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借贷

  

汉代最早的信贷记录是开国皇帝刘邦留下的,严格说起来那时还是秦末。当年刘邦混得很不怎么样,常常在当地酒馆赊账,至于最后是不是还了,实在没人能说清楚,这也算是一种商业信贷吧。

第二次信贷记录,刘邦的角色同样不光彩。

高祖十一年秋(公元前196年),刘邦率军征讨黥布叛乱,留下萧何看家,突然有一天刘邦嘀咕,“萧何不会把我取而代之吧”(彼可取而代之),于是派人回汉中看看萧何在干什么。

萧何见到来使,立时明白了刘邦的用意。于是他在汉中故意赊买土地,说白了就是不给钱抢人家土地,很霸道。萧何大概是第一个以贪财向君王说明没有异志的人,虽然后来很多人用着不是很灵光。

是啊,有异志的话就不用贪财了,直接把天下贪了。

在刘邦赊酒,萧何赊土地这两件事里,我们看到汉初应该就有商业信用存在了。这里不想歌颂王侯将相,总拿帝王将相做例子,实在是中国史书中记载的都是王侯将相,“人民群众才是真正的英雄”是没错的,可史籍记载下来的都是狗熊。

对了,民间信贷记也有记载,不过是高利贷,而且是皇帝去借高利贷。

汉代高利贷的规模应该已经很大,景帝三年(公元前154年)爆发了七王之乱。动刀动枪需要钱啊,可景帝当时很穷。

随行的贵族和将领只有向长安高利贷资本借款,高利贷者当时被称为“子钱家”,本金被叫做“子钱”。扯旗造反的吴王号称“金钱在天下者”,你却要借钱打仗,胜败未分,子钱家不肯借钱出来。

本来嘛,你要是输了不仅要损失本金,搞不好还要把命搭进去。

此时,长安无盐氏显示了自己的魄力,向出征军队借出千金。七王之乱平定后,无盐氏获得了十倍利息(一岁之中,则无盐氏之息什倍),从此发家(用此富爵关中)。

皇帝本人也有信贷记录,也就是官方借贷。

中国皇帝得在小民受灾时施恩,以表示自己眷顾民生,方法就是向小民借款,汉朝之前就已经有这样的记录,但语焉不详。《汉书》的记载就比较明确了,《汉书》中“赈(振)”和“赈贷”是两个意思,“赈”是指直接赈济,“赈贷”则指放贷款。这也难怪,子民都受灾死了,皇帝想抢劫也没地方了,其实死掉倒不怕,就怕不死拉杆子造反,这才是最糟糕的。

汉武帝元狩三年(公元前120年),山东(今华山以东)发生水灾,水灾之后恢复地力需要几年时间,长时间赈济成本很高,于是刘彻把70万灾民迁徙到会稽,衣食由朝廷供给,迁徙后生产工具由朝廷赊贷。

这是汉代文字记载的最大规模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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