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七年四月二十九日,巴老在给我的信上说:“对我来说,我按计划写完《随想录》,而且出齐两种版本,想说的话都说了,该满意了吧!可是想到我们多灾多难的国家和善良温顺的人民,我又得不到安宁。对,人怎么能只考虑自己呢?不管怎样,我提出来:大家要讲真话,为了这个,子孙后代一定会宽容地看待我的。我只能尽力而为。”一九八八年冬,又写信说:“……(我)又老又病,活下去总有些痛苦,但对我的国家和我的人民有感情,我始终放不下这笔。”
四是巴老不做盗名欺世的骗子。巴老不止一次表示他要用行动来证明和补写他所写的、所说的到底是真是假,自己到底是怎样的人。七、八十年代,巴老在四川出书,不收稿费。一九八一年,出版社拟用巴老的稿费设立巴金编辑奖,巴老就不赞成,只同意用来帮助青年作者。一九九四年,四川省作家协会拟设立巴金文学奖。巴老来信说:“我只是一个普通文学工作者,写了六十多年,并无多大成就……建立‘巴金文学基金’,设立‘巴金文学奖’,又使我十分惶恐。我一向不赞成用我的名字建立基金会、设立文学奖。”
巴老还反对出他的日记单行本。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巴金全集》时,拟编两卷巴金的日记。巴老委托我替他校看原稿。四川出版界一位朋友知道这个情况后,建议由四川出版日记的单行本。一九九一年冬我去上海,向巴老转达了这位朋友的请求。巴老有些犹豫,我说:“《鲁迅日记》也有单行本,您的日记也可以出单行本。”在我的再三要求下,巴老勉强同意了。我回成都不久,接到巴老的信。他说:“关于日记我考虑了两个晚上,决定除收进《全集》外不另外出版发行,因为这两卷书对读者无大用处(可能对少数研究我作品的人提供一点线索)。我没有理由出了又出、印了又印,浪费纸张。我最近刚看过这些日记,里面还有些违心之论,你也主张删去,难道还要翻印出来,使自己看了不痛快,别人也不高兴?你刚来信说你尊重我的人品,那么你就不该鼓励我出版日记,这日记只是我的备忘录,只有把我当成‘名人’才肯出版这样东西,我要证明自己不愿做‘名人’,我就得把紧这个关,做到言行一致。对读者我也有责任。我出一本书总有我的想法。为什么要出日记的单行本?我答应你,也只是为了不使你失望。……一句话,日记不另出单行本。”我立即给巴老去信表示尊重他的决定,并把巴老的决定转告给出版界的那位朋友。
五是不愿浪费国家钱财,不赞成重建故居。巴老的故居在成都市正通顺街,是巴老的祖父购置的。最兴旺的时候,“四世同堂”。巴老诞生在这里。除幼年随父亲在广元县住过两年多之外,一直生活在这里。巴老十九岁时离开成都去南京。随着大家庭的崩溃,故居被出卖了,几易其主。原成都市市长李宗林曾表示要把它保留下来,但他在“文革”中被迫害致死。故居经过“文革”,成了一个文艺单位的宿舍,原有房屋荡然无存。
改革开放以来,不少国外友人和港台同胞来成都,希望看看巴老的故居。有时专为此找到我。我解释说故居已经不存在了,但他们坚持要去看一看,在故居原址拍照。有的还对故居没有保留下来表示遗憾。一九八五年省作家协会给省委、省府写了报告,要求恢复巴老的故居。张秀熟、任白戈、沙汀、艾芜、马识途等老同志积极支持。经省委同意,成立了一个筹备小组。可是巴老一直不赞成,多次对我讲:“不要恢复故居。如果将来要搞点纪念,可以在旧址钉一个牌子,上面写:作家巴金诞生在这里,并在这里度过了他的童年和少年。”虽然存在各种实际困难,故居的筹备工作一直没有进展,但巴老仍然很不放心。一九八六年十月三日,巴老去杭州休息之前写信给我:“我想谈谈故居的事,一直没有工夫写出来。我的意思就是:不要重建我的故居,不要花国家的钱搞我的纪念。旅游局搞什么花园(指园林局搞慧园),我不发表意见,那是做生意,可能不会白花钱。但是关于我本人,我的一切都不值得宣传、表扬。只有极少数几本作品还可以流传一段时期,我的作品存在,我心里的火就不会熄灭。这就够了。我不愿意让人记住我的名字,只要有时重印一两本我的作品,我就满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