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戏京剧不一般(3)

新中国成立之初,全国各个地方戏剧种纷纷进北京,献演它最拿手的剧目。献演的过程中,各个戏种不仅对剧本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并且导演进入,对演出作了全盘的规划。这种全台“一棵菜”确实给舞台带来一种新风,于是京戏也匆忙跟进,专业的编剧与导演形成了制度。另外,京戏还认真向苏联老大哥学习,学习人家的史坦尼戏剧体系。这种学习后来走了弯路,但至少也让京戏演员懂得了许多新的演剧方法。20世纪50年代之后,北京兴建了许多新的剧场,舞台呈镜框式,是缩进舞台后部的。这样演员演戏必须精神集中,不能再悄悄问同台演员今天中午吃了什么。但有时也多少有些机械化,过去时兴即兴表演,演员在台上允许适度挥洒,而这时,舞台上所有表演全都定型,演员今天嗓子特好,想多卖两下,也是不被允许的。编剧导演重视自己的劳动,于是要求演出时舞台要整齐划一,凡是排戏中有的,演出中也一定要有。不允许演员即兴发挥,如果那么做了,就是洒狗血,回来要受处分。

从剧团的体制上看,过去是戏班制,名演员同时也是班主;京剧时期则改为剧团或剧院,里边有许多行政干部,以及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等。这些人是不上台的,但同样挣工资,而且还不少。

在20世纪50年代,北京京剧团马、谭、张、裘还保持了京戏的某些特征,他们时常“一分为三”,把一个团分成三个演出队,分别安扎在北京、天津的三个剧场,主要演员各处巡回,其他一般演员基本不动。剧目基本就是这四位大演员的看家戏,遇到年节,主要演员演歇工戏继续赚钱,而同时又把二线的中年主要演员推向第一线。这样,他们不但没要国家一分钱,而且每年都能上交不少利润。50年代的中国京剧院,走的则是另一种“京剧道路”。每年都要新排不少的新戏,每个戏都执行严格的导演制度。于是这就需要国家进行不小的投资。但几十年积累下来,中国京剧院的这几十出新戏,使得他们在京剧文化上也有巨大的开拓。这个功绩是不能抹杀的。

其实,回溯戏曲的历史,也产生过小戏与大戏之分。小戏的特征是拥有以下的七个要素:演员、歌唱、舞蹈、代言、故事、表演、演出场所。而大戏需要有九个要素:故事、诗歌、音乐、舞蹈、杂技、讲唱文学、叙述方式、俳优装扮、代言体、狭隘剧场。

仔细比较上述的“七”与“九”,确实能让我们感慨万千。第八章从庙会到集会把庙会和集会放在一起品评是我的“发明”,因为二者都是人群的聚散,但彼此的情形大不一样。近人李国瑞编《北平风俗类征·市肆篇》引清人《燕京杂记》说:交易于市者,南方谓之趁墟,北方谓之赶集,又谓之赶会,京师则谓之赶庙。月之逢三日,聚于南城土地庙……月之逢七、八日,聚市于西四牌楼护国寺,逢九、十日,聚市于东四牌楼隆福寺,珠玉云屯,锦绣山积,华衣丽服,修短合人随度,珍奇玩器,至有人所未睹者。隆福寺,原建于明代景泰三年(1452)。正殿俗称三大士殿,供奉骑金毛吼的观世音菩萨,骑狮的文殊菩萨,骑象的普贤菩萨。清康熙末年,此地开始出现庙会。现旧址上是隆福寺百货商场。前者古典,后者现代。

先说庙会。最早的庙会是隶属于“庙”的一种活动,到近代以来,只借庙宇的那块地方,成为最大多数老百姓聚集并开展贸易的场所了。北京过去的庙会,都是在城里或近郊找一块空地,参与的人(包括买者与卖者)都确认每旬之中的一个准日子,双方都聚到这里来,如果成交情况不错,下一旬的这天大家还都来。慢慢地,买卖双方觉得这活动“还行”,又把游艺活动放了进来,于是庙会就变成既买卖又游乐的场所。在北京,最大的庙会是东城的隆福寺,每旬的七、八、九、十一共四天,另外西城的白塔寺是每旬的三、四,护国寺则是每旬的五、六;其他城中还有土地庙等两三处地方,规模就显然小得多了。后来隆福寺又增加了每旬的一、二两天,这样每旬十天当中就有六天在隆福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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