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弘光朝廷的偏安江淮 第一节 基本国策——“借虏平寇”

  第三章 弘光朝廷的偏安江淮 第一节 基本国策——“借虏平寇”

   对于清初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史学界有不同意见。有的人认为从清兵入关占领北京起,民族矛盾就成了主要矛盾;也有人认为由明至清阶级矛盾一直处于主要地位。这些看法很值得商榷。因为如果认为阶级矛盾始终是主要矛盾,那就不能正确解释二十年左右仁人志士的抗清运动,更不能公正评价大顺、大西农民军联明抗清的正义性。而认为清军入关就标志着民族矛盾已经成为主要矛盾,显然不符合事实。甲申五月,无论是满洲贵族建立的清廷,还是在南京继统的弘光朝廷,都把大顺农民军视为死敌。直到清兵南下,弘光朝廷覆亡,清廷推行一系列民族征服、民族压迫政策,民族矛盾才上升为主要矛盾。①在弘光立国的一年时间里,特别是在其前期,朝廷上下几乎全都沉浸在借用满洲贵族兵力扫灭“流寇”的美梦中。可以说“联虏平寇”(或称“借虏平寇”)是弘光朝廷的基本国策。奉行这一国策的背景已见上述。但是,还有必要指出它的基本思想有其历史渊源。崇祯年间,杨嗣昌任兵部尚书和大学士,深知朝廷兵力、财力不足以支持两线作战,曾经提出了“攘外必先安内”的建议①,具体内容是同清方达成和议,每年输送白银、缎帛等物,清方以少量人参、貂皮之类回报,实行互市;然后集中兵力扫除“流寇”。这在当时是迫不得已的办法,但并没有借助清方兵力对付义军的意思。随着整个局势的恶化,一些幕僚人士开始从总结历史经验出发,考虑借用北方少数民族兵力共同镇压汉族内部的农民起义。茅元仪写的《平巢事迹考》②和姚康撰《太白剑》③都是以唐朝末年平定黄巢起义作为借鉴,替执政大臣出谋划策。这两本小册子毫无学术价值,编纂的目的是借古喻今。茅元仪曾在大学士孙承宗幕中任职,姚康则曾充任南京兵部尚书史可法的幕僚。他们以唐朝平定黄巢起义为题目著书立论,用意是借历史经验说明唐朝平定像黄巢起义这样大规模的农民反抗,光靠有郭子仪、李光弼这样的大将不够,还需要借用李克用的沙陀兵,招降像朱温这类义军叛徒,才有中兴之望。

  弘光朝廷建立的时候,正值吴三桂降清,联兵击败大顺军,占领北京。弘光君臣由于情报不明,对吴三桂同清朝的关系并不清楚,以为是吴三桂借清兵击败了“闯贼”,收复神京,一个个兴高采烈,称之为“功在社稷”的“义举”①。五月二十七日,大学士马士英疏“陈恢复大计”说:“吴三桂宜速行接济,在海有粟可挽,有金声桓可使;而又可因三桂以款虏。原任知县马绍愉、陈新甲曾使款奴。昔下策,今上策也。当咨送督辅以备驱使。”②次日,弘光朝廷即决定“封关门总兵平西伯吴三桂为蓟国公,给诰券、禄米,发银五万两、漕米十万石,差官赍送”③。大学士王铎起草的加封赏赍吴三桂、黎玉田的敕谕颇能说明问题。在《敕谕破贼总兵官》一文中写道:“闻尔星统关兵大挫贼锐,……是用晋尔侯世爵,加坐蟒一袭,纻丝八表里,银二百两,示宠异也。又尔部下士卒蓐食未饱,已令海上运漕十万石、银五万两接济犒劳……。”④在《敕谕辽东巡抚黎玉田》文中写道:“兹特晋尔秩为兵部尚书,加赏纻丝十八端,银一百两,示旌也。且令漕米接济,……。”⑤王铎入阁在六月间,弘光君臣还不知道吴三桂四月下旬已经投降清朝被封为平西王;而黎玉田投降了李自成,这时正任大顺政权四川节度使,根本没有同吴三桂一道勾引清兵。弘光朝廷的消息不灵,于此可见。

  人们常常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给史可法和马士英描绘成截然不同的脸谱。事实却表明,史可法与马士英之间的差异比后来的许多史学家想象的要小得多。他们两人的品质高下主要是在个人操守方面,而在基本政策上并没有多大分歧,都是“联虏平寇”方针的赞决者。正是这一方针导致了弘光政权的土崩瓦解。史可法在甲申六月间上疏道:先帝以圣明之主,遘变非常,即枭逆闯之头,不足纾宗社臣民之恨。是目前最急者,莫逾于办寇矣。然以我之全力用之寇,而从旁有牵我者,则我之力分;以寇之全力用之我,而从旁有助我者,则寇之势弱。近辽镇吴三桂杀贼十余万,追至晋界而还。或云假虏以破贼,或云借虏以成功,音信杳然,未审孰是?然以理筹度,此时畿辅之间必为虏有。但虏既能杀贼,即是为我复仇。予以义名,因其顺势,先国仇之大,而特宥前辜;借兵力之强,而尽歼丑类,亦今日不得不然之着数也。前见臣同官马士英已筹及此。事期速举,讲戒需迟。今胡马闯(闻)已南来,而凶寇又将东突,未见庙堂之下,议定遣何官,用何敕,办何银币,派何从人?议论徒多,光阴易过。万一虏至河上,然后遣行,是虏有助我之心,而我反拒之;虏有图我之志,而我反迎之。所重者皇上之封疆,所轻者先帝之仇耻,既示我弱,益长虏骄,不益叹中国之无人,而北伐之无望邪!伏乞敕下兵部,会集廷臣,既定应遣文武之人,或径达虏主(指顺治帝),或先通九酋(指清摄政王多尔衮)。应用敕书,速行撰拟,应用银币,速行置办。并随行官役若干名数,应给若干廪费,一并料理完备。定于月内起行,庶款虏不为无名,灭寇在此一举矣。①左都御史刘宗周六月间也上疏建议“亟驰一介,间道北进,或檄燕中父老,或起塞上夷王,……苟仿包胥之义,虽逆贼未始无良心”②。总之,吴三桂的引狼入室,在弘光朝廷决策大臣中无不认为是一大快事,都主张应该尽早同吴三桂取得联系,借清军之力共灭“流寇”。

  当朝廷大老沉浸于“借虏平寇”的幻想中时,个别中下级官员反而比较有远见,主张应以自强为主。吏科都给事中章正宸上疏道:“今日江左形势视之晋、宋更为艰难,肩背腹心,三面受敌。”他要求朝廷既需“念先帝、先后殉社稷之烈”,又应“念三百年生养黔黎尽为被发左衽”,“断宜以进取为第一义。进取不锐,则守御必不坚”。他对形势的分析是:“近传闯渠授首,未可轻信。贼计甚狡,必亡走入秦,度暑必尽锐而出,与献贼合,睥睨长江。……又闻虏踞宫阙,动摇山东。而当国大臣仓惶罔措,但绍述陋说,损威屈体,隳天下忠臣义士之气,臣窃羞之,臣切痛之。”“失今不治,转弭秋高,虏必控弦南指,饮马长、淮;而贼又驰突荆襄,顺流东下。瓦解已成,噬脐何及?”①章正宸指责当国大臣绍述的“陋说”是指崇祯年间兵部尚书陈新甲主持的同满洲贵族和谈;他不赞成把清军看成义师,相反指出有披发左衽的危险。六月,给事中马嘉植上言:“今日可忧者,乞师突厥,召兵契丹,自昔为患。及今不备,万一饮马长、淮,侈功邀赏,将来亦何辞于虏?”②七月上旬,弘光朝廷召集群臣讨论派遣使臣同清方联络事宜。兵科给事中陈子龙参与了集议,又经过弘光帝召对后,感到当国大臣“求好太急”,乃以“通敌实出权宜,自强乃为本计,恳乞严谕使臣无伤国体,更祈大诫疆臣急修武备事”上疏言事。疏中说:“自东敌逆节,兵帑不解几三十年,中国虚耗,实为祸本。但以运逢百六,寓宅东南,国家事力难支两敌,而东敌会师杀贼,为我报仇,虽蓄谋难测,而执词甚正。因之通好,少纾目前,以便并力于西,此亦谋国之苦心也。……

  以臣愚计,是行也,所授词于使臣者,第云彼以好来,我故以金帛报谢其酋长,犒劳其士卒,以见中朝之有礼;许之互市,以中其所须,使其马首不亟南可已。若夫地界、岁币等事或因遘机会有利国家是在大夫出疆之义耳,似不宜求好之太急也。……祖宗之地诚尺寸不可与人,然从来开疆辟土,必当以兵力取之,未闻求而可得者也。……若夫约敌灭贼以报不共戴天之仇,如唐人用回纥之师,事诚有之,然必中国自有信臣精卒如李、郭之将,朔方、陇右之兵而后可。若专恃他人之力,如宋人借金以灭辽,借元以灭金,则益其疾耳。”接着,他建议朝廷:“密敕诸将奋同仇之气,大整师徒。俟冬春之间,敌骑牵制于三晋,我则移淮泗之师以向俟谷,出全楚之甲以入武关,令川汉之将联络庄浪甘宁之义旅,或攻其胁,或拊其背,使敌当其一面,而我当其三面,不特逆贼可以一举荡灭,而大功不全出于敌,则中国之威灵震而和好可久矣。”①章正宸、陈子龙等主张的自强之道,在弘光朝廷上全然行不通。原因是朱由崧登上帝位靠的是联络四镇,四镇既以“定策”封爵,已无进取之心,朝廷内部的纷争又造成文武大臣顾不上妥善经营北方事务。

  弘光朝廷初建之时,大顺军在西面占领着湖北襄阳、荆州、德安、承天四府,东面进迫淮河流域,史可法、马士英等人针对当时的情况作出的军事部署是扼守武昌至南直隶(今江苏、安徽两省)一带。随着清兵占领畿辅,大顺军西撤,全国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山东和河南东部一度出现归属莫定的局面。在三方对峙的态势下,由于大顺政权已无力东顾,这一广袤地区就成了南明和清方争夺的焦点。上文已经说过,畿南、山东、河南官绅发动叛乱,颠覆当地的大顺政权,是以恢复明室为号召的。弘光朝廷本应乘此有利时机出兵北上,尽量扩大自己的统治区。这样,既可以防止清军南下,也不失为一种自强之道。然而,史可法、马士英等弘光朝廷重臣却裹足不前,一味株守江南。他们的内心怯弱是非常明显的,且不说万历末年以来明廷在同满洲贵族的征战中屡遭重大失败,一年之内的事实也表明弘光朝廷的主要军事支柱如左良玉、高杰、刘泽清都是避战先逃的败军之将,大顺军既被清军击败,可知强中更有强中手。于是,他们自以为最高明的策略是不越雷池一步,免得“挑激”清军,授以南下的口实。然后,卑词逊礼结好于清廷,维持偏安局面。史可法、马士英等人未必看不到南明军队即使不北上同清方争夺山东、河南,清廷迟早也会南下收取鲁、豫,同弘光朝廷接壤争地。但直到覆亡前夕,他们始终抱着和谈(款虏)的幻想,摆出一副谨慎可怜的样子,企图博得清廷的欢心。弘光朝廷这种先天的软弱性,使清廷不费吹灰之力轻易接管了黄河中下游大批州县。这些地区的许多官绅既得不到弘光朝廷的兵力保护,被迫归附清朝。

  时人张怡是在清军进入北京以后南下的,他途中看到的情景是:“过德州界,一路乡勇团结,以灭贼扶明为帜,所在皆然。至济南,回兵数千自相纠合,队伍整肃,器械精好。浚河置榷,凡舟必盘诘乃得过。即以所浚之土堆集两岸,仅容步,不可骑。而沿河民家塞向墐户,留一窦以通出入,防守颇严。引领南师,如望时雨。既闻弘光登极,史公督师,无不踊跃思郊。每遇南来客旅,辄讯督师阁部所至。使斯时乘其锐而用之,数十万义士因粮于众,人自为战,大功可立也。日复一日,坐失事机,灰忠义之心,隳朝食之气,谋之不臧,土崩瓦解,伊谁咎哉!”①参与济宁、兖州、济南反叛大顺、恢复明政权的郑与侨在《倡义记》中写道:“是役也,当四海无主之日,前无所依,后无所凭,只以绅衿忠愤、乡勇血诚,遂使大憝立剪,名义以新。无奈江南诸执政鼠斗穴中,虎逸柙外,置李贼不共戴天之仇于不问,可胜叹哉!”①张怡、郑与侨痛斥了史可法、马士英不顾民族大义,顿兵不进,坐看国土沦丧的卑怯行径。实际上这正是弘光朝廷自以为得计的坐山观虎斗,避免引火烧身的退让政策必然导致的结果。上自朱由崧、史可法、马士英,下至南明地方官僚当时都是以大顺政权为贼,视清方为友,存在着一种强烈的感激清方、畏惧清方的混合心理。

  在弘光朝廷的影响下,黄河流域明朝官员颠覆大顺地方政权以后,表现出来的彷徨失所,兵部职方司监军赞理主事凌的态度具有典型意义。他参与朱帅■等人擒杀山东等地大顺官员时,以明臣自居;朱帅■投降清朝以后他也晕头转向地跟着清廷委派的官员瞎忙,自告奋勇招抚两河(指今河南省)。八月初二日,清招抚山东、河南等处右侍郎王鳌永向清廷奏报:“原任监军兵部职方司主事凌才猷博大,动合机宜,招抚两河事本官一力肩承,祈量改兵垣职衔,以便行事。”同月十三日多尔衮令旨批准“凌改授兵科给事中”②。八月二十九日凌给清廷上疏,年号称顺治元年,用的却是明朝授予的原衔和汉字官印③;到九月十二日,他改用清廷授予的“招抚河南等处地方兵科给事中”官衔,上铃满汉合璧关防④。与此同时他又给南明弘光朝廷不断报告军情①。后来清军南下,凌才恍然大悟,坚决反清,在河南归德府被杀②。他在那段时间里忽清忽明、亦清亦明的异常表现并不是他本人想左右逢源,而是深受弘光君臣奉行的“联虏平寇”政策的影响。甲申九月十一日,弘光朝廷“命巡按御史凌便宜联络北直、河南乡绅义士”,凌上言道:“方今贼势犹张,东师渐进。然使彼独任其劳,而我安享其逸,恐亦无以服彼心而伸我论。为今日计,或暂假便宜,权通北好,合兵讨贼。名为西伐,实作东防。俟逆贼已平,国势已立,然后徐图处置。若一与之抗,不惟兵力不支,万一弃好引仇,并力南向,其祸必中江淮矣。……夫有山东,然后有畿南,有畿南,然后有河北。临清者,畿南、河北之枢纽也。与其以天下之饷守淮,不若以两淮之饷守东。伏望皇上择一不辱命之使臣,联络北方,以弭后患,宣慰山东州县,以固人心。”③这说明凌内心里是向着弘光朝廷的。问题是包括史可法在内的南明君臣一味苟且偷安,以坐山观虎斗为上策,不愿派兵北上。

  弘光朝廷在大顺军西撤后,对山东等地只做了一些表面文章。如五月十一日山东济宁官绅叛杀大顺政权官员,“传檄各路,号召忠义,一路由沂州达登莱,一路由济南达天津,一路由临清达河朔,一路由宿、徐达淮阳,一路由曹、单达颍、寿,以颍州守任民育济(宁)人也。民育见檄遣诸生李道生赍至南都。督辅史公手札褒奖”①。弘光朝廷于六月间任命王燮为山东巡抚②,丘磊为山东总兵;八月“命原任蓟督王永吉戴罪总督山东军务,仍同陈洪范等料理酬北事宜”③,十月十三日“马士英奏赐永吉斗牛服,以隆接待北使之体”④;九月十六日又任命王溁为登莱东江等处巡抚⑤。似乎弘光君臣并没有忘记山东,问题是没有武力作后盾,委任的方面大员根本不敢赴任,朝廷虽一再催促也无济于事⑥。李清记:“王齐抚燮、王东抚溁辞朝后,皆溁怯不行,观望淮上。虽疏纠旨催,充耳而已。予言于马辅士英,谓国法宜振。士英但曰:人言我愦愦,后人当思我愦愦。”⑦档案材料表明,弘光任命的巡抚、总兵仅派了几个使者进入山东清军未到的地方颁诏、遣牌,虚应故事就万事大吉。七月,清招抚山东、河南侍郎王鳌永给内院的启本中说:“南都情形昨有小疏入告,不知当作何方略?昨丘磊有遣牌系山东总兵,遣牌至济南缴。又闻有李中书赍捧哀诏沿河而来。”①同月二十四日清山东巡抚方大猷启本中说:“目下大兵已西,而江南传喜诏之官已封识济宁之库藏而去。”这种类似儿戏的举动适足以示弱,清廷随即命令方大猷将“济宁库藏……速行察解”②。八月初三日,原起兵反叛大顺政权的济宁知州朱光和当地乡绅潘士良、任孔当等人因为得不到南明弘光朝廷一兵一卒的支援,终于在清委山东巡抚方大猷的招致下,归顺了清朝。③到八月间,奉使清廷的兵部左侍郎左懋第等奏:“山东人心亟可收拾。命下廷议。时吏民人自为守,抚、镇不至,无所禀承。清人传檄责郡县献籍,渐奉遵依。识者惜之。”④九月二十六日史可法奏言:“各镇兵久驻江北,皆待饷不进。听胡骑南来索钱粮户口册报,后遂为胡土。我争之非易,虚延岁月,贻误封疆,罪在于臣。适得北信,九陵仍设提督内臣,起罪辅冯铨,选用北人殆尽;或不忘本朝,意图南下,逃匿无从,是河北土地、人才俱失矣。乞速诏求贤,偏谕北畿、河北、山东在籍各官及科甲贡监,但怀忠报国,及早南来,破格用之。从之。”①史可法的奏疏不是主张南明军队向北推进就地因粮用人,而是借口镇兵缺饷,请求皇帝发诏求贤,让河北、山东的官绅南下,言外之意就是放弃山东、河北等地的百姓和土地。史可法节制的四镇之一东平侯刘泽清原是山东总兵,家在山东曹县,尽管当时清方驻山东兵力极少,清廷任命的山东巡抚方大猷在启本中自称“手无一兵”②,刘泽清并没有趁势收取桑梓之地。八月底,他派部将刘可成、阮应兆等率领一千多兵马前往临清祭祖③,在曹县“杀死乡官一十七家、百姓无算”,又在济宁同恢复明朝的回兵打仗,以泄私愤。九月初三日搬取家眷,招兵数百名撤回淮安。④刘泽清的这次“出兵”山东如入无敌之境,史可法不可能不知道,他的所谓“待饷不进”、山东等地“我争之非易”,完全是明末官场中惯用的敷衍之词,倒是“贻误封疆,罪在于臣”,可称实供。明翰林院官杨士聪是山东济宁人,他不胜感慨地写道:“其下东省,止一人一马,责取遵依,无不应者,积威之所劫也。及济宁不应,亦遂惨淡而去;继至者乃有十三人。使南中有千人之旅渡河先至,呼吸可通,二东(指明代山东、登莱二抚辖地,即今山东省)岂遂为虏有乎?”⑤“君王莫听捐燕议,一寸山河一寸金。”①弘光朝廷立国之初,在许多史籍中被描写成“正人盈朝”的局面,似乎事情全坏在后来马士英、阮大铖结党乱政,正人君子联袂而去,以至于亡国。这是东林—复社人士的门户之见。事实上,当政的文武大臣(包括史可法在内)都是一批鼠目寸光的政治侏儒。大量材料证明,他们共同的特点都是以起义农民为敌,而对多次犯中原,这时已经攘取畿辅等地的清方则一味退让,在“借虏平寇”的如意算盘下,围绕“定策”、“逆案”、“顺案”争权夺利。对他们来说,只要能保住江南这块最肥沃的土地就足以荣家安身,黄河流域的大片疆土,数以千万计的百姓全被忘在脑后。倒是不肯入阁的崇祯朝大学士蒋德璟旁观者清,在疏中说:“昔唐、宋在江南时,河淮以北皆虏,故不得不偏安。今奴雏(指顺治帝)方幼,诸虏争权,河淮之北,奴骑不到。而闯寇闻亦久奔,间有一二逃将士兵假名行劫而已。中原士民,椎牛洒酒,以待王师之至。但使中外合力,文武同心,分道北征,指日清廓,大非晋、宋可拟也。”②然而,他的话没人听。当政大臣史可法、马士英等人惟恐出兵北上有同清廷争地之嫌,一味以“通好”为上策。

  

  ①参见1980年8月出版《清史论丛》第二辑载拙文《论清初社会矛盾》。

  ①杨嗣昌《杨文弱先生集》卷九,《敬陈安内第一要务疏》。

  ②收入曹溶《学海类编》第十六册。

  ③桐城姚康休那父著《太白剑》,所见为光绪乙未冬姚五桂堂重刊本。

  ①李清《南渡录》卷一。

  ②李清《南渡录》卷一;《国榷》卷一百一载于二十九日,文字略有不同,如“因三桂款建,使为两虎之斗”。

  ③《南渡录》卷一;《国榷》卷一百一。

  ④王铎《拟山园选集》(北京图书馆善本部藏顺治十年刊八十一卷本)第二卷。按,诸书均记弘光朝廷封吴三桂为蓟国公,大学士王铎起草的敕谕中却明言“晋尔侯世爵”,很可能弘光朝廷对吴三桂封爵有个升格过程,几个月前吴三桂被崇祯帝封为平西伯,弘光朝廷初拟晋封侯爵,不久又决定加封公爵。

  ⑤同上书卷二。

  ①史可法《为款虏灭寇庙算已周,乞敕速行,以雪国耻事》奏疏,见冯梦龙《甲申纪事》,《玄览堂丛书》第一一五册。按,史可法这篇奏疏在清代刊印《史忠正公集》时因避讳改题为《请遣北使疏》,文字亦有删改。冯氏著作刊于弘光年间,史可法尚任督师大学士,自应以此本为准。

  ②李清《南渡录》卷一。

  ①冯梦龙《甲申纪事》。

  ②李清《南渡录》卷二。

  ①陈子龙《兵垣奏议》。

  ①张怡《闻续笔》卷一。

  ①乾隆五十年《济宁直隶州志》卷三十一,艺文。

  ②《顺治元年八月吏曹奏章》,见罗振玉《清初史料丛编》。

  ③见《明清档案》第一册, A1—120号。

  ④同上书,第一册,A1—142号。

  ①杨士聪《申核真略》记凌“为虏用,出示称顺治元年。然于南都亦发疏不绝”。

  ②参见温睿临《南疆逸史》卷十一《凌传》。

  ③李清《南渡录》卷三。

  ①乾隆五十年《济宁直隶州志》卷三十一,艺文,郑与侨《倡义记》。

  ②《南渡录》记六月二十五日任命王燮为山东巡抚,黄宗羲《弘光实录钞》记于二十八日。

  ③李清《南渡录》卷二。

  ④谈迁《国榷》卷一百三。

  ⑤王溁任命为登抚日期,《南渡录》记于九月十五日,《国榷》记于同月十六日。

  ⑥《国榷》记八月戊寅(二十三日)、辛巳(二十六日)连催王燮、丘磊赴任。

  ⑦李清《三垣笔记》卷下,《弘光》。

  ①《明清档案》第一册,A—125号,启本首页有“顺治元年八月初一日到”字样,可知作于七月。这位“李中书”很可能就是上引郑与侨《倡义记》中说的诸生李道生,他奉任民育之遣至南京,弘光朝廷大约给了个“中书舍人”的空衔。

  ②顺治元年六月二十四日山东巡抚方大猷启本,原件藏第一档案馆。

  ③顺治元年九月初五日河南(道)总督杨方兴“为钦奉遵依事”启本,见《顺治录疏》。李清《南渡录》卷二记,八月间弘光朝廷收到“山东济宁知州朱光、生员孙胤泰、乡民魏立芳等各疏请兵。既而不行,命补道官而已,不能救也”。

  ④谈迁《国榷》卷一百二。

  ①《国榷》卷一百三。

  ②《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第四三六页。

  ③顺治元年九月初六日河道总督杨方兴“为塘报事”启本原件。

  ④顺治元年九月山东巡抚方大猷“为塘报事”揭帖中说阮应兆为副将,见《明清档案》第一册,A1—158号;上引杨方兴启本中则说阮应兆是刘泽清标下参将。

  ①《金史》卷七十五《左企弓传》。

  ②李清《南渡录》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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