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同样适用于所有的情绪。一个面容悲戚的陌生人在街上与我们擦肩而过,继而有人告诉我们他刚刚收到父亲去世的噩耗。此时我们不可能对他的悲伤心怀疑问。然而,虽然我们并不是冷血动物,我们却无法体会他悲痛欲绝的心情,甚至根本想不到对他表示一点关心,这种事情也是时有发生的。也许我们与他和他的父亲素不相识,也许由于杂务缠身,我们没有时间去想象他此时的处境。但是经验告诉我们,遭遇如此不幸的人必然是痛不欲生,而且我们清楚,如果有时间周到地为他着想,我们无疑会对他深表同情。正是因为意识到这种有条件的同情,我们才会认可他的悲痛。即使有时实际上并未产生同情,事实也是如此。日常经验使我们懂得在什么样的场合应该有什么样的情感,于是这种规则就会改正我们暂时的“不合适”的情绪。
5 面对无瓜葛的客观事物
内心的情感引发行动并且决定善恶是非,我们在考察它的时候无非是从两个方面出发。一方面是产生它的原因或者动机,另一方面是它的目的或后果。一种感情是否符合造成它的原因,决定了随之而来的行为是彬彬有礼还是野蛮粗俗。一种感情的意图是行善还是作恶,决定了其后果是有益还是有害,该赏还是该罚。
近来,哲学家们考虑的主要是感情的目的,却很少注意激起感情的原因。但是当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人的情感及其行为进行裁判的时候,一般离不开以上两个方面。当我们责怪一个人对自己的爱恨缺乏自制时,我们考虑的不仅是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还有造成他内心激动的微妙因素。虽然我们觉得他不至于那么激动,或许他所欣赏的人物并没有那么出色,他的遭遇并不是特别悲惨,激怒他的事情也不是非常糟糕。但是只要他的情绪还不算特别离谱,我们就能谅解和容忍。
根据我们是否对别人的感情抱有同感,我们可以判断它是否恰如其分。这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激发感情的事物与我们和当事人都没有特殊的关系;二是它们对我们当中的某人有特别的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在面对那些与我们双方都没有什么瓜葛的客观事物时,如果对方的感觉时时与我们相吻合,我们就会觉得他品味高雅、见识不凡。壮丽的河山、华美的建筑、绘画的构图、演说的谋篇布局、第三者的所作所为、数字的奥妙、宇宙大体系中各个构件神秘的运转,所有这些有关科学和品味的一般事物,与我们都没有什么特殊关系。我们会从相同的角度去观察它们,而且没有必要对它们报以同情,因为我们与对象之间不需要感情上的和谐一致。但是,由于我们各自的生活经历使我们习惯于关注复杂事物的不同部分,或者由于我们意识的敏感性差异很大,我们常常会有不同的感受。
如果朋友对某件事物的观感跟我们完全一致,没有人有任何特别的见解,虽然我们内心会表示赞同,却不会觉得钦服景仰。但是如果他们在观察对象的时候留意到我们所忽视的大量细节,使得他们不仅与我们观点相同,而且还能指引和点拨我们,那么我们不仅会感到英雄所见略同,而且会被他们过人的敏锐和悟性所折服,仰慕之情油然而生,惊叹之余,自然会赞不绝口。说出尽人皆知的真理并不能让人钦佩,比如认为绝代佳人胜过丑陋的残废,或者二加二等于四。那些品味不凡的鉴赏家能够在毫发之间鉴别出美丑高下,那些头脑清晰的数学家能够不费吹灰之力就解决一团乱麻似的难题。只有他们才当得起我们的仰慕,无愧于我们的颂扬,因为这些艺术和科学领域的天才指引着我们,他们广阔的视野和超凡的见识总是让我们意想不到。
人们或许认为,我们之所以赞赏这种才气是因为它有用,它的实际效果赋予它特殊的价值。但是,最初我们在肯定别人的见解时并没有考虑它的效用,只是觉得它正确得当,实事求是。毋庸置疑,我们觉得别人有眼光只是因为他们的看法合我们的意,别无其他原因。同样,我们最初对别人的品味表示赞同也并不是因为它有用,而是因为它公允精到,恰如其分。评价其功用只不过是事后的想法。
6 面对特殊关系的事物
2对于那些跟我们和对方都有特别关系的事物,就很难做到这样的心平气和,虽然这一点至关重要。我的朋友当然不会从我的角度去看待我所遭遇的厄运和伤害。这不像欣赏一幅画、一首诗或者讨论一套哲学理论那么简单,因此我们的感觉会截然不同,我所受的影响更为直接。如果朋友在评价那些客观对象的时候与我观点不一致,我会觉得无所谓;但是如果他对我所承受的不幸和伤痛没有感同身受,我就不太受得了。即使你对我所欣赏的一幅画、一首诗甚至一套哲学理论感到不以为然,我们也不至于为此吵起来,从常理上讲我们都没必要太介意。因为这些对于我们双方都无关紧要,即使我们的看法针锋相对,也不致为此伤了和气。但是如果事情跟你我都息息相关,那就大不一样了。即使在理性上你的见解与我截然相反,在个人喜好上你的感觉跟我格格不入,我都可以很大度地接受。如果我心情不错的话,还可以兴致勃勃地跟你探讨这些话题。但是,如果我厄运缠身,悲痛欲绝,你既不报以同情也不愿为我分忧;如果我蒙冤受屈,满腔激愤,你毫无同感,更不用说仗义执言,那我们之间就无话可说了。我们互相都受不了对方,你反感我的激动狂热,我也痛恨你的冷漠无情,甚至连对方的朋友我们都会看不惯。
即便如此,旁观者和当事人之间仍然可以达到心灵的沟通。首先,旁观者必须尽可能的体谅对方的处境,从最微小的细节上设身处地地考虑对方的痛苦。他必须事无巨细地了解对方的情况,真正进入对方的世界。
即使做出这样的努力,旁观者的感受仍然与受难者本人有很大差距。虽然人类天性慈悲,但他也不至于为了别人的痛苦让自己陷入同样的困扰之中。设身处地地想象虽然能够产生同情,但不会长久。他在意识深处总觉得自己是安全的,没有真正地遭受折磨。虽然在想象中他们可以产生与受难者多少相似的感觉,但是不会那么深切。当事人明白这个道理,但还是渴望得到一种更完美的同情,一种感到旁人与他悲喜与共的安慰。在内心激烈的挣扎中看到旁人与自己心意相通,是他唯一可能得到的慰藉。但是他只有控制自己的情绪,让旁观者可以接受才行。说实话,为了照顾其他人的心情,他不能任性而为,语无遮拦。旁观者在潜意识里总是觉得他对当事人处境的体会不过是一种想象,这不仅降低了同情的程度,而且改变了同情的性质。因此他人的同感和自己的悲伤从来就不是一回事,两者的感觉总是存在差别。但是这两种情感之间的协调一致已足以维系社会的和睦。就算它们无法严密合拍,我们也心满意足了。出于人类的本能,旁观者与当事人为了互相沟通都会努力去设想对方的处境。旁观者经常设身处地地去体察当事人的情绪,当事人也同样会把自己放在旁观者的位置,用对方的眼光来冷静地看待自己的命运。旁观者常常想如果倒霉的是自己会有什么感觉,受难者也时常顾影自怜。同情让他们学会了从对方的角度反观自己的处境。在旁观者面前,受难者感到旁人会公正无私地看待自己的遭遇并深深为之感动,他内心的波澜必然会因此平息不少。
朋友在身边会让心乱如麻的人平静下来,知己的出现会让我们的心灵得到某种宽慰。同情会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我们一想到他正在关心着自己的处境,就开始像他那样可怜自己。我们不能指望一个普通相识像至交一样同情我们,他不会不厌其烦地倾听我们的唠叨,因此我们在他的面前显得非常镇静,尽量三言两语就把自己的情况说个大概。我们更不能指望一群素不相识的人会对我们多加关心,因此我们在他们中间更加心如止水,努力将自己的情绪控制在他们能够接受的范围内。这不仅仅是装模作样。只要我们能够控制自己,的确一个普通相识比一位知己更能给我们带来安宁,身处一群陌生人中间比面对一个熟人更能让我们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