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为了对方一句话而真的自杀,可以要求伤亡赔偿吗?
呆子疯狂爱慕着西西是人人皆知的事情。可西西对呆子却毫无感觉,甚至更多的是厌恶。
西西有了正式的男友。这个消息传到呆子耳朵里犹如晴天霹雳,痛不欲生的他哭丧着脸向西西求证。西西承认了,为了让呆子彻底死了这份心,她还说除非呆子死了,她才会考虑做呆子的
女朋友。呆子失魂落魄地走了,当天夜里就吃了大量的安眠药,还留下一份遗书,希望下辈子能和西西终成眷属。
第二天一大早,呆子的父母和一大堆亲属就手拿遗书找上门来了。他们要求西西要不就和呆子举行冥婚,为呆子守一辈子寡;要不就拿出五十万的伤亡赔偿金。一句玩笑竟被呆子当了真,西西也十分难过,但这五十万的伤亡赔偿金简直是天文数字,自己根本拿不出,更不可能和死去的呆子成为夫妻。
见西西两头都不答应,呆子的亲朋打烂了西西家里的所有家具、碗碟,还扬言要打死西西,让她为呆子陪葬。幸好邻居报了警,西西一家才没有受到更大的惊吓。但呆子家属的情绪十分激动,扬言不拿到五十万绝不罢休。西西一家匆忙收拾东西逃到朋友家中暂住,不敢回家。
——此案例由江苏姜律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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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为了对方一句话而真的自杀,可以要求伤亡赔偿吗?
A:对于正当行为引起他人自杀的,或错误行为或轻微行为引起他人自杀的,不存在刑事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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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生命
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虽然身体已经是成年人,但心理还停留在不成熟的阶段,他们的内心并不像他们的外表那样成熟。在面临委屈和挫折的时候,他们选择的应对措施十分过激,往往采取伤害他人或伤害自己的行为。所以,学校和社会应该教会他们珍惜生命,教会他们知道,活着也是一种责任。
◎挫折教育
家长和老师要加强孩子的挫折教育,让孩子适时地经历点挫折与磨难,教会他们在面对困难和委屈的时候,学会成熟理智面对,要先缓和矛盾,再寻求解决的办法。
◎天涯何处无芳草
孩子进入青春期,对异性的好感也朦胧产生。这时候,家长要关注孩子的心理成长路程,做孩子感情的向导。教会孩子正确的择偶观,感情观,让孩子意识到感情路上可能遇到的曲折与坎坷,并从容面对,健康成长。
律法检索
◎我国法律认为,故意杀人罪是一种杀害“他人”的犯罪,行为人必须有杀害他人的故意和行为,其中包括诱骗、教唆、逼迫他人自杀的,和帮助他人自杀的等等。行为人的行为只是在客观上引起他人自杀的,主观上没有杀人的故意的,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组织、策划、煽动、教唆、帮助邪教组织人员自杀的,依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双方相约殉情,生存方要为对方的死亡负责吗?
小美的父亲一直希望小美嫁给村里富裕的老贾,对于她那只有一亩三分田的正牌男友俊江自然是不放在眼里,他总是想方设法地拆散他们,好逼迫小美嫁给老贾。
被逼得没有办法了,两个绝望的年轻人相约殉情。与其这样痛苦地活着,还不如到地府去做一对恩爱夫妻。第二天,两个人就在小树林里喝下了百草枯。好在不久有人经过,将两人送到医院抢救。俊江捡回了一条命,但小美却永远地走了。
小美的父母得知这一噩耗痛不欲生,女儿走了,可是导致女儿殉情的俊江却活了下来。小美的父亲纠结了一大帮亲朋赶往医院,将俊江及其父母一顿痛打,并当着医生护士的面,将他们捆绑着押到停放小美尸体的小院里。他们逼迫俊江跪下,说不跪三天三夜就不让他起来,又一把火烧了俊江家的房屋。
俊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哀求他们放过自己。有人却递过来一张白纸,说除非他在这张纸上写下愿意为小美的死支付给小美父母十万元,否则就等着到阴曹地府里和小美相会吧。
迫于无奈,俊江只有在白纸上签了名。看着被烧毁的房子和凭空多出的十万元借债,俊江觉得小美父亲太过份了,决定将对方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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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双方相约殉情,生存方要为对方的死亡负责吗?
A:一方自杀身亡,一方未死,这种情形可能构成不作为杀人,也就是通俗的见死不救。如果情节特别恶劣的,也是会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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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诚可贵
面对困境的时候,恋人之间应该相互鼓励,攻克难关。要知道,人生最大的幸福,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幸福,而非天堂里的解脱。
◎遭遇父母逼婚
当婚姻遭遇父母强行阻拦时,就告诉他们“逼婚是违法行为”。必要的时候求助于村干部、街道办主任或派出所,由他们出面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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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殉情自杀案件大致分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未死者受托杀死他人的案件,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追求其法律责任;二是未死者帮助他人自杀的案件,实质是帮助杀人,应构成故意杀人罪;三是单纯相约自杀案件,一方自杀,一方未死,构成不作为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