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术与宗教(2)

但是,如果宗教所包含的首先是对统治世界的神灵的信仰,其次是要取悦于它们的企图,那么这种宗教显然是认定自然的进程在某种程度上是可塑的或可变的,可以说服或诱使这些控制自然进程的强有力的神灵们,按照我们的利益改变事物发展的趋向。现在,这种关于自然具有可塑性或可变性的暗示,恰恰同巫术以及科学的原则相对立,它们都认定自然的运转过程是固定不变的,既不可能用说服和哀求,也不可能用威胁和恐吓来稍加改变。这两种互相矛盾的宇宙观的差异,取决于它们对这样一个关键性问题的回答:统治世界的力量,究竟是有意识的和具有人格的,还是无意识的、不具人格的?宗教,作为一种对超人力量的邀宠,所认定的是两个答案中的前者。因为所有的邀宠做法都暗示着那位被讨好者是一个具有意识或人格的行为者,他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定的,可以被劝说来按照人们所希望的方向改变,只要这种劝说审慎地投合他的兴趣、口味和感情。人们决不能去向那些被看成是无生命的东西讨好,也不会向那些在特殊情况下已知其行为确实被绝对限定了的人去讨好。总之,宗教认定世界是由那些其意志可以被说服的、有意识的行为者加以引导的,就这一点来说,它就基本上是同巫术以及科学相对立的。巫术或科学都当然地认为,自然的进程不取决于个别人物的激情或任性,而是取决于机械进行着的不变的法则。不同的是,这种认识在巫术是暗含的,而在科学却毫不隐讳。尽管巫术也确实经常和神灵打交道,它们正是宗教所假定的具有人格的神灵,但只要它按其正常的形式进行。它对待神灵的方式实际上就和它对待无生物完全一样,也就是说,是强迫或压制这些神灵,而不是像宗教那样去取悦或讨好它们。因此,巫术断定,一切具有人格的对象,无论是人或神,最终总是从属于那些控制着一切的非人力量。任何人只要懂得用适当的仪式和咒语来巧妙地操纵这种力量,他就能够继续利用它。例如在古埃及,巫师们宣称他们有能力迫使甚至最高的天神去服从他们,并且确曾对天神发出过如若抗拒即予毁灭的威胁。有时巫师虽然尚未达到那种地步也宣称过:如果奥锡利斯[古埃及神话中的死神,他能使人死,还能使人复生。]不服从他的命令,他将到处乱扔它的骨头或揭露关于他的传说;同样,今天在印度还有类似的情况:伟大印度教的三相神婆罗贺摩、毗湿奴、湿婆[古代印度婆罗门教信奉多神,其主神有三,即婆罗贺摩(梵天,即创造之神),毗湿奴(遍人天,即保护之神)和湿婆(大自在天,即毁灭之神);并认为三者代表宇宙的“创造”“保全”和“毁灭”三个方面。]也受男巫师们支配。他们用其符咒指挥这些至高无上的神灵:无论在地下或在天上神们必须恭顺地执行巫师们的任何要求。在印度到处流传着这样的话:“整个宇宙听从天神的支配,天神们听从符咒(曼哈斯)的支配,符咒听从婆罗门支配,因此,婆罗门是我们的天神。”

巫术与宗教之间的这种原则上的根本抵触,足以说明在历史上为何存在祭司经常追击巫师的这种无情的敌意。巫师的骄傲自满和对更高权力的妄自尊大的态度以及满不在乎地宣称他拥有和神灵同样权力的做法,都不能不引起祭司的厌恶。从祭司对神权的敬畏和在神面前那种卑躬屈膝的表现来说,这样的声称和态度必然被看成是在篡夺仅属于上帝的特权,而这是极邪恶而不恭的。我们还可以想到,巫师们的动机有时比较卑劣,这会更加激起祭司的敌意。祭司既然自称是上帝和人之间的正当媒介、真正中间人的角色,无疑他的利益、以及他的感情常被对手巫师所伤害。这个竞争对手劝导人们走一条更为可靠和平坦的通往幸福的途径,来代替为获得神的恩惠所要走的崎岖不平的、不可靠的道路。

然而,我们已如此熟悉的这种对立,似乎只是在宗教历史的较晚时期才清楚地表现出来。在其较早阶段,祭司和巫师的职能是经常合在一起的。或更确切地说,他们各自尚未从对方分化出来。为了实现其愿望,人们一方面用祈祷和奉献祭品来求得神灵们的赐福,而同时又求助于仪式和一定形式的话语,希望这些仪式和言词本身也许能带来所盼望的结果而不必求助于鬼神。简言之,他同时举行着宗教和巫术的仪式。他几乎是同时在喃喃地念着祷词又念着咒语,他并不注意他的行为和理论之间的矛盾,只要能设法获得其所需就好。我们已在美拉尼西亚人及其他民族中见到过这种把宗教和巫术融合或混淆在一起的事例了。

宗教和巫术的这种混淆还一直残留在那些文化程度较高的民族中,既曾经流传在古印度和古埃及,也绝没有从现代欧洲农民中消失。关于古印度的情况,一位名声显赫的梵文学者告诉我们说:“据我们掌握的详细资料,早期历史上的献祭仪式普遍带有最原始的巫术的精神。”在谈到巫术在东方特别是在埃及的重要性时,马伯乐教授[1846~1916,法国学者,东方学家。]强调说:“我们不应当对巫术这个字眼抱有那种在现代人心目中几乎不可避免地引起的鄙夷的看法。古代巫术正是宗教的基础。虔诚的、要想获得神的恩惠的人,除非双手抓住神,否则就没有成功的机会。而这只有通过一定数量的典仪、祭品、祷词和赞歌等等才能得到。神自己也启示过,只有这样对待他,才能使他去做那些要求他做的事。”在现代欧洲愚昧的阶层中,这种类似的观念上的混淆、这种把宗教和巫术混在一起的情况,常以不同的方式出现。我们曾听说:“在法兰西,大多数农民仍然相信祭司拥有一种神秘的、不可抗拒的、驾驭自然的力量。一旦遇到燃眉之急通过背诵那种只有他才知道和有权说出的祷词,他便能够在一段时间内阻止或颠倒物质世界的永恒运转规律,尽管为了这种祷告,他必须紧跟着就请求神的赦免。风、雹、雷、雨都听从他的指挥,服从他的意志,连火也听他调遣,只要他一句话就可扑灭一场火灾的烈焰。”例如,法国的农民也许至今仍在相信祭司们能够以一种特定的仪式来做“圣灵弥撒”。这种弥撒具有如此神奇的功效,它从未遇到过任何神灵的反对。上帝也不得不在这种情况下同意他所提出的任何要求,不管这种要求是多么轻率和纠缠不休。在那些生活极为穷困的人们心里,由于企望以这种简单的手段占领天国,所以对这样的仪式决无任何不虔诚或不恭敬的想法。世俗祭司通常拒绝这种圣灵弥撒。但僧侣们,特别是圣方济清教派的僧侣们,却孚有盛名,愿意满足急切而痛苦的恳求。天主教国家的乡下人认为神父们具有敦促神做这做那的本领,这同古埃及人认为他们的巫师所具有的那种特殊本领极为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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