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败的王安石和没落的王朝(1)

  中国改革前行二十多年,历经风雨,错综复杂,还是取得了巨大成就。有人说变革就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改革之难,难在国家结构重建,新的制度维系和利益分配总是在阵痛中产生。人民是变革中的主导,非决策之主力,而是受用之主流;成败与否,干系重大。实因为国家非意识危机环伺断难有变革之决心。既谈改革,总是有“虽千万人,吾往矣”之悲情。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才能真正做到对历史负责,对未来负责。

  秦因商鞅变法而兵马富足,清末因变法失利而王朝崩溃。盖变革乃国家生死存亡之大事。然而改革必有英雄人物的推进,则是历史必然。

  历史学中的英雄与哲学中的英雄大体相同,通常指称那些已摒弃了意识形态色彩和世俗褒贬含义的、能对历史进程产生重大影响的人物。显然,这里所说的“重大影响”有两重含义:一是推进历史,一是将历史拉向倒退。

  在中国封建社会两千多年的历史进程中,出现了很多很多这样的“英雄”。北宋的王安石一手操作“神宗变法”,但是惨遭失败,导致国家没落,就是其中一个悲剧英雄。

  这里无意讨论王安石的功过是非,然而史学家们之所以将王安石当成比诸葛亮、魏征等贤相还重要得多的人物,原因就在于王安石是中国古代的一位提出了一整套改革政策并将之付诸实践的经济学家。

  在断代史研究中,宋史历来是比较薄弱的,所以在各种版本的中国通史中,有关王安石变法的记述及分析都有过于粗疏之嫌,但是仔细梳理,王安石的改革脉络还是清晰可见,仔细剖析,或有裨益。他的变法在中国封建经济史中还是占据重要位置的。

  而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史这个专史领域,对王安石变法的思想、政策及经济后果的研究也远不能以深刻周密称之。

  王安石写过一篇90字短文《读<孟尝君传>》,他在文中说,世人皆称孟尝君能招贤纳士,但他根本没有得到过真正高明之士,食客三千也不过是些鸡鸣狗盗之徒,当时,孟尝君如果得一真贤士,秦国的威胁也就不足为虑了。而高明之士所以不到孟尝门下,原因就在于大贤大智之人不愿和那些鸡鸣狗盗之徒为伍。在这篇文章里,我们可以看出王安石是个高风亮节、见识不凡、颇有吞吐宇宙之雄心壮志的人。他21岁中进士,在25年时间里皇帝屡招其进京均被婉拒,宁愿在边疆做一小官并扎扎实实实践自己的政治理想。直至46岁值人主交替、老臣式微时才应招入京,开始施展其酝酿已久的一整套改革 方案。

  我们首先要确定,作为北宋王朝最重要的改革家,王安石是个才华横溢而且感情真挚的人,虽然他在这次变法的过程中是个铁腕的政治家。在他离别故土去朝廷上任的时候,他最喜欢的小女儿不幸夭折了,于是他把小女儿的遗物放在一个小船上,自己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划到水中央,把这些东西沉入水底,赋诗一首“今夜扁舟来作别,此生以往各东西”。

  王安石在朝廷拜相,得到神宗的赏识,肩负起这个王朝寄予厚望的变革重任。当时的北宋国库空虚,外患严重。军事上的节节败退,已经露出衰亡之相。临危受命的王安石表现出他是一个极端的国家干预主义者。他的全部改革措施的着眼点就是如何充盈国库,因为经济上的困境是北宋最为致命的缺陷,而边疆战事频繁,对于军费的要求是与日俱增的。

  自宋神宗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开始,王安石的新政强力推行了8年,从政策面上讲,是具备相当开拓性的,但是在历史环境的约束下,结果是天怒人怨,最后连皇帝和他本人都到了十分心烦的地步。

  王安石新政的内容大体为9项,可归纳为三组,即三种国营企业、三种新税和三项管制城乡居民的登记制度。三种国有企业是称为“均输法”的国营贸易局,称为“市易法”的国营零售店管理局及对农民贷款利息二分实收三分(加上申请和登记费)称为“青苗法”的国家信贷管理机构;三项新税是免役税、国产消费税和所得税;居民登记制度是把国民组织起来,编成10家为一组的征兵单位,称作“保甲”,重新登记土地和马匹,称作“方田均税法”。上述方案似乎已折射出现代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全部“思想光华”。我们可以看出,“均输法”和“市易法”就是国家直接参与和力图垄断贸易流通,用官办机构去控制商人,并用官定价格来管理市场。而“青苗法”从其本意上说就是国营农村信贷银行。本来,王安石早年在边疆为地方小官时就进行过此类试验:春耕时贷款给农民,秋收时连本带息一起收回。据说他年轻时的这一做法效果还很不错,并成为他获得晋升的优良政绩之一。据史书记载,当安石知鄞时,略行新法,邑人称便,王安石于是踌躇满志,哓哓然曰:“我宰天下有余。”不过,令王安石始料不及的是:四海非一邑之小。在一个可充分掌控的狭小地区看起来行之有效的政策一旦变成在一个地域广大、环节繁复的国家范围内推行的大计划,就可能出现南辕北辙的效果。青苗法是王安石新政中的核心政策,因此,我们在这里可以对之多说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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