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ST是specialtreatment(特殊处理)的简称。证券简称前标记ST,表示该公司财务状况恶化(如净资产低于面值、连续几年亏损等),由证交所强制进行或上市公司自己申请,该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Specialtreatment)。所以冠以“ST”。
(7)标记“*ST”字样的公司,是在原有“特别处理”基础上增加的某种类别的特别处理,警示该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ST和*ST其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简单的说:ST股是指境内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被进行特别处理的股票;*ST是指境内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的股票。
(8)“PT”是ParticularTransfer(特别转让)的缩写。连续三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将被暂停上市,简称前标记“PT”。如1999年7月9日起宣布“特别转让”的股票有“PT双鹿”、“PT苏三山”和“PT渝太白”。
特别转让股票与正常股票交易有如下区别:
①交易时间不同。特别转让股票仅限于每周五开市时间进行交易。
②涨跌幅限制不同。特别转让股票的涨跌幅不能超过上一次转让价格的上下5%。
③撮合方式不同。特别转让是于收市后把当天所有的有效申报按集合竞价方式进行撮合产生唯一的成交价格,所有符合成交条件的委托盘均按此价格一次性成交。
④交易性质不同。特别转让股票不是上市交易,不计入指数计算,成交数不计入市场统计,其转让信息也不在交易所行情中显示,仅由指定报刊公告。
4.股票买卖的成交单位是多少?
每100股是一个成交单位,也成为1手。即1手=100股。不到1手的股票,如1股、10股,称为零股。
在委托买入股票时,只能以100股的整数倍进行委托,在卖出时可以有尾数(零股)。
比如,可以买进300股,但不可以买进340股。
卖出则不然。例如,我有600股股票,可以卖出100股,200股,500股等,不能卖出150股。但是,如果只剩100股(已经卖出了500股),则此时卖出股票,可以用零股进行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