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和艾普丽尔一起坐在画室里吃饭的时候,我才想起来,我那自认为滴水不漏的“完美计划”中有一个致命的疏忽:我得先想办法找到丹尼尔,告诉他,巴洛先生准备再给他一次机会。可我只知道他也许“住”在哪座公寓楼里,门牌号码一无所知,我甚至都没想好要如何去市里。爸妈明令禁止我一个人去市里,更别说现在要去的是马克姆街了。我也不是公共交通的拥护者,去年夏天,我和艾普丽尔都在去阿普瓦里商场的公共汽车上被扒手光顾过。所以我得想办法跟父母借辆车,还要找个堂而皇之的理由。
我天生不擅长说谎,即便是撒个豌豆粒大的小谎,胸腔和脖子就会变得通红。这样的好处在于没人会刨根问底地追究我那天到底是如何发动了那辆破车。如果真被问到,我一定会变成一根红光闪闪、支支吾吾的胡萝卜。但是如果我编个半真半假的理由,或许能侥幸从妈妈那里借到车。
“我得去图书馆跟艾普丽尔会合。”我抓着脖子上那条用来掩盖红晕的厚厚的羊毛围巾,“我们准备在那里继续英语科目的课题研究。”我和艾普丽尔的确曾约定去图书馆,但不是现在。
妈妈叹了口气:“那我只好明天去超市了,反正我们还有很多没吃完的东西。”
“谢谢妈妈。我可能晚上不在家吃饭了,我有……我们有好多事情要做。”
我把外套的拉链一直拉到下巴,从桌子上拿走了车钥匙。我快要冲出去的时候,妈妈伸手拉住了我,将手放在我的额头上。
“你还好吧,宝贝儿?脸怎么那么红?”
“可能是最近睡眠不太好吧。”的确,自从跟丹尼尔久别重逢见了第一面之后,我就再也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我得赶紧走了。”
“你得开那辆小货车。”
开着一辆“老爷车”轰隆隆地进城是一回事,坐在我妈妈的“蓝色气泡”里面出现在市里的那个角落里则是另一回事。“蓝色气泡”的名字拜赐于艾普丽尔,在她眼里,这辆车与用泡泡糖吹起来的蓝色气泡相比,充其量就是多了几个轮子,而且它发出的噪声,一听就知道是“中年大妈进超市”了。管他呢,我已经能想象出丹尼尔脸上那嘲讽的表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