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苗疆赶尸(2)

  也风说:“可以。”然后也风把敌人的皮囊剥下,花了七七四十九天,用法术把自己阵亡的人皮肤修复好,然后祭坛烧符,冥感九天诸神,地藏十八道轮回,对着那些尸体喊道:“枉死他乡的故友们,森森的白骨在太阳无边的光辉下重回生命的开始,家乡的亲人用炽热的泪水和焦盼的眼光希望我们的安归,世间的仇怨已经远离你们的灵魂,凡尘未了的俗缘化作阿木朗卡山上的飞鹰,远离你们今世的精血,旁异的恶灵,勿得相扰,回去吧,回去吧,不解的仇怨化作思乡的草履,快快回去吧。”说完把手里的灵旗放在符水里浸泡,然后放在尸体手边,也风祭祀完后就在前面开路,三日之后,只见原来躺在地上的尸体都直挺挺地站立起来,手举灵旗,跟在后面,老老实实地走着,当时为了迷惑路上碰见的行人,也风在尸群四周兴水作法,凝聚一场大雾(因为活人阳气太重,行尸见人,即法术破散)。

  于是后人就把这种赶尸的方法叫做“雾术”,后来人们见尸体行走时都手持灵旗。所以就把“雾”改写成一个“巫”字来代表。意思是上下被雾气所环绕,竖的两边各有一个人字,即尸体,中间一竖,即手持灵旗,这样就达到音义相通的目的。后来也风的妻子和别的部落的人私通,被也风发现,两人远走他乡,怕遭到也风的报复,因此根据平时也风所讲的巫术,两人精研巫术,也风妻子的相好原来也是精通巫术的一个祭师,终于也成为一大门派。

  后来历代流传下来。也风所流传下来的巫术,叫做白巫术,即多用来医病、祈雨、驱鬼、免邪、去灾、寻物、招魂,甚至使久治不愈的女人生育,让原本素不相识的男女相爱的巫术。而也风妻子的巫术,因为当年怕也风报复,所以多用来抵御、防守,后来发展成用于对人复仇或报复他人,叫做黑巫术。

  因为也风部落聚集地在今湘西地域范围内,所以流传至今,赶尸之术在湘西最为流传。在至今湘西苗疆地带建筑房屋,仍然保留了“低门高槛”,这实际上是预防荒行尸进门的一种手段。“荒行尸”在苗语是“迦落子”的意思,意指苗疆圣山“莫拉卡迦山”遗弃的鬼,而这些“迦落子”多是因其生前冤孽太深,死后怨戾之气太深,所以被邪异利用这些行尸或被蛊惑的人,让他到处祸害肆虐活人。

  但是由于历久失传,所以现在的赶尸之术已经没有恢复旧颜的法术,只能把尸体从异域运回家。

  现在赶尸人赶尸,是由赶尸人将花椒水浸泡尸体,然后涂抹鸡血在尸体面部的五官,画成符咒。再用符纸镇住死者的额头、人中、锁骨、腋窝、丹田五处,是为了防止尸气留下,这样死者就不会循着尸气回去,因为死者死的地方怨气最重,最容易招死者魂魄回去。最后再给死者戴上面纱,防止阳气摄入,形成“诈尸”。所有事安排妥,挑选阴时,死者才会在赶尸人应召下随行。

  不知过了多久,我才朦朦胧胧地醒过来,模糊地看见我周围环立的人影。我努力睁大眼睛,觉得浑身疼痛,头脑里嗡嗡作响,一连串快速的关于墨蓝的记忆像放电影一样在我脑海里闪过,奇怪的是这些并不是现在的墨蓝,而是一个穿着白衣白裤的幼年时的墨蓝,只见她运功打坐,并教授我一些巫术的法门,渐渐地我的思维又模糊了。

  后来又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终于完全清醒过来,而这时墨蓝坐在我的床边,大汗淋淋,看上去很虚软的样子。

  “这是怎么回事?”我一脸茫然。

  “姑娘,你休息一会儿,我来说。”正是那个为首施法的老者。

  “你们闯过西夏的古皇陵,虽然那只是一个从陵(不是主皇陵),但是里面被人下了降头,而你没有修习过防御之术,所以不小心被侵染了,你们到了这里之后,由于这里尸气很重,所以引发了你身上的蛊毒,是这个姑娘用‘梦巫’过灵之术救了你。我叫霍巴,这个是寨子里的首领,叫刀亚。”说着拉过了坐在旁边的年轻人,正是那个持有鬼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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