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我妈看过我一个礼拜之后,我被通知参加全市公捕公判大会,被剃了个秃头,通知我的那个警察还让我准备准备,那时候我已经基本平静下来,不太想自己的事了。我心说我有什么好准备的,要准备也是你们准备啊,至少要准备根麻绳吧。那时候不流行请律师,说实话,我觉得请律师这招不错,不管真的假的,有用没用,至少还有个人帮你说话,让你感觉不是那么孤单。那时候就流行这种公判大会,十几二十个犯人拿麻绳捆着排成一溜,站在场地中间,而且待遇还不错,一人后面配俩武警,摁着你的脑袋,取低头认罪之意。周围里三层外三层围着看热闹的广大群众,还有集体组织来受教育的中小学生。一个审判员神情激昂地宣布你的罪行,成千上万双眼睛看着你,那种万众瞩目的感觉有点像现在的某某明星演唱会,只不过明星胸前的是鲜花,我们胸前是块牌子,上书××犯×××,演唱会下面的群众手里挥的是荧光棒,公判会下面的群众手里挥的没准是板砖。除此之外,其他的感觉都很像。公判完了以后,大家再上卡车站好,仍旧是一人配两个武警,拉着游一圈街,判了死刑的直接拉刑场验明正身挨枪子儿,剩下的该上哪上哪。基本的情况就是这样。
我参加公判大会那天天气还不错,晴空万里,很适合举行大型集会。而且捆我的那俩武警知道我不是要挨枪子儿的,捆得也不是很结实,我甚至还能活动活动筋骨,感觉还不错。我就是对自己胸前的那块牌子不太满意,上面写道:流氓犯赵超美。我跟警察说你们是不是把我和谁的牌子挂反了,我是打人,应该属于故意伤害罪,怎么能是流氓犯呢?警察说没有故意伤害犯的牌子,也没有这么写的,太拗口,反正你们这一起子人都不是好东西,就算都叫流氓也不过分,你就挂着吧你。
我们被捆好了带到一个小型的体育场参加公判大会,人来得不少,这种免费的热闹,自然是不看白不看,以前参加批斗会看批斗别人,今天参加公判会让别人看,这就叫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我站在一众秃头中间,低着头默默站着,感觉很麻木,想起文革批斗我爹,又想起谢半截,也都是一闪而过,没什么特别体会。阳光很好,晒得我昏昏欲睡,有点东倒西歪,我后面的武警不停拽绳子,纠正我的站姿,以保证我不会像匹马一样站着就睡过去了。直到我听见审判员声如洪钟地念我的名字,我才稍微清醒了起来:“犯罪嫌疑人赵超美,男,汉族,生于1959年8月18日,现年二十四岁,××市人,捕前系××市纺织厂职工,1983年5月12日,犯罪嫌疑人赵超美窜入我市××师范学院医院,使用医疗器械对正在探望病人的马某某和其弟进行野蛮殴打,致使马某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该犯还用脚反复踢打马某某的弟弟,致使其弟头部受到重创,造成严重脑震荡并伴有轻微精神分裂现象。在殴打完马某某和其弟后,该犯又窜至学校办公楼,对该校教师徐某某进行野蛮殴打,并将徐某某从二楼窗户掷下,致徐某某右侧肋骨全部断裂,头部受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行凶后,犯罪嫌疑人赵超美不但没有逃离犯罪现场,竟然还坐在办公室内喝茶,公然向我公安机关挑衅,气焰十分嚣张。在该校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经查犯罪嫌疑人赵超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人也供认不讳。为打击刑事犯罪,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批准将犯罪嫌疑人赵超美正式逮捕,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判处犯罪嫌疑人赵超美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有关我的公判书算是所有参加公判大会的犯人里最简短的了,我也基本同意公判书里所陈述的事实,除了一点,就是所谓马肥婆是去医院探望病人这一说法,如果那也能叫探望,我倒是很愿意去探望一下马肥婆的妈妈。
宣读我的判决书的时候,不管围观群众也好,还是我这个当事人也好,都觉得干巴巴的没什么意思,群众反响不甚强烈,不像我旁边站的那个戴着打红叉的牌子的强奸犯。审判员同志念他的公判书洋洋洒洒念了有十几分钟,整个犯罪过程精彩纷呈,简直令人为之倾倒,那哪是公判书啊,简直就黄色小说。这个写判决书的家伙太有才了,要是放现在,绝对能当个知名网络写手。群众听得也是群情激昂,我估计不少人是三条腿支着地在听,连旁边那个强奸犯本主都听得津津有味,这鸟人估计自己都没想到自己干的事竟然如此精彩,浑不理会待会儿要挨枪子儿。单从这点来说,倒是好生令人敬佩。
关于那天的公判大会,还有一点需要补充,虽然我的公判书没有别人的精彩,但是当审判员念我的名字的时候,群众的反应倒是比较热烈,纷纷往前凑,大概想看看我到底是怎么个超美。连我后面那小武警也扒拉了我一把看了看,看完后明显有些失望,小声嘟囔说:“啥超美呀,还没我解放鞋好看呢。”
这是那天公判大会唯一让我尴尬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