百里晨风的称谓。
  
  他已不算年轻,少侠二字喊出来我怕自己倒先笑死。
  
  他也并不太老,且一向行踪诡秘、行事难料,当不得大侠这个闪光称谓。
  
  更要命的是,他甚至没有一个绰号!
  
  如此一来,害我连“原来是‘某某刀客’大驾光临”这种话都说不得。
  
  我只好说:“原来是大名鼎鼎的百里城的第一高手大架光临,宫翡翠这厢有礼了。”
  
  这段话很长,中途我停顿了三次,第一次停顿时,那个讨厌的败家子萧左就“扑哧”一下笑出声来,但我正跟客人说话,只能在心里咒他笑的脸上抽筋。
  
  第二次停顿时,百里晨风向我走了过来,等到了面前,我的话才总算讲完。
  
  相比于我,他的话简洁多了:“宫大小姐。”
  
  名副其实的寒暄,而且,他没说幸会。
  
  呸!谢谢他至少还记得我姓宫!
  
  “家父生前一直期望能够得见百里城高手的风采,可惜数十年来缘悭一面,今日翡翠何幸,竟盼来贵客,也算替家父一尝夙愿。”
  
  又一段长长的话说完,我很是崇拜自己的涵养又上了一层楼,并感慨做一个继承人有多难。
  
  尤其是宫家这样的大家族。
  
  如果不是亲自接管,我怎么也没想到爹爹留给我的,竟然是如此庞大的一份家业,如果我能不那么要强,就算整天在家数银子,只怕也得数上几辈子。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