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几点失误和遗憾(2)


  四是上中学后,没有在引导读书方面下工夫。小学和初中阶段学生课业负担相对较轻,应该是大量阅读、储备知识、为今后全面发展打好基础的时期。丁羽在小学阶段,不管是阅读量还是阅读范围,应该说都是出类拔萃、令人满意的。这一点从学校反馈回来的情况就可以看出:回答问题表述清晰、准确,知识面宽,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尊崇。但到中学后,由于过分专注于数理化的竞赛,导致片面发展,再加上对计算机的爱好占用了大量时间,致使阅读量减少,阅读范围变小。他除了按照老师的要求,为参加高考而背诵了部分古代诗歌和古文外,平时基本不接触文学作品。初中和高中期间语文课每学期都有一本课外阅读课本,但由于不在高考范围内,学校没有重视,当我后来发现他连读都没读过的时候,虽然也"逼"着他读了一部分,但为时已晚。文学素养需要长时期的培育,岂止是一朝一夕的工夫。再如中国的四大名著,他只是在小学阶段看了一点《西游记》,中学后就完全没了阅读的兴趣。要提高文学欣赏和表达能力,除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纷繁复杂的社会和人事矛盾中领悟外,还能有其他途径吗?一个关在学校里"一心只读高考书"的人,如果失去广泛阅读的兴趣和动力,再缺乏深刻的认识和见解,是不可能写出发自内心的好文章的。这样发展的结果是:知识面变窄,语言干瘪,视野狭獈,不善表达,作文缺乏底蕴和功力。那时,他作文中的语言多是网络语言、游戏语言和科技语言,缺乏富有表现力的文学语言和古代汉语语言。有一次作文,他使用了文言文的方式。虽然是针对班内的情况有感而发,想借助文言表达自己深切的认识和体会,但由于功力明显不够,而显得弄巧成拙。老师的批语是:观点不够集中。在我看来,老师可能是怕伤了学生的自尊才这样批的,其实何止观点不集中,而是语不达意,甚至不知所云。我看过一篇高考满分作文,是用文言文体式写的,内容是表达诚信的,其文学语言的功力使人叹为观止。与之相比,我觉得他在文学素养方面比优秀学生落后不止一两个档次。只不过现在的高考在考察学生文学素养方面的区分度不高才使他有机会上了"线"。这种情况再继续下去,孩子就会变成那种片面发展,与老师、同学交流都发生困难的学生。显然,这不是素质教育,也不符合我培养孩子的目标。检讨自己的家庭教育,主要是后期引导方面做得不够,没有培养出孩子积极的阅读兴趣。阅读量决定知识面,而知识面是全面发展的基础。没有宽厚的知识面作基础,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就会受影响和制约,甚至会轰然倒塌,半途而废。但愿丁羽在大学期间能够把这一课尽快补回来。

  五是早期教育简单粗暴,曾几次动手打过孩子。千不该,万不该,在教育孩子上,最不该的就是打孩子。打孩子是教育无能的表现。打孩子对孩子所造成的心理伤害往往是大人所意想不到的。我非常羡慕那些从未打过孩子而把孩子教育成出类拔萃人才的事例,那是教育孩子的最高境界。很遗憾,我没有做到。但我所能做到的是,我认为在所有打孩子的家庭里,我打孩子是最讲究方法和策略的。首先是不经常。一般地说,打孩子总是在其他所有教育方法全都失效的情况下才忍不住下手的。家长打孩子时如果不比自己被打还难受,那你就不配打孩子,你就是拿孩子出气。经常打孩子,孩子被打皮了,拿被打不当回事了,你的这最后一招也就失效了,你就会拿孩子毫无办法了。其次是讲明白原因。孩子被打,要明白为什么被打。不但要表明你的愤怒和不能容忍,还要表明你的悲伤,更重要的是,你要把道理讲清,让他完全明白,完全服气,"心甘情愿"地接受惩罚。我打丁羽都是在丁羽小学阶段。因为小学之前因年龄小不明事理,起不到惩戒作用;初中后已能通过谈话解决问题,没必要再打了。再次是点到为止。要选择部位,达到让他记得住,而又不能将孩子打伤的程度。败军之将,何以言勇。打孩子是下策,在此说一些打孩子的体会,也算是给大家一个下策之中的上策吧。但也有把孩子"打"成材的特例,如中山大学中文系的杨昊鸥(曾获乐山市乒乓球男单冠军),父亲打他用的竹竿都打成了竹刷子。但后来儿子还是被父亲要为自己换肾(因病)的真诚感动了。他原谅了父亲,理解了伟大的父爱,成就了自己的一番事业。这样的榜样最好还是不学,因为打出来的"材"代价实在是太大了。再说,经常打孩子,父子间的感情也很难控制和掌握。虽然成年人回忆自己小时候被父母殴打的经历时,大多并不怀恨在心,而是持理解的态度,但这并不能成为打孩子的理由,毕竟,打出"材"来的少,打出"后遗症"来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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