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皇室贵族
洪业:清朝开国史
(美)魏斐德(Frederic E.Wakeman,Jr.)著
明朝的皇室贵族 这次皇位之争的原因是由于人们以为16岁的太子(朱慈烺)已死于北京,而太子的两个弟弟又下落不明;另外,尽管在继承权方面有法定的世系,但明室亲王甚多,他们都可以在紧急情况下依 其贤愚优劣被召入朝廷,继承皇位。①由于朱氏皇族的后代呈几何级数增长②,所以,皇室男性成员的身份在当时并不为人所重。洪武帝共有26子,16女;到16世纪50年代,他的后裔已多至19611人;到1594年,全国至少有6.2万名皇室男性成员;17世纪头10年间,登入皇族名册的人已超过8万。③由于明朝的这位开国皇帝禁止子孙由科举入仕或经商,他们唯一合法的生活来源就是俸禄。这些俸禄的多少又因等级和时代的不同而不同。明朝初年,亲王(其爵位由长子继承)的禄米为5万石。但到15世纪初,由于皇室成员数量的增长,国库不胜其重负,不得不将亲王的禄米降到1万石。④及至16世纪,供养皇室男性成员的开支超过了全部官吏俸禄的总和。不久,仅此一项开支便超过了政府税收的总额。例如1562年,山西各粮仓存粮共152万石,而该省的皇亲年俸的总数却是213万石。同年,一位巡按指出,当时全国可向京师提供粮食400万石,而王府按规定标准所需的禄米却达850万石。⑤皇室后裔数量的增加,不仅日益加重了纳税者的负担,而且使宗室中身份较低的人也无法获得足以维持生活的俸禄。他们只好纷纷借贷,从而深深陷于债务之中。⑥甚至,连皇室上层贵族也落入了 入不敷出、虚有其表的窘境之中,他们的府第因年久失修而破败,他们本人则放荡豪饮,虚度时光,醉生梦死。①16世纪到中国传教的天主教神甫,对这种已经没落的贵族的情况极感兴趣。②例如葡萄牙人达克路士曾经写道:桂林一带有许多因反叛皇帝而被流放的明室亲王,有数千户皇族生活在高墙大院之中。③这些来自欧洲的旁观者透过高耸的大门看到院内的楼阁和路径。但他们认为:这些宏伟的宫殿对居住在其中的人们来说,实际上是一座金碧辉煌的监狱:总之,在贵族们的府第之中,有各种消遣娱乐,但是他们永远不能擅自外出。这一方面是由于他们出身高贵,另一方面是由于国家的法律规定。因为皇帝希望杜绝皇室中有可能发生的任何阴谋,以维护政权的稳定。④佩雷拉(Galeote.Pereira)也记录了当时桂林许多朱门大户的情况。他听说那些人完全依靠皇室按月供给的钱粮为生,他们因饮食无度而身体臃肿。⑤耶稣会士金尼阁在同一世纪晚些时候曾写道,皇室宗亲已超过6万户。他强调说,这些人对社会毫无价值,对君 主权力却构成威胁。由于不能入仕,又不能参政,生活放荡、傲慢无礼的皇室宗亲发展成有闲阶层。皇帝清楚地知道他们有自己的特务组织,因而将他们视如仇敌,严加防范。他们全都住在指定的城市中,未经皇帝允许不得离开,违者处以极刑。他们中甚至没有一人被获准留居在北京或南京城里。①经过努力,身份较低的皇族成员获得了入仕的机会。1595年以后,朱姓宗亲被鼓励去参加科举,但其中只有极少数人考中,②其余的人继续在贫困中生活。少数上层贵族,则始终被皇帝认为有谋反的可能,而受到猜疑和防范。地位较高的亲王及其王府,在明初原是被用作抗衡士绅集团和富户势力以及抵御蒙古入侵的军事力量。③明太祖将自己的儿子分封在各省辖区之外的地方,9位亲王被置于接近今蒙古边界一线,分别统领3000—80000人。在其辖区内,他们可自建宫殿,任命自己的官属。然而,他们对辖区内官员的控制权,最终遭到对这种独立势力深感担忧的建文帝(1399—1402)的反对。事实证明他的担忧是有道理的,因为他登基后不久就被其叔父燕王推翻了。燕王就是后来将明朝都城迁至北京(燕京)的永乐帝(1403—1424),北京原是他的封地。永乐帝同样感到其他诸王有谋篡的危险,所以开始建立新制度以控制自己的兄弟和侄子。他尽量削弱诸王的经济实力,使他们依靠俸禄为生,又限制诸王军队的规模,同时增强 由中央委派到诸王手下的长史的权力①尽管如此,最强大的亲王仍保有发动叛乱的力量。16世纪初,便发生了两次迫使朝廷出兵镇压的较大叛乱——1510年安化王谋反和1519年的宁王之乱。这些叛乱,使诸王拥有侍卫武装的制度受到更加严厉的责难,由此便产生了16世纪头10年后期外国传教士所看到的那种金碧辉煌的“监狱”。然而,与此相矛盾的是:和皇帝最亲近的王府的财产在这一时期却逐渐增长,这主要是靠把罪臣(如1561年谋反的太监曹吉祥)的土地没收为皇帝及其近亲的皇庄。②到16世纪头10年后期,这一没收政策也被广泛运用于一般平民的土地。事实上,人们完全可以用16世纪中原及南方富户的庄园堡垒来证明,皇帝正开始失去强夺乡绅土地的能力或愿望。但明朝后期的皇帝又逐渐将剥夺目标转向了更容易对付的小土地所有者。到17世纪初,诸王的地产已十分庞大(与穷困潦倒的下层皇室成员相反)。1605年,四川巡抚报告说,该省可耕地的70%掌握在诸王手中,20%为军屯土地,平民百姓耕种的土地只有10%。③明朝后期,贵族在整体上缺乏社会凝聚力,他们甚至不能被称作一个集团。①那些仅被登记为皇族成员的姓朱的人既多又穷,可是皇帝的少数近亲却可以乘机积累巨资,发挥巨大影响。万历帝(1573—1619)有一个爱子朱常洵,其生母是皇帝最宠爱的郑贵妃。多年来,郑贵妃不顾朱常洵的次子地位,一直谋划将自己的儿子立为太子。因朝中多数大臣(包括许多后来与东林党有关系的人)的反对,皇上只得于1601年立其长子(后来的光宗)为太子。②作为朱常洵未能立为太子的损失,万历帝封他为福王(封地在古都洛阳),并诏赐良田4万顷为食邑。③这一数字相当于河南全省可耕地的很大一部分。因此,又不得不从其他省征用一部分民田。结果,河南、山东和湖广共有约2万顷民田被划归福王。此外,被没官的前内阁首辅大学士张居正的土地亦划归福王所有,同时他还得到了四川茶盐专卖权。④因此,福王的生活极其奢华。他喜欢嫖娼,并为此挥霍了30余万两。他在洛阳的王府造价高达28万两,是规定造价的10 倍。①为了满足其贪欲,他手下的宦官继续肆意掠夺土地,并用天下最残酷的手段管理这些掠夺来的庄田。②福王在府中饮酒作乐,其佃户却饿死在遭受饥荒的洛阳郊外。河南百姓纷纷传言:“先帝耗天下以肥王。”当时,一支明军奉命渡洛河增援正与农民军作战的部队,军中有人大声喊道:“王府金银百万,而令吾辈枵腹死贼手”。③此后不久,李自成的军队于1640年攻入洛阳,福王府被放火烧了三天。李自成杀福王,饮其血,并令将士分食其肉。④福王的家人几乎全部被杀,只有王妃和一个王子设法逃过黄河,幸免于难。这个王子即朱由崧,他于1643年被其叔祖崇祯皇帝封袭福王爵。⑤这位福王,据说同他的父亲一样沉溺于酒色,被后来史家称为“暗弱”的典型。当崇祯死讯传到南京的南明政府时,他的坏名声甚 至使他险些失去了继承皇位的资格。① ① 斯特鲁弗:《南明》,第2页。 ② 对皇室贵族和勋贵应加以区别,前者是皇室男性成员,后者是勋臣和外戚。这些人只受虚封而无实土。王毓铨:《明代勋贵地主的佃户》,第91页;黄仁宇:《16世纪明朝的税收和政府财政》,第31页。 ③ 顾诚:《明代的宗室》,第5页。克劳福德统计的数字则更高,据说1594年皇室宗亲多达16万人。克劳福德:《张居正的生平和思想》,第35页。 ④ 罗文:《17世纪中国的大都市开封》,第27—28页。 ⑤ 1591年,山西临汾县全年税收的最大开支是支付亲王和皇室宗亲的俸禄(占田税谷物的48.5%和地税银的39.2%),其次是军饷(占税粮的37.1%和税银的36.2%)。黄仁宇:《16世纪明朝的税收和政府财政》,第178页。 ⑥ 罗文:《17世纪中国的大都市开封》,第26—27页。 ① 阿尔伯特·詹:《明朝衰亡内在因素之研究》,第40—48页;克劳福德:《张居正的生平和思想》,第37页。到崇祯时,很多皇室宗亲甚至穷得无钱娶亲。何绍基编:《安徽通志》,第2049页(第一七九卷,第5页)。 ② 利玛窦:《16世纪的中国》,第88页。 ③ “按照规定,所有皇室的支系,包括皇帝的叔父、兄弟以至除太子以外的儿子,一到成年就应当离开京城到自己的封地,谓之‘之国’。之国也就是就藩。他们居于各省,有极为富丽宏大的王府和丰厚的赡养,但不得干预地方政事,而且非经皇帝同意,不得离开他的所在地。这种类似放逐和圈禁的制度,目的在于避免皇室受到支系的牵制和干涉”。黄仁宇:《万历十五年》,第18页;又见于利玛窦:《16世纪的中国》,第59页;黄仁宇:《16世纪明朝的税收和政府财政》,第31页。 ④ 巴克士:《16世纪(1550—1575)的中国南方》,第108页。 ⑤ 同上书,第40—41页。 ① 高腊福:《这就是中国:16世纪末耶稣会士发现的中国》,第146页。 ② 根据一项研究,实际上只有两名皇室成员中举并出任文职。帕森斯:《明朝的官僚政治》,第397—398页。官僚们担心皇室成员会迅速垄断朝廷要职,因此,他们强烈反对允许皇室宗亲担任文职的政策。皇室宗亲虽获准参加科举,却未能成功,很可能是这些官僚对他们的恐惧意识造成的(斯特鲁弗:私人通信)。 ③ 明朝建立了50个王府,其中28个一直延续到明朝灭亡。李龙潜:《明代庄田的发展和特点》,第9页。 ① 贺凯:《明朝的兴起及其制度变迁》,第77页。 ② 克劳福德:《张居正的生平和思想》,第15、37页;盖拉德:《南京今昔历史与地理之一瞥》,第204—205页;贺凯:《明朝的监察制度》,第37页。明朝初年,蒙古人被驱逐后,北京周围的土地或被授予已在从事耕作的农户,或被当作永不纳税的私田赐给农民。15世纪,这些土地被寺院、贵族和军队将领所侵占,而他们仍享有免税的特权。此外,15世纪40年代,宦官也开始接受赐田,北京西山一带也常重建享有免税特权的寺院。1489年,一位上疏者称,京畿周围的纳税土地已有1/6被划为庄田。皇庄之制亦建于明初,但其极度膨胀是在正德年间(1506—1521)。当时,为满足正德皇帝穷奢极欲的生活,仅在京畿之内,其皇庄就占地37595顷。嘉靖时,皇帝被说服将26693顷土地退还给私人或官府。但万历年间,兼并又重新开始。万历帝将土地大量赐给宠臣,而掌管税收和皇庄土地的太监又加倍扩大了皇庄的土地。艾维四:《明代文社的变化》,第6—7页;吉斯:《明代的北京》,第53—54、94—96、101、195—197页。关于明代后期开封周王之府第的描述,见罗文:《17世纪中国的大都市开封》,第28—29页。 ③ 阿尔伯特·S·J·詹:《明朝衰亡内在因素之研究》,第150—154页;许大龄:《试论明后期的东林党人》,第3页;又见埃尔文:《古代中国的模式》,第236页。据万历时的资料记载,属于皇室诸王或贵族田庄的土地共7268691亩。李龙潜:《明代庄田的发展和特点》,第67页。耕种皇族和勋贵田庄的农民是:(1)皇上赏赐的佃户——即原来在赐给贵族或诸王的土地上耕作的农夫。(2)其耕地被侵夺,并且非正式地沦为新田主永久佃户的农夫。(3)投身贵族寻求保护的依附农民。(4)受雇为贵族耕作的佃户。(5)以契约形式依附于贵族并常充当武装部曲的农夫。王毓铨:《明代勋贵地主的佃户》,第91—96页。 ① 为了防止外戚的发展,皇帝的后嗣皆从平民中选妃。但这样的外戚家族因缺乏“贵族行为理应高尚”的意识而尤易腐化。为国为民的思想,可以说完全被私欲所取代。宫崎市定:《东洋的近世》,第238页。 ② 吴乃荪:《董其昌:对仕途的淡漠,对艺术的追求》,第284页;谢国桢:《南明史略》,第60页。 ③ 罗文:《17世纪中国的大都市开封》,第28页。 ④ 《明史》(中华书局),第3649—3650页;艾维四:《明代文社的变化》,第8页;S.J.詹:《明朝衰亡内在因素之研究》,第50—53页;埃尔文:《古代中国的模式》,第236页。 ① 1614年福王府由北京迁至洛阳时,动用了1172艘船运送其家人及财物。德·弗格斯:《中原的起义》,第2—3页。 ② 万历年间,山东、湖广、河南的地方官纷纷上疏,指出藩王向农民征收的地租过于沉重。王府的税吏和管家因残酷无情而声名狼藉。顾诚:《明代的宗室》,第11页。 ③ 《明史》(中华书局),第3650页 ④ 郝爱礼:《论明末的李自成和张献忠》,第465页。这种兽行并非少见。据说张献忠“喜嗜人肉,每立其人于面前,割而炙之,一举数脔。又破黄州时,拆其城,役及女子,指甲尽落,血横流,拆罢仍压之。”李清:《三垣笔记》“附识”上,第24页。“吃人肉”是当时的一种隐喻的说法。不管什么阶层的人都会使用。如果说李自成、张献忠这样的农民军首领喜食遇害者的血肉,那么乡绅领袖也一再说到要食农民军之肉。例如,在记述溧阳潘茂起义的史籍中,作者写道:“彼党茂者之肉又不足食〔以解恨〕哉。”稍后,在描述潘茂及部下打劫富户钱财时,又记:“人知食茂之肉。”周廷英:《濑江纪事本末》,第142页。 ⑤ 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195—196页。崇祯皇帝得知老福王常洵死讯后,召见群臣,当众恸哭,为其得宠的侄子惨遭不幸而悲痛。李清:《三垣笔记》“附识”中,第2—3页(福王常洵应为崇祯帝的叔父,朱由崧与崇祯帝应为同辈——译者)。 ① 《明史》(中华书局),第3651页。当时持有敌意的史家经常用夸张手法讥讽福王的好色,但看上去他也确实好色。他在南京即位后,在其养母(据说只比他大几岁,而且两人的感情可能超过了母子的界线)的催促下,决定娶亲。他坚持只要以美貌著称的杭州姑娘。奉旨前往那美丽城市选美的钦差,便乘机拐骗少女。当钦差未能使其主子满意时,苏州、嘉兴和绍兴地区的百姓也被责令献出最美的少女以供皇帝挑选。据说,马士英和阮大铖二人还从南京老鸨处买来一些将作娼妓的处女献给福王。有一条史料记载,福王对这些人肆意蹂躏,在一夜之间,便有两人因福王的酒后纵欲而死亡。刘约瑟:《史可法和满洲入侵时中国的社会政治》,第104—1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