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腐败大潮(2)

乾隆晚年最典型的一起贪污大案,甘肃冒赈案,就同时具有以上三个特点。

乾隆四十六年,甘肃人苏四十三率回民起义,乾隆皇帝派兵进剿。由于事发突然,甘肃一时难以筹集大量兵饷。时任甘肃布政使王廷赞为了表现自己,主动向皇帝表示,愿意捐出四万两,以解燃眉:“臣甘愿将历年积存廉俸银四万两,缴贮甘肃藩库,以资兵饷。”

聪明反被聪明误。读到这个奏折,乾隆的第一反应不是大加赞赏,而是心中一愣。众所周知,甘肃是个穷省,官员收入很低,一个布政使怎么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

在布置战争的同时,皇帝派人密查王廷赞家产来源。一查之下,甘肃冒赈案迅速败露。

原来,乾隆三十九年,王廷赞的前任山西人王望任甘肃布政使。他对皇帝说,甘肃这些年连年大旱,百姓饿死不少。因此请示朝廷,在当地开展捐粮运动,捐得多的富户可以取得“监生”资格。对救灾一向大力支持的皇帝批准了王望的建议。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王氏却只收银子,不收粮食。数年之间,就筹集了上百万两白银。这笔钱他一分钱也没有用来救灾,而是在命令各级政府编造假账报销后,与各级官员私分掉了。

在贪污大量银两的同时,王望不断上奏朝廷,说他办理捐粮事宜,救了多少多少灾民,灾民如何如何流着泪感谢皇帝,感谢朝廷,哄得皇帝心花怒放。乾隆四十二年五月,乾隆因王望办理捐粮“有功”,一道谕旨将其调往浙江升任巡抚。王廷赞接任布政使,按前例继续贪污。据事后统计,从乾隆三十九年至四十六年初,甘肃省共有二十七万四千多人捐了监生,收银一千五百万两,通省官员合计侵贪赈银二百九十多万两。

这样严重的贪污案件,在中国历史上极为罕见。它反映出大清政治体制的许多致命问题。首先是监察机制形同虚设。

有清一代,放赈过程有着严格而细致的规定。规定发放粮米时,官员必须亲自到场,每日发放后,官员要亲自签字画押,以为凭证。全部发放完毕之日,还要在发放册首尾签上总名,通册加骑缝印记,以备上司检查。同时,还要将发放数目,具体领取人名字、数额张榜公布,让百姓监督。然而王望命令全省官员自行捏报灾情,所有报灾、勘灾、监放规定均视为一纸虚文,无一执行。数年之间,不但从来没有人检查核实,也并没有人举报揭发过。

对于甘肃捐粮这样的大事,皇帝是十分重视的。乾隆四十二年初,皇帝曾经派人到甘肃开仓查粮,以防捐粮过程有弊。可是甘肃各州县官员串通作假,在粮仓的下面铺架木板,木板上面撒上谷物,给监察官员以“粮仓满囤”的假象,轻易欺骗了朝廷。

其次是这一案件反映出贪腐已经由局部发展到全部,由变态发展成为常态。这个案子涉及甘肃省官员二百余人,其中布政使以下县令以上官员一百一十三人,可以说将甘肃全省处以上官员几乎一网打尽,形成了一个有组织的贪腐集团,案前有预谋有计划,案中有分工有组织有步骤,案后有攻守同盟。

这样一个涉及全省的巨案,不但在甘肃是公开的秘密,在全国,也为许多人所知。但是七年之内居然无一人举报告发,最终还是贪污者自我暴露。一省如此,其他各省官风也大抵可以想见。乾隆皇帝也不禁叹息:“甘肃此案,上下勾通,侵帑剥民,盈千累万,为从来未有之奇贪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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