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部族—库莫奚

  沙漠部族—库莫奚

  库莫奚族称始见于公元388年(北魏登国三年),然而这一称号的出现,应在4世纪中叶宇文部被慕容皝攻破后不久。自此以后,史书上有了不间断的记载,直到13世纪其族名才消失,前后存在近千年。

  库莫奚族源出东胡,为鲜卑宇文部之后,与契丹本是同族异部,北魏登国年间与契丹分离后,各自形成为一族。然而史书对其族源的记载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后人众说纷坛,至今尚无一致认识,综合史载可归纳为二种说法,一种是“东胡之种”,“东部鲜卑之别种”,“东部宇文之、别种”,可列为鲜卑说;另一说即“本匈奴之别种”的匈奴说。实际史书的不同记载并无实质性的差别,只是强调的侧重点不同。因为宇文部为东部鲜卑的一支,鲜卑源出东胡;而宇文部内确有不少人出自匈奴血统,但他们早在2世纪时已自号鲜卑,在后来数百年鲜卑族的发展进程中,他们已完全鲜卑化了。

  库莫奚一词是鲜卑语音译,为今天蒙古语“沙”、“沙粒”、“沙漠”的意思。从含义揣测,这一族称当因其境内多沙漠而得名。到隋代时,省去库莫,单称“奚”,此后单一的“奚”字就成了族称。

  库莫奚在其存在的近千年里,经历了艰难曲折的形成与发展、衰落和与它族融合的过程。大体说来,4世纪中叶至7世纪初,是其形成时期,在这一阶段初期,即在与契丹“分背”前后,他们以部独自活动,每部有部长(俟斤)一人主其事;后来在对外的争战中逐渐形成了部落联盟,凡五部,阿会氏为联盟酋长,五部皆受其节度。五部为:辱纥主、莫贺弗、契箇、木昆、室得。“莫贺弗”本系东胡族系酋长的称号,“木昆”为女真语和今达斡尔语“氏族”之意,据此推测,这些部是由五个血缘氏族发展而来的,这一时期他们分布在弱洛水(今西拉木伦河)南,和龙(今辽宁省朝阳市)北的今老哈河流域,过着“善射猎”、“随逐水草”的狩猎、游牧生活。从388年北魏拓跋珪掠其“马牛羊豕十余万”看,他们的畜牧业已有相当发展。正是有这种发展,他们在北魏后期成了北魏的边境之患。

  公元7世初至9世纪中叶,是库莫奚族的发展、鼎盛时期。在这一阶段,军事实力与契丹旗鼓相当,有时还稍过之,被唐并称为东北“两善”。虽然畜牧和狩猎业仍是社会生产的主要部门,但农业已在一些居住河谷的部落中出现,部落组织也不同于以前,五部已改名为阿会部、处和部、奥失部、度稽部、元俟折部。改名原委今已不能全知,但从“阿会”本为此前联盟酋长姓氏而变为部名来分析,一些显贵家族或氏族已成了左右部落的势力。不仅如此,其部落联盟的“君长常以五百人持兵卫牙帐”,这种常备卫队的出现,表明王权已悄悄地产生,奚族的氏族社会已处于解体阶段。人口也有了迅速增长。史载唐大中元年“北部诸山奚悉叛,卢龙张仲武禽酋渠,烧帐落二十万”,这个数字可能有些夸大,但这时奚族有众数十万应是接近史实的。地域已不限于老哈河流域,已东接契丹,西至突厥,南拒白狼河,北到霫国。即有了东达今辽宁省阜新市附近,西到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以南一带,南抵大凌河,北过西拉木伦河与霫族为邻的广大区域。

  奚族在这一时期有如此发展变化,除了内部因素外,其与邻族和中原王朝在政治、经济方面的交往,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外部因素。早在北魏时期,他们就常遣使朝贡北魏,岁致名马文皮;又“每求入塞,与民交易”。其间一度役属突厥,但至东魏武定末,仍保持与中原王朝的来往。隋朝建立后,不久又每年派人向隋朝贡,与隋有了政治上、经济上的联系。降至李唐,奚与中原的关系进入一个新阶段。唐武德(618—626)中,它们遣使入唐朝贡。648年(唐贞观二十二年),奚酋可度者率众“内附”,唐太宗李世民乃于其地置饶乐都督府,拜之为使持节六州诸军事、饶乐府都督,封楼烦县公,赐姓李氏,并在奚五部地设五州,即以阿会部为弱水州,处和部为祁黎州,奥失部为洛环州,度稽部为太鲁州,元俟折部为渴野州,委任各部辱纥主为刺吏,皆隶饶乐府,府由营州东夷都护府辖领。可度者死后,奚对唐时叛时服,然与唐王朝的关系自此以后增添了新的内容。如唐万岁通天年间奚酋李大酺参与契丹李尽忠发动的营州反唐起事,又与契丹一同转附突厥,但到唐玄宗即位后,即遣使至唐请降,请求复置营州都督府;玄宗不咎既往,以饶乐郡王、左金吾卫大将军、饶乐府都督授之,并“诏崇室出女辛为固安公主,妻大酺”,大酺于次年亲至长安成婚。720年大酺在与契丹可突于争斗中死亡,其弟鲁苏代立。唐不仅让他袭兄之官爵,又以盛安公主女韦为东光公主妻之,旋改封为奉诚郡王。

  公元730年,可突于胁奚众附突厥,鲁苏不能制,走投榆关(今河北省抚宁县榆关镇,或说山海关)。传至延宠为奚酋,唐又封其为饶乐府都督、怀信王,以宗室女宜芳公主妻之。

  政治上的紧密关系,促进了奚族与中原地区经济、文化联系的加强。

  公元717年唐玄宗复置营州都督府后,都督宋庆礼在任期间,在奚和契丹地区“开屯田八十余所”,把中原的农作物、先进工具和耕作技术传播到奚地;他“又集胡商立邪肆”,发展经济交流。这样,几年后,在奚族一带地区出现了“仓唐充,居人蕃辑”的繁荣景象。另方面,在频繁的政治交往中,奚族的名马等土特产品以贡物形式进入中原地区,而中原地区的金帛等物以回赐名义传入奚族社会。据载,奚族在与唐关系紧密时期,“每岁朝贡不绝,或岁中二三至”,每次常派出数百人至幽州,进入长安的酋渠也有几十人;而唐王朝的回赐,每次或“帛十万”段,或“赐物一千五百疋”。可见属于这类形式的经济交流,数量是相当可观的。正是由于上述的政治、经济与文化联系,推动和加速了这一时期奚族社会的发展。

  9世纪中叶以后,奚族由鼎盛转入衰落和与它族融合时期。这里所说的衰落,是指它作为一个族体独立性的丧失和解体,若就奚人的生产和生活而言,则仍在持续发展。奚族衰落的转折点,在唐咸通年间(860—874)。原来“好与契丹战争”的奚族,在847年反唐事件中受到严重打击,而契丹却因在842年由附回鹘转归唐朝后,至减通中“部落寝强”,契丹人此时便乘机开始了对奚族的掠夺。钦德为契丹酋后,在唐光启中(885—888)“乘中原多故,北边无备,遂蚕食诸部,达靼、奚、室韦之属,咸被驱役”。契丹役属奚后,施行苛虐政策,奚人怨愤,其酋去诸率数千帐奚人西徒妫州(州治在今河北省怀来县)北山奚遂分为东奚、西奚。此后,奚人不断起来反抗契丹的民族压迫,契丹贵族为此多次出兵征讨,阿保机任挞马狱沙里后就曾几次讨伐奚人。他为可汗后,鉴于奚族叛服不常,于911年又亲率大军对奚族进行大规模镇压,先攻克西奚,接着分兵征讨东奚,将其征服。经过这次沉重打击,奚族不敢再反抗,只得举族臣服于契丹,从此奚族完全丧失了独立地位,变成契丹贵族统治下的一个部族。在这以后,契丹贵族对他采取“抚其帐部,拟于国族”;将奚王府所统奚众与契丹五院部、六院部、乙室部,同列为四大部;允许奚五王族“世与辽人为昏(婚),因附姓述律氏中”。在这一政策下,奚族开始了被契丹同化的过程。在有辽一代,奚人的地位是双重的,一方面他们是被契丹人征服的被统治民族,另一方面其地位仅次于契丹人,被契丹贵族利用作为对内镇压其它被统治民族的反抗和对外与北宋等抗衡的工具。

  奚族在由一个独立民族转变为被统治民族的过程中及其从此以后,社会组织变化很大。尽管部的组织至辽末还存在,然而不仅名称、成员与前不同,而且契丹贵族又将在历次征讨中的奚降俘户另组编8个新部。五代史书记奚五部为阿苔部、嚼米部、粤质部、奴皆部、黑讫支部,《辽史》作遥里、伯德、奥里、梅只、楚里部。据近人研究,他们与唐时五部的对应关系为,阿荟、伯德部即阿会部,啜米、楚里即处和部,粤质、奥里部即奥失部,奴皆、遥里即度稽部,黑讫支、梅只部即元俟折部。新组编8部的情况是:923年阿保机镇压了胡损领导的奚人起义后,以奚府给役户、诸部隐丁及流散,置堕瑰部。该部与奚原五部在辽被称为奚王府六部五帐分,由奚王领导,隶辽北府。994年(统和十二年)辽圣宗对六部进行改组,将梅只、堕瑰二部并入奥里部,另以奚王府二剋的长官、士兵及其家属分置南剋、北剋二部,合为六部,另七部为:迭刺迭达部、乙室奥隗部、楮特奥隗部、撤里葛部、窈爪部、耨怨爪部、讹仆括部,他们皆不归奚王府节制,隶辽南府。前3部系阿保机以俘获奚户置,后4部为辽圣宗以阿保机伐奚时“籍入宫分”的乞降奚户分置。由于契丹建国后迅速封建化,历代契丹贵族重视发展农业,奚人在这一潮流中虽然尚未完全脱离畜牧生活,但经营农业的越来越多,而且将土地租给汉人耕种。早在唐末,西奚已“颇知耕种,岁借边民荒地种穄”。到了辽圣宗时,北宋王曾出使契丹,进入奚境看到“居人草庵板壁,亦务耕种”,且“善耕种”。

  60年后苏颂出使契丹将途中所见作诗描述:“农夫耕作遍奚疆,部落连山复枕岗。种粟一收饶地力,开门东向杂夷方。田畴高下如棋希,牛马纵横似谷量。”又在诗下注说,“间之皆汉人佃奚土”。手工业也有相当发展,所制大车闻名于世,誉称“奚车”;时“契丹之车,皆资于奚”。可见,奚族在辽代部落组织虽被契丹贵族分割得七零八落,但其社会生产却比前有了很大发展。

  12世纪初,女真首领阿骨打起兵反辽,奚人站在契丹人一边维护辽朝统治。在辽行将覆灭之际,奚王回离保与契丹贵族耶律大石等于1122年(辽保大二年)在南京(今北京市)拥立耶律淳为帝,建立北辽,妄图挽救辽朝的灭亡。当女真人入居庸关后,北辽上下北逃,回离保走保箭笴山,收集奚、渤海、汉三族丁壮为兵,建国称帝,自号奚国皇帝。这是奚族历史上建立的第一个政权,也是最后一个政权。它只存在了数月,在金兵围剿下溃败,回离保被下属所杀。女真贵族在灭辽过程中,对奚人采取先是把攻克地区的奚人降为奴隶,编入猛安谋克;后对归附的奚人,各置猛安谋克领之。这样,奚各部组织在金初就被打乱了。由于金国军事进攻接连取得胜利,九猛安奚军被“徙于山西,后分迁河东”。接着在金太宗、熙宗两朝将大批女真人南迁时,不少奚人同时被迁居中原地区,使奚人分散各地。所以到了金世宗大定年间,奚五部部名已变成了姓氏,即遥里氏、伯德氏、奥里氏、梅知氏、揣氏。奚人在金代的地位比辽时低下得多,激起广大奚人不满。

  公元1160年契丹撒八、移刺窝斡等率众反金,不少奚人加入了反金队伍。

  公元1162年金世宗在镇压这次起义时,对坚持反抗的奚人采取了极其野蛮的办法,“尽杀其男子,以其妇女童孺分给诸军”。面对这种残暴的民族灭绝政策,有的继续坚持斗争,有的亡入原北宋境内或北逃。金世宗为防止奚人再次聚集反叛,又将六猛安奚人分迁到咸平、临潢、泰州等地从事农业生产,同时将一部分女真人移居奚地,实行分隔统治。本来,一部分奚人在辽代与契丹人通婚过程中已被契丹人同化,其它大多数也在与汉和渤海等族人杂居过程中民族特色越来越少,女真贵族强迫奚人分散迁徒,使他们在更大的范围内与汉和女真等族错居杂处,所以到了12世纪后期,奚人迅速被女真人同化和与汉族融合。金代以后,再不见历史上有奚人活动的记载。综观奚人去向,一部分被女真同化,大部分与汉人融合;而早先被契丹和后来被女真同化的,多数在金亡后也加入了汉族共同体;在金末居住东北地区的,又有相当一部分加入了蒙古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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