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史卷三十二 志第十一 天历 太平天国创制天历,从壬子二年正月初一(清咸丰元年十二月十四日,公元一八五二年二月三日)颁行之日起,到己巳十九年四月十一日(清同治八年四月十七日,公元一八六九年五月二十八日)留在陕西的军队在保安县老岩窑牺牲止,计在长江流域以及征伐所到全国各地行使了十八年。
天历采用太阳历,以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发明的节气为造历的基本原则,创造出一种四季分明、整齐易记的新历法。它在中国历法史中是一个具有革命精神又颇合理想标准的历法。它虽然受到农民革命的束缚,使内容不能不受到局限,但是,在因袭阴阳混合历数千年之久的中国,毅然废去阴历,专用太阳历,见于实施,这是值得大书特书的。
兹将天历的创行、天历基本法则、天历的局限性和它的特点、天历与夏历阳历对照有及简表各项分述于后。
太平天国史卷三十二 志第十一 天历
太平天国史
罗尓纲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