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同终止时,基金管理人发出公告并且组织清算组对基金的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一些相关服务中介机构所组成。
组成清算小组后,基金合同终止后的财产由清算小组同意接管,清算就开始了,清算程序如下:
(1)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确认。
(2)对基金财产进行估价和变现。
(3)清算组做出清算报告。
(4)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保证报告的真实性。
(5)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这样清算报告才具有法律效力。
(6)将基金财产清算的结果报告报给中国证监会备案。
(7)公布基金清算报告。
(8)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按照基金持有人所持有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