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工商业

  ●三国时工业之足称者,有机织业、造船业、制盐业、冶铸业。机织业包括丝织业、及麻葛织业而言。丝织业以蜀郡为最盛,而蜀锦尤为名产,後汉书方术左慈传:「操恐其近即所取,因曰,吾前遣人到蜀买锦,可过敕使者增市二端。」

  吴志孙权传注引吴历:「蜀致马二百匹,锦千端,及方物。」

  蜀志先主传注引典略:「备遣军谋掾韩冉赉书吊,并贡锦布。」

  全三国文卷六十六载张温表:「刘禅送臣温熟锦五端。」

  案:左思蜀郡赋有云:「百室离房,机杼相和,贝锦斐成,濯色江波,黄润比筒,籝金所过。」足见成都丝织业之盛。

  ●蜀汉之亡,府库所藏有锦、绮、彩、绢、各二十万匹,亦殊足惊人矣。

  注:参看蜀志後主传注引王隐蜀记。

  ●北部自曹操创征緜绢为户调,丝织业之发达,自在意中,惟织络之事,多不能与蚕桑分离,实农业之附业,未能若成都之百室离房机杼相和也。又北部丝织品之著名者,不过缣、总、绡、繐、罗、纨、绮、縠之属,全三国文卷六载魏文帝诏有云:「夫珍玩必中国,夏则缣、总、绡、繐,其白如雪,冬则罗、丸、绮、縠,衣叠鲜文。」

  全三国文卷三十九何晏九州论有云:「清河缣总,房子好絺。」

  ●虽间亦织诸色锦,恐究不及蜀锦之精美也。

  全三国文老六载魏文帝诏曰:「前後每得蜀锦,殊不相似,比适可讶,而鲜卑尚复不爱也。自吾所织如意虎头连璧锦,亦有金薄,蜀薄来至洛邑,皆下恶,是为下工之物皆有虚名。」

  案:曹丕深诋蜀锦之劣,盖由不得据有蜀土,购致蜀锦维艰,故漫语以解嘲耳。

  魏志东夷传倭人:「诏书报倭女王曰,……今以绛地交龙锦五匹、绛绉粟罽十张、蒨绛五十匹、绀青五十匹、答汝所献贡直,又特赐汝绀地句文锦三匹、细班华罽五张、白绢五十匹、……」

  案:棉地交龙锦、绀地句文锦之属,当皆魏人所织。

  ●吴之丝织业最不发达,故曹丕嗤江东之衣布服葛,全三国文卷六载魏文帝诏有云:「夫珍玩必中国,……未闻衣布服葛也。」

  ●而华窍疏请奖民织绩,吴志华窍传载窍疏有云:「今吏士之家,少无子女,多者三四,少者一二。通令户有一女,十万家则十万人。人织绩一岁一束,则十万束矣。使四疆之内,同心戮力,数年之间,布帛必积。恣民五色,惟所服用,但禁绮绣无益之饰,……此救乏之上务,富国之本业也。」

  ●以视今日江浙之为全国丝织业中心,盖不可同日语矣。

  ●麻织业以江东为最发达,葛织业亦以江东为最盛,此就吴人日常之被服可以证明也。

  案:全三国文卷六载魏文帝诏,既嗤江东之衣布服葛,复谓「江东为葛,宁可比罗纨绮縠?」可知麻布葛布盛产於江东也。後汉书独行传陆续:「陆续字智初,会稽吴人也,世为族姓,祖父闳,字子春,建武中为尚书令,美姿貌,喜著越布单衣,光武见而好之,自是常敕会稽郡献越布。」又後汉书后妃明德马皇后:「及帝崩,肃宗即位,尊后曰皇太后,诸贵人当徙居南宫,太后感析别之怀,各赐王赤绶,加安车驷马,白越三千端,注白越,越布。…杂帛二千匹,黄金十斤。」是越布久为名产矣。

  ●北部之上党平阳,麻织业亦颇足称,故曹植欲市上党布,而晋许上党及平阳民输麻代绢焉。

  全三国文卷十五载曹植表日:「欲遣人到邺市上党布五十匹作车上小帐帷,谒者不许。」

  全晋文卷一百四十五载晋令曰:「其上党及平阳,输上麻二十二斤,下麻三十大斤,当绢一匹」

  ●造船业以吴为最发达,吴亡时,官有舟船达五千馀艘,吴志孙皓传注引晋阳秋:「濬收其图籍,……舟船五千馀艘,……」

  ●则民有舟船之众可知矣。建安郡盖有一大船厂,故罪人辄谪至建安造船焉。

  吴志孙皓传凤皇三年:「会稽妖言章安侯奋当为天子,临海太守奚熙与会稽太守郭诞书,非论国政,诞但白熙书,不白妖言,送付建安作船。」

  吴志张紘传:「子玄官至南郡太守,尚书。玄子尚,孙皓时为侍郎,……送建安作船,久之,又就加诛,。」

  ●魏之作龙舟海船,晋王濬之造楼船,皆不过供一时之用,其造船业殊难与吴比也。

  魏志文帝纪黄初五年:「八月,为水军;亲御龙舟,循蔡颖,浮准,幸寿春。」

  魏志明帝纪景初元年:「诏青兖幽冀四州大作海船。」(伐公孙渊用。)

  晋书王濬传:「调濬修舟舰,濬乃作大船连舫,方百二十步,受二千馀人,以木为城,起楼橹,开四出门,其上皆得驰马来往。」

  ●三国时之盐,仍不外海盐池盐井盐三种,井盐为蜀之特产,文选左思蜀都赋:「家有盐泉之并」

  蜀志张嶷传:「定笮台登卑水三县,去郡(越巂郡)三百馀里,旧出盐铁及漆,而夷徼久自固食,嶷率所领夺取,置长吏焉。」

  ●池盐为魏之特产,海盐则吴魏沿海之产物也。

  全三国文卷三十五载卢毓冀州论有云「:「河东大盐」(即解池之盐。)

  魏志徐邈传:「河右少雨,常苦乏谷,邈上修武威酒泉盐池以收虏谷。」

  ●盐或系民制,或系官制,不必由官专制,盐之产量,因人口耗减,需要较微,当远逊於汉代矣。

  案:魏蜀吴虽皆置盐官,但专卖盐耳,不必专制盐也。

  ●魏蜀并置司金之官以典冶铸,魏志王修传注引魏略:「修为司金中即将,陈黄白异议,因奏记曰,……太祖甚然之。乃与修书曰,……乐观先贤之论,多以盐铁之利足赡军国之用,昔孤初立司金之官,念非屈君,馀无可者。……」

  ●太平御览二百四十一引魏略:「河北始开冶,遂以王修为司金中郎将。」

  魏志韩暨传:「徒监冶谒者,……在职七年,器用充实,制书褒叹,就加司金都尉,班亚九卿。」

  蜀志张裔传:「先主以裔为巴郡太守,还为司金中郎将,典作农战之器。」

  ●吴则未设此官,而山越往往自铸甲兵,吴志诸葛恪传:「众议咸以丹阳地势险阻,……山谷万里,其幽邃民人,未尝入城邑对长吏,皆仗兵野逸,白首於林莽,逋亡宿恶,成共逃窜,山出铜铁,自铸甲兵。……」

  ●盖与蜀越巂夷之擅盐铁之利同也。

  注:参看前引蜀志张嶷传。

  ●三国时铁颇不敷用,文献通卷刑考三:「魏武帝既建魏国,乃定甲子科,犯(原注)音弟,又音大。左右趾者,易以斗械,是时乏铁,故易以木焉。」

  ●当由产量减少而兵器之需要增加故也。

  ●三国时工业技术之进步,颇足称述,兹择录诸书所记以见其略云尔。

  魏志杜夔传注引傅子谓马钧「为博士,居贫,乃思绫机之变,不言而世人知其巧矣。旧绫机五十综者五十蹑,(严可均曰:「意林作,下皆仿此」。)六十综者六十蹑,先生患其丧功费日,乃皆易以十二蹑。

  魏志韩暨传:「旧时冶作马排(注)蒲排反,为排以吹炭。每一熟石,用马百匹,更作人排,又费功力,暨乃因长流为水排,计其利益,三倍於前。」

  水经谷水注:「白超垒在缺门东一十五里,垒侧旧有坞,故治官所在,魏晋之日,引谷水为水冶以经国用。」

  案:後汉书杜诗传:「迁南阳太守,……造作水排,铸为农器,用力少,见功多,百姓便之。」

  注:「排音蒲拜反,冶铸者为排以吹炭,今激水以鼓之也,排当作囊,古字通用也。」是水排非韩暨所创,惟三国时水排之利实较溥也。

  魏志张既传:「其後与曹洪破吴兰於下辩,又与夏侯渊宋建别攻临洮狄道平之。是时太祖徙民以充河北,陇西夭水南安民相恐,扰扰不安,既假三郡人为将吏者休课,使治屋宅、作水碓,民心遂安。」

  钱大昭三国志解疑日:「水碓不见前史,当是张既所创。」

  案:全後汉文卷十五载桓谭新论:「宓牺之制杵臼,万民以济,及後世加巧,因延力惜身重以践碓,而利十倍杵臼,又复设机关,用驴骡牛马及役水而舂,其利乃且百倍。」广韵引服虔通俗文:「水碓曰轓车。」是水碓非张既所创,惟三国时水碓实较前通用,达官贵人渐有作水碓为人舂谷以要利入者,太平御览七百六十二引魏略谓「司农王思宏作水碓,免归田里。」可证也。魏末晋初,王公大人多以水碓致富,水碓舂谷,遂成为重要工业之一,非复农家之附业矣。晋书王戎传谓戎「性好与利,广收八方园田,水碓周偏天下,积实聚钱,不知纪极。」世说新语俭啬篇谓:「司徒王戎既贵且富,区宅僮牧,膏田水碓之属,洛下无比。」晋书魏舒传:「从叔父吏部郎衡,有名当世,亦不之知,使守水碓。」晋书刘颂传:「郡界公主水碓,遏寒流水,辄为浸害,颂表罢之,百姓获其便利。」校注:「主一作王」御览七百六十二王隐晋书日:「有公王水碓三十馀区,所在遇塞,辄为浸害。」足证也。

  ●三国时商业不甚发达,其原因盖有数端,一由生产量减少,人民无多物以供交换,一由金属货币不甚流通,一则由割据分崩,货财难以行远故也。魏蜀对立之时,益州与中原几无贸易可言,吴魏吴晋对峙之时,荆扬诸州之与中原,不过官为互市而已。

  吴志孙权传黄初二年注引江表传:「是岁,魏文帝遣使求雀头香、大贝、明珠、象牙、犀角、玳瑁、孔雀、翡翠、斗鸭、长呜鸡,系臣奏曰,……宜勿与。权曰,……被所求者,於我瓦石耳,孤何惜焉…:皆具以与之。」

  吴志孙权传嘉禾四年:「魏使以马求易珠玑、翡翠、玳瑁,权日,此皆孤所不用,而可得马,何苦而不听其交易?」建康实录卷二嘉未四年:「秋七月,魏使以马二百匹求易珠玑翡翠。」

  魏志夏侯尚传注引世语:「经字彦伟,初为江夏太守,大将军曹爽附绢二十匹,令交市於吴,经不发书,弃官归。」

  晋书周浚传:「初吴之未平也,浚在弋阳,南北为互市,而诸将多相袭夺以为功。」

  ●吴蜀恒交赠方物,其性质亦有同互市也。

  吴志孙权传黄武二年注引吴历:「蜀致马二百匹,锦千端,及方物。自是之後,聘使往来以为常,吴亦致方土所出,答其厚意焉。」艺文类聚卷八十五引环氏吴记:「蜀遣使吴赉重锦千端。」

  吴志薛综传注引汉晋春秋:「孙休时,珝(综子)为五官中即将,遣至蜀求马。」

  ●域外贸易,魏以陆路较盛,注:参看前引魏志仓慈传,传谓慈优待西域杂胡之来贡献者,而随来胡意与之交市。

  ●吴则海上较盛,注:参看前引梁书卷五十四所记大秦贾人秦论至吴事。

  ●蜀之域外贸易似不足数也。

  ●魏蜀吴似皆专卖盐,魏志卫觊传:「觊书与荀彧曰,……夫盐国之大宝也,自乱来放散,宜如旧置使者监卖。……或以白太祖,太祖从之,始遣谒者仆射监盐官。」
蜀志王连传:「迁司盐校尉,较盐铁之利,利入甚多,有裨国用。」

  蜀志吕父传:「初先主定益州,置盐府校尉,较盐铁之利,後校尉王连请父及南阳杜祺南乡刘干等并为典曹都尉。」

  吴志孙休传永安七年:「秋七月,海贼破海盐,杀司盐校尉骆秀。」

  ●魏又专卖胡粉,全三国文卷三十二载刘放奏:「令官贩粉卖胡纷,与百姓争锥刀之末利,宜乞停之。」

  ●吴又专卖珠,皆不过增府库之收入而已。

  晋书陶璜传:「又以合浦郡土地磽确,无有田农,百姓唯以采珠为业,商贸去来,以珠质米,而吴时珠禁甚严,虑百姓私散好珠,禁绝来去,人以饥困,又所调猥多,限每不充。今请上珠三分输二,次音输一,粗者蠲除,自十月讫二月,非采上珠之时,听商旅往来如旧。并从之。」

  ●三国时有所谓军市,盖军旅所止、临时设立以应需要者也。

  吴志潘璋传:「璋为人粗猛,禁令肃然,好立功夫,所领兵马不过数千,而其所在常如万人。征伐止顿,便立军市,他军所无,皆仰取足。」

  魏志仓慈传注引魏略:「至青龙中,司马宣王在长安,立军市,而军中吏士多侮侵县民,斐(颜斐)以自宣王,宜王乃发怒,召军市候,便於斐前杖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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