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是女人的后花季,一些年近三十不甘步入“中年”的女人,总会想悄悄抓住青春的尾巴。这时就应景出现了一种现象:一些年轻的男子,只用给这些女人一点肯定或“你有魅力”之类的赞许,就可以乐享这些女人的风情,不用担心被拒绝,不用担心善后事宜。
这种晦暗的现象,已经在新近的杂志上被披露了。悲哀的是,被访的那些当事人,竟都觉得这只是愿打愿挨的事。
这是一种进步,还是一种堕落?
他不说话,看样子还在生气。他气什么,气他的出击找错了对象吗?他气,我还气呢,我不气他,气我自己,他怎么就选中我做他的实施对象了?是不是真的我的脸上带有那种皮肤饥渴症?这么说,是我自己太犯贱了?不!我并没有有意地向他暗示过什么,两次相遇都纯属偶然,他只是觉得和我斗嘴有趣罢了。这么简单的事,说什么喜欢?!可事情没这么简单。也许,他和那些男子并没有什么区别,他不能免俗,也认为我不能免俗了?
我连继续说下去的心情也没有了。他不是周瑜,我也不是黄盖。他要的东西我给不了他,那种天亮之前说再见的逢场作戏,我不想奉陪。
“再不说话我可走了啊,反正我已经吃饱了。”
他还是不说话,甚至一动不动。
走吧,我结的账。他说因为高兴才请客,既然他不高兴了,这客请得就没有道理了。
我临走的时候回头看了一下,他还坐在那儿。
我有一些不忍,但这种想法很快被打消了。我只是及时中止了一场即将发生的荒唐情事,或者说得直接点儿,快餐性事。这其实对我对他都有好处。
我不相信什么缘分,很多打着缘分幌子的低俗事件,只是人无意中踩了一脚猿粪罢了,只有自认倒霉的份儿。
我的生活好好的,当然现在是有了些问题,可这并不妨碍我过的还是正常的日子。我不需要谁来见证我的魅力,在我们这个年龄,我是无可挑剔的。
这样的自信我绝不会炫耀,可它让我有底气,让我在披头芬面前洒脱地离开。他的年轻只显得他幼稚,他并没有在我面前稳操胜券的资本。
我这是怎么了,差点儿就趟了时尚的混水。唉,都是我无所事事东游西逛惹的祸,我还是得给自己找点事做,分散一下注意力,别老是想着自己家里的那点儿事。多少人多少年都那么过来了,我怎么就这么苛求呢?我的过于强求已经让曙光为难了吧,我爱他,就不该给他太多的心理负担。
这么想着很快到家了,看看表,快九点了。赶紧冲澡睡觉吧,别明天起晚迟到了。在机关,我可是为数不多的没有迟到记录的人,我啊,还是别打破那记录吧,多不容易啊。
水流缓缓地游走,像曙光爱怜的轻抚,它缓解了我给自己诊断的病症。
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我习惯了趴着睡,迷迷糊糊地一会儿就睡着了。曙光曾经为我的睡相拍照若干,他总遗憾捕捉不到我流着口水的样子,说如果有那么一天,他就把在网上发现的那张狗狗趴着睡觉的邋遢图片和我的对比着放在一起。
经常是他说他的,我睡我的,他要是真的扰了我睡觉,我一定会踹他。但是如果我回来的时候他睡着了,我通常会叫醒他陪我聊天。他说得兴奋了,我往往又瞌睡了,我就讹着他哄我睡觉。他把我哄睡了,他就睡不着了。这种情况下他是万不敢叫醒我的,我会跟他没完。
曙光总是气得大叫,说和我没有道理可讲,于是我认真地告诉他:家不是讲理的地方。
和往常一样,记得有一天夜里,曙光回来了。他没叫醒我。直到我在睡梦中感觉到了一点什么,翻过身来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他就靠在我身边。
拉过他的胳膊枕着,继续睡觉,眼皮太沉了,睁不动。
“袁清。”曙光的声音在颤抖。
我的睡意顿消。
黑暗中他握住了我的手。他的手很湿很凉,渗出一种异样的信息,他在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