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说的叙事伦理(7)

《后悔录》[21]是东西最新发表的长篇小说,也是东西在小说写作上的一次飞跃。它写了一个叫曾广贤的人,这个人本性善良、胆怯,可是,他的一生好像都在为难自己,因为他做的每一件事情,最终都使自己后悔,他的一生也为这些事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因为自己一不小心将父亲的情事“泄密”出去,父亲遭受残酷迫害,三十年不和他说话,母亲死于非命,妹妹失踪了;因为一时冲动,闯进了漂亮女孩张闹的房间,虽然什么事也没发生,却得了个“强奸”的罪名,身陷牢狱多年;因为对感情和性爱抱着单纯、美好的想像,他失去了一个又一个对他示好的女友;因为被张闹的一张假结婚证所骗,他多年受制于她,等到明白过来的时候,已经人财两空;一个在很小的时候就对性充满热情的人,却一直没有享受过真实的性爱——不是没有机会,而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年来,只要我的邪念一冒头,就会看见女人们的右掌心有黑痣,就觉得她们要不是我的妹妹,就是我妹妹的女儿。我妹妹真要是有个女儿,正好是你这样的年龄,所以,直到现在,我都四十好几了,都九十年代了,也没敢过一次性生活,就害怕我的手摸到自家人的身上。”所以,曾广贤最后为自己总结到:“我这一辈子好像都在挖坑,都在下套子,挖坑是为自己跳下去,下套也是为了把自己套牢。我都干了些什么呀?”

曾广贤其实是一个生活的受害者。然而,一次次受伤,一次次错过,他都不抱怨现实,也没有想去报复谁,而是一味地承担责任。他的“后悔录”,反思了自己一生中每一件重要的事情,但他没有将其中任何一件事情的责任推给别人,而是全部由自己承担了下来。即便是面对张闹的“阴毒”,她不愿意在离婚报告上按手印、签字(不离婚他就不能和自己喜欢的女人结婚),他也没有怨恨她,相反还责怪自己为什么不跪下来求她,“跪一次不行就跪两次,跪两次不行就跪三次,这么一次次跪下去,她就是木头也会流泪,就是鳄鱼也会签字。也许我跪了一百次,她也不一定感动,但是我并没有跪呀,既然没跪又怎么知道她不会感动呢?我为什么不跪下来试一试?要是那时我能拿到她按手印的离婚报告,就可以回过头去娶陆小燕。小燕嘴巴上说只等我一个月,其实她等了差不多四年才嫁给胡开会。”——很显然,这是一个软弱的人,但就是这样一个软弱的人,却扛住了这个世界所施加给他的所有重压,他不仅没有被这些重压压垮,反而因为承担了所有事情的责任,而获得了一种灵魂的自尊。

曾广贤肯定是近几年来中国小说中最有个性、最有感染力的人物形象之一。东西在这部小说中建立起来的叙事伦理,就深刻地体现在他所创造的曾广贤这个人物的心灵世界里。谁都知道,曾广贤受了许多委屈和错待,但东西最成功的一点是,他没有像林语堂“帮苏东坡本人憎恨王安石”那样,去帮曾广贤憎恨那些伤害过他的人。他和曾广贤一道,饶恕一切,承担一切,将一切来自现实的苦难和重压,都当作是生活对自己的馈赠。这样的承担,就是一种生存勇气。它超越是非和善恶,承认在现实中,并不分谁是胜利者,谁是失败者,大家都是生存的人——在生存面前,一切都是平等的。曾广贤原本是一个渺小的人物,但因为他承担责任,他的生存就变得真实而高尚。《后悔录》仿佛在告诉我们,小人物承担个人的命运,跟英雄承担国家、民族的命运,其受压的过程同样值得尊敬。

“后悔”对曾广贤而言,却是一种自省。不过,这样的自省,并非要把曾广贤变成另一个人,而是要让他更坚定地成为现在这个人。对此,陀斯妥耶夫斯基有一段话,似乎说的正是曾广贤这样的人:

你永远无法变成另一个人,即使你有时间有信念去变成另一个人,你还是绝对不愿意变成另一个人;即使你愿意,你仍旧一步也不肯走,因为事实上或许没有什么好让你去改变的。而且最本质的东西和最终的结果是,所有这一切都是高度发达的意识的正常法则和基本法则的结果,是直接源于这些法则的惯性的结果。因此,不仅你无从改变什么,更重要的是,什么事情你都无从下手。[22]

曾广贤的“后悔”,并无改写自身生命痕迹的愿望,他只是在通过“后悔”这种灵魂叙事的形式,达成和自己、和亲人、和周围的人以及和世界和解的愿望。在过去的岁月里,他和别人、和世界之间都积怨太深,因此,他的“后悔”,更多的是精神和解,是为了化解积怨——也包括化解自己内心的积怨。从这个角度说,《后悔录》中的灵魂叙事,也兼具“伟大的审问者”和“伟大的犯人”这双重身份,所以它能触及到深处的灵魂。不过,曾广贤的“后悔”纯粹是中国式的一次自我追问,它以自言自语的形式出现,因为没有倾听的对象——虽然它的“后悔”是在父亲面前说的,但由于他的父亲一直处于昏迷之中,这意味着倾听者还是缺席的。这种“后悔”和西方式的“忏悔”有着根本的区别。“忏悔”是面对神的一次悔悟,无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神都是倾听者、审察者和赦免者。在神面前,一个人之所以忏悔,不仅仅是因为自己曾经犯罪,它更内在的含义应该是,承认自己的生命有欠缺,承认自己有罪,为此,他感到内疚,继而萌发出改写自己生命痕迹的愿望;另一方面,一个人忏悔,也表明他相信在每个罪人之上,有一个绝对公义的价值尺度,像大光一样照着每个人,使你一切的罪恶都无处藏身。前者是对自我的认知,后者是对更完全的生活的想像。因此,这样的忏悔总是和一个公义的、良心的尺度相联结。——但《后悔录》的叙事伦理,并不指向这么深远的“忏悔”,它只是通过“后悔”说出自己的想说的话,从而在灵魂的自尊中,奠定生命重新开始的基础。

《后悔录》是一部重要的小说,它激发起了我追溯中国小说叙事伦理的冲动。在这部小说中,有着足够广阔的灵魂视野,有仁慈而平等的目光,有“好玩之心”,有生之喜悦和生之悲哀的相遇,有超越善恶的、温暖的同情心,有“伟大的审问者”和“伟大的犯人”同时并存的精神维度——总之,它见证了一种新的叙事伦理,并让人想起由曹雪芹、鲁迅、张爱玲等人所代表的伟大的小说传统;这样的写作及其可能性,在当代是值得引起重视的。

2005年5月22日,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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