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8月,查尔斯·彼得斯介绍了十几位医生投入11万美元,建立了巴菲特的第八家合伙公司。在1956~1960年,陆陆续续有资金投入巴菲特的合伙公司。如1959年1月1日,在IBM做了30年推销员的奥康纳在巴菲特合伙公司就投资了1.8万多美元。1960年,巴菲特的三叔弗雷德投资8000美元,查尔斯·彼得斯介绍别人投资5.1万美元。1960年,美国海军部长的儿子弗兰克·马修斯投资给巴菲特,巴菲特在美国军方的人际关系网对他的投资生涯产生了实际效果。
1960年,伊莉莎白·史托斯投资建立了巴菲特的第九个合伙公司。伊莉莎白·史托斯出自奥马哈名门望族。
1960年,玛蒂·托普家族投资25万美元建立了巴菲特的第十个合伙公司。玛蒂·托普家族拥有奥马哈市最精美豪华、规模最大的专业服装店。
1961年5月,通过丹·莫奈律师的介绍,又有人投资给巴菲特建立了第十一家合伙公司,也是巴菲特最后一家合伙公司。
即便不考虑那些零散的小额投资,巴菲特通过亲朋好友的关系网至少收到了100万美元的投资额,大约相当于今天的3000万美元,2.1亿元人民币。能够得到如此之多的资金,绝非当时的美国普通中下阶层出身的人可以做到的。也正因为拥有如此巨额的资金,巴菲特才能够持有一些公司较高比例的股份,从而控制这些企业,直接干涉它们内部的经营管理,甚至在人事上都拥有发言权。这不是股市坐庄,而是直接操纵。与在二级市场上的只拥有资金的散户炒股的方式完全不同,当那些现金流面临枯竭、濒临困境的企业寻求资金来源时,拥有足够资金的巴菲特通过一些私人关系以极为低廉的价格控股这些企业,排挤掉他不喜欢的董事,直接干涉企业的经营管理,从而提高企业本身价值。巴菲特这套把戏在未来的几十年中将会不断重演。实际上,巴菲特在资金不太充足时的1956年年末,他的前三家合伙公司的资本不过分别增长了6.2%、7.8%和26%,并无什么过人之处。而通过后来的这套操纵方法,巴菲特在1961年所管理的资产达到了400万美元,合伙人超过了100人。
到了1962年,巴菲特将这11个合伙公司合并为巴菲特有限责任合伙公司(BPL),此时他与妻子在合伙公司中所拥有股份价值超过了100万美元,这在当时是笔巨额的财富。巴菲特依靠他复杂的人脉关系网与其较高的投资与操纵能力,掘得了人生的第一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