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送她回家。
九月的风吹动她的长发,拍打在他的脸上,久违的悸动轻轻牵扯着他的心。他低头看着沉睡中的女孩,多么瘦弱、纤细,好像风一吹就会折断一样。
她独在异乡,尽管总是一副无忧无虑的快乐模样,但那双如黑曜般闪烁的眼睛里流露出来的寂寞与恐惧却是他能看懂的。不知为什么,她那份难掩的孤独,竟然令他油然而生深刻的同感,他不由自主地开始注意她,关照她。
她多像从前的自己。就连他也记不得是在几年前了,那个时候的他也像她那样,挎着背包,天涯海角、地狱天堂,就算走在人群里,但内心却始终孤独,好像永远永远就只有自己一个人。
一双登山鞋,一个相机,一把吉他,一台手提电脑。这是他赖以生存的工具,也是他的人生。从来没有人强迫他去流浪,可是他却自我流放,把每一处他乡当成欢喜的归宿。
他选择的人生,曾经引来熊文时等一众朋友痛心疾首地责骂。不,是谴责,愤怒的谴责。
“知道你挥霍掉的是什么样的人生吗?我现在跟你讲人生都纯属他妈的扯淡!你那些美好的青春、大好的前途以及健康的身体,统统都没了!六年啊,白白浪费掉了六年的时光,你告诉我,你得到了什么,你到底得到了什么?”
“很多啊。”他的淡然又引来了熊文时的愤怒抓狂。
顾言则当然明白熊文时为什么会那么难过。在熊文时的眼里,顾言则原本是一个有着大好前途的青年,可是却在最好的年华离他们而去。用双脚丈量了地球一圈又有什么意义呢?难道换来的那成千上万张照片,一堆大大小小的摄影奖,可以弥补失去的东西吗?熊文时多么希望时光倒流,在顾言则声称要徒步天涯的时候就应该阻拦他,他要顾言则永远待在少城哪里也不要去,做个平凡的歌手也好,做个慵懒的设计师也好,做个酒吧的小股东也好,总之不管怎么样,都要比现在强。
“哪怕你明天就要死翘翘了,我跟你讲,我连眼泪也不会掉一颗的!”熊文时曾经发过这样的狠话,可这么一个热血的男子,说到这里声音却有点哽咽。男人的友谊就是这样,没有赤裸裸肉麻麻的对白,恨起来咬牙切齿,但骨子里却亲如手足。
顾言则却似乎将一切都想明白了,面对熊文时的激动与怒吼,总是面带微笑,从不生气。
“佛家有句话很好,‘若人寿百岁,不见生灭法,不如生一日,得见生灭法。’意思是假如一个人活了一百岁,却不知道世间生生死死的道理,也不觉悟人生,这样子活着不痛苦吗?倒不如只活了一天却感悟了生死更有意义呢!”
对于顾言则来说,即使明天就死去,他也觉得很知足。在这世界上,又有多少人能够像他有过如此丰富的经历?死里逃生、悲欢离合什么都体验过了,即使这些年受了许多苦,他却从不后悔。体味人生,是用时间,他只是加快了时间的进程而已。
原本以为这次回到少城终于可以驻足,从此平平淡淡安度余生,除了唱歌,除了摄影,除了设计,再没有别的期待。可是初雪微的出现却打破了他所有的计划,这是一场意外,也是上帝赐予的惊喜。
他不能动心,但却不由自主地想要怜惜她。也许是因为她眼底那抹倔强,像极了六年前的自己。
人往往会和与自己相似的人投契。感情好的夫妻,也会生出两张相似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