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封建剥削的加强与农民起义 当金朝处在奴隶制度统治下,奴隶主要扩大财富的占有,就必然要发动战争去掳掠奴隶,不断扩大奴隶的来源。而在封建的租佃制发展后,扩大土地占有,以剥削农民,便成为女真贵族主要的剥削手段。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金朝封建主不断地展开了土地的掠夺,并且不断地加强了对各族人民的赋税和徭役的剥削。 一、土地掠夺 占夺民田转化为封建主的女真贵族,通过多种途径,大规模地掠夺土地。常见的现象,是所谓“豪夺民田”,即依仗权势,非法强占女真和汉族人民的田地,据为己有。租佃制的发展,女真猛安、谋克民户中,出现了“富强丁多者”和“贫难者”的分化。女真贫困户不能自存,便只有出卖田地给“豪民”。女真贵族地主通过买田,不断地兼并了大量的土地。贵族地主也还依仗权势,在官府授田时,占据上等的良田、腴田(肥田),而把贫瘠的田地拨给女真的贫民。
多占官田女真贵族地主还使用各种手段,多占官田。女真旧制,牛一具、民口二十五,授田四顷四亩,但官员贵族却可恃势多占。世宗对左丞完颜襄说:“卿家原来只七具,现在定为四十具,你们还不愿意。”可见完颜襄占田早已超过四十具,即一百六十多顷。定制以外,朝廷还有对贵族的“赐田”。如太保阿里原曾被赐给山东地一百四十顷,又赐中都路田一百顷。贵族官僚住地迁移时,继续占有原住地的田地,又在新住地占田。如上京路宗室贵族迁徙到河间,由官府拨地后,仍不交还旧地,“两地皆占”。
陕西黄陵万佛洞佛坛内北壁大定三年(一一六三年)石刻地契冒占官田金朝占据的大批官田,被“官豪”们租去,再出租给农民。年月既久,这些官僚地主们便把原来的官田,冒为己有,或者凭借权势,冒占强取。海陵王时,参知政事纳合椿年广置产业,留给子孙。世宗时,纳合椿年占地八百顷。椿年子猛安参谋合、故太师耨碗温敦思忠孙长寿等三十余家,共占田三千余顷。山西的田地,也多被“权要”们占去,占田多的人家平均每口有田地三十多顷,以致平民无田可耕。中都和涿州各县大批官田,也被赵王完颜永中等四个王府冒占。世宗时,女真贵族、官豪冒占官田,已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
括田(刷田)贵族地主冒占官田,反映了他们和金朝官府之间的土地争夺。一一七九年(大定十九年)十二月,世宗派遣括地官张九思到各地拘括被民间占去的官田。张九思根据地名皇后庄、太子务等的田地,不论百姓有无凭据,一律指为官田拘刷。甚至秦汉以来的名称,如长城、燕子城之类,也都拘括为官田,结果是一般地主甚至农民的田地被官府强行拘占。而那些权势之家冒占的官地反而得免。一一八一年,世宗又令拘括豪家所占夺的官田。如对参谋合、温敦长寿等所占官地,除牛头地外,限给十顷,其余皆拘入官。山后招讨司括地也照此办理。同年,又在山东大规模地拘刷民田入官。世宗对官员们说:虽称民地,然无凭据,“括为官地,有何不可?”又说:“虽曾经通检纳税,而无明验者,复当刷问”。经过这样的拘刷,山东路拘括入官的田地即达二万余顷。梁山泊被拘为官地,附近民地也都被拘刷。农民被迫流亡。懿州一带,没入官府的田地有六万多顷。世宗的拘田,反映了朝廷与官豪之间的土地争夺,一些小地主和农民的田地都因而被强占。广大田地更加集中到官府和女真贵族地主的手里。
二、苛重的赋税和徭役 苛重的赋税金朝的赋税基本上沿袭辽、宋旧制,分正税和杂税两种。对猛安、谋克部则只征牛头税。
正税,即夏、秋二税。夏税规定每亩农田征粮三合,秋税每亩征粮五升、秸一束(每束重十五斤)。交税的期限,夏税为六月到八月,秋税为十月到十二月。
杂税,主要是物力钱、铺马钱、军需钱、免役钱及黄河夫钱等。
物力钱——依据民间私有的田园、邸舍、车辆、牲畜、树木的价值和收藏金银的多少,征取税钱,叫做物力钱。民间自己居住的宅院不征。猛安、谋克户和监户、官户在住所外,自置田宅,也征物力钱。遇有临时的差役,即按物力钱的多少摊派。
铺马钱——金朝设递铺,筑小坞,四角插黑旗作标志。凡朝廷有事,颁发金牌、银牌或木牌,调发递铺兵骑马传达。递铺所养马匹的费用要向民间征收,称“铺马钱”。
军需钱——一一六三年,世宗因“南征”军士每年所需军费一千万贯,官府只备二百万贯,不足的八百万贯向官户和民户征收。这是军需钱的开始。各地元帅府的开支本来就毫无节制,军需钱出现后,都以此名义向百姓勒索。
免役钱——山东、河南、陕西等路沿袭北宋旧制,州县按民间物力多寡征收税钱雇募司吏和弓手,称为“免役钱”。一一六三年,世宗下令罢征弓手钱,司吏钱依旧不变。
黄河夫钱——金朝黄河数次泛滥,河道迁徙不定。筑堤等工程所需民夫,大部分征发附近农民,此外又以治河名义征钱,称“黄河夫钱”,又称“河夫钱”。
预借——世宗初年,因朝廷经费不足,有的官吏建议预借河北东、西路和中都路的租税。《金史·食货志》记载,世宗认为“国用虽乏,民力尤艰”,没有同意。但实际上还是实行了,不仅上述三路,连河东南、北两路也实行预借。据《龙岩寺记》说:一一六二年,转运司预借泽州陵川县民间三年租税,并强迫百姓运往陕西,以作为军粮,来回路程三千多里。(见《山右石刻丛编》)此后,由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官府经费足用,渐少预借民间租税,但到金朝后期仍屡见不鲜。
通检推排金朝制定了繁重的赋税剥削制度。广大的各族农民交纳正税和多种杂税时,还要承受官吏们的中间盘剥和勒索,而且,官员、地主占据良田,只交轻税,农民只有贫瘠的劣等田,却要交重税。特别是物力钱,贵族、官员、地主们用各种办法隐瞒财产,逃避赋税。贫苦农民仅有很少的财物,却要负担很重的税钱。结果是:繁重的赋税都被转嫁到各族人民身上,贵族、官僚、地主们大量隐漏赋税,使金朝的收入受到严重的影响。
金世宗多次派出官员去清查土地、核实财产,称作“通检”或“推排”。实行的结果,却又给广大人民带来了灾祸。
一一六四年,金世宗派遣泰宁军节度使张弘信等十三人到各路通检物力钱。诸使在各路以苛酷多得物力为功。张弘信通检山东州县尤为酷暴,妄加百姓产业几倍,百姓来申诉,立即严刑拷打,甚至被打死。一一六五年,有关官吏向世宗报告各路通检不均的情况,世宗下令以户口多寡。贫富轻重为标准“适中定之”。之后,又订出各路“通检地土等第税法”,统一各路的通检标准。
一一七五年,离第一次通检已经十年,赋役仍然轻重不均,世宗第二次又派济南尹梁肃等二十六人到各路通检物力钱。
随着封建租佃关系迅速增长,女真族急剧分化后,猛安谋克户的地主和农、牧民的赋役负担也出现了严重不均的现象。一一八○年四月,世宗召集百官商议如何推排猛安谋克户的家产,以便遇有兵役时可以“均平”负担。右丞相徒单克宁、平章政事唐括安礼、枢密副使完颜宗尹认为:“女真人除猛安谋克仆从有差使外,其他人都没有差役。现在不需要推排奴婢、牲畜和土地的数目,只验现有的产业定科差就行了。”左丞相完颜守道等说:“只验财产的多寡,分成四等,依旧置簿籍科差,就能均平。”左丞蒲察通、右丞移剌道、都点检完颜襄反驳说:“必须通括各谋克人户物力的多寡,贫富之间的差别才判然分明。贫富分别清楚了,版籍就能确定。一旦官府有缓急,即可检验簿籍来科差,富者不能逃避,贫者不致增加负担。这与不管贫富一律科差的办法迥不相同。”又建议到农闲时,拘括土地和牛具等数额推排。世宗采纳蒲察通等人的主张,说:“每一谋克部人户的贫富,谋克怎么不知道?一猛安领八个谋克,各谋克奴婢人数多寡不等,一律科差,怎能均平?”“海陵王正隆时兴兵,朕的奴婢上万口,牲畜几千头,但不科差一人一马,这怎么能说平均!”十二月,世宗下令从中都路开始推排。据《金史·食货志·通检推排》记载,一一八二年八月,又“诏令集耆老,推贫富,验土地、牛具、奴婢之数,分为上、中、下三等。”派同知大兴府事完颜乌里也先推排中都路,接着又派户部主事按带等十四人,与各路官员一起推排。九月,又因为猛安谋克旧有的簿籍不清楚,遇到签军、差役、赈济、户口增减,不以实报,下令在推排的同时,兼括户口。
一一八六年,世宗再次派吏部侍郎李晏等二十六人到各路推排物力。次年,李晏上奏所定全国物力钱数,共三百万多贯。
兵役和夫役金朝封建制确立后,徭役大致可分为兵役、夫役两种。担任官职的品官全家免除杂役,只按物力所应交纳的部分出雇钱。纳粟补官而官阶还不够荫子孙的进纳官,各司吏人、译人,系籍学生,医学生等,都享有免除一身之役的特权。广大农民、牧民、手工业者和小商贩等则必须负担繁重的徭役。
兵役——北宋实行雇募制度,农民不必服兵役,比较能安定地从事生产。金初,在奴隶制统治时期,女真人当兵参战,“进行掠夺在他们看来是比进行创造的劳动更容易甚至更荣誉的事情”。①海陵王时,不仅女真族平民,连汉族、契丹族百姓也经常被签发当兵。撒八、移剌窝斡等人领导的契丹农、牧民起义,就是以金朝签发契丹人当兵作为导火线的。宋人楼钥一一六九年到一一七○年间出使金朝,在滑州胙城县遇到汉族人对他说:“我的女婿戍边,已十年不归,苦于久役。今又送衣装与之。”金朝“天使”往山东签兵,“人不肯从,执天使杀之”(《北行日录》)。这个故事反映了金朝强迫汉族农民服兵役的情况,也反映了汉族农民的反抗斗争。女真族向封建制过渡后,由于激烈的阶级分化,女真人民生活日益贫苦,要求安于田里,从事生产。一般富户也因为生活优裕,坐享田租,不愿当兵,或者用奴婢来代替自己服兵役。一一七○年,世宗说:“北边轮番戍守之人,每年冒着寒暑,往来千里,甚为劳苦。即使有一二匹牛马,一去即无还,而且夺其农事,不得耕种。”一一八○年,金朝规定戍边的军士,年龄到五十五岁以上,允许由其子或同居弟侄承替;以奴婢代戍者,治罪。世宗不断实行通检推排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核实各户物力,按籍征兵。
夫役——世宗时修治黄河,营建宫室,修筑城墙,运输官物,围场打猎等,无不征调民夫服役。世宗初年,就开始扩建宫殿,之后又不断兴工。他晚年承认:“省朕之过,颇喜兴土木之工”。世宗回上京大会亲旧,所过州县大发民夫,治桥梁,修驰道,沿途农民深受其害。仅蔚州一地专为世宗采集地蕈(音训x)n)的役夫就达数百千人。由于官府役使频繁,农民不堪其苦,经常全家外逃,或者出家为僧道,以逃避服役。
三、农民起义 世宗初年,金朝统治者交替使用血腥屠杀和“招抚”的两手政策,把汉族、契丹族等农牧民赵义镇压了下去。此后,女真贵族的封建统治相对稳定,农、牧民的阶级斗争也趋于低潮。但哪里有压迫和剥削,哪里就会有斗争。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阶级从来没有停止过各种形式的反抗。《金史·石琚传》记载,一一七一年前后,民间“往往造作妖言,相为党与谋不轨”。表明广大人民不断制造革命舆论,互相联络,采取一定的组织形式,准备推翻女真贵族的统治。但往往因为事机不密,被金朝所镇压。
大名府李智究起义——李智究是大名府僧人,决心反抗金朝的统治,领导群众举行起义。他假托化缘,跑遍大名、东平等路,鼓动信徒,组织骨干,计划在大定十一年(一一七一年)十二月十七日攻下兖州,然后在峄山集合起义军,以“应天时”三字为号,分别攻取东平各州府。到约定的时间,李智究派胡爱智等人攻打附近的女真猛安谋克军寨,夺取武器,被女真军士打败。与此同时,阳谷、东平等地起义军中出现了叛徒。起义军来不及集中。金军在各地捕捉起义军。起义军骨干四十多人被杀。一一七三年九月,李智究英勇就义。
冀、同、鄜、潞、绛、解等州农民起义——一一七二年,河东、河北等路出现了大饥荒,金朝统治者仅仅颁发了“所在开仓赈恤”的一纸诏书,却没有半点救济的实际措施,因此广大农民挣扎在死亡线上。北京曹贵、西北路纳合七斤、鄜州李方、同州屈立、冀州王琼以及洛阳县民,纷纷率领当地农民揭竿而起。世宗诏令元帅仆散忠义等人率军前往镇压。起义军利用当地的有利地形,与金军展开英勇的搏斗。当强大的金军到达时,起义军就分散转移到各个山谷;当金军撤走时,起义军又聚集起来。金军找不到起义军的踪迹,就对各地村庄实行报复,进行大规模的屠杀,有时“连十数村屠之,戮及无辜”。各地起义军终于先后失败,领袖们英勇牺牲。
恩州、献州、密州等地农民起义——一一七二年后,金朝统治者进一步加紧对人民的控制。各地农民刚刚点燃起义的烈火,就被金军扑灭下去。一一七六年恩州邹四,一一七八年献州殷小二,一一七九年密州许通和济南刘溪忠,都曾发动当地农民举行起义,但都被迅速镇压下去,首领被杀。金朝统治者还极力箝制人民的言论,只要人民稍有不满的言论,即加以“乱言”的罪名,予以处死,借此对反抗者实行威吓。一一八一年辽州人朱忠等、恩州人邹明等,一一八三年潞州涉县陈圆,就是这样惨死在金朝统治者的屠刀下的。
除上述规模较大的起义外,各地还有不少小股的起义队伍,前仆后继地反抗金朝的统治。滕阳军和沂州之间,有来二郎领导的起义队伍,长期在蒙山中坚持战斗。河北有任郎君、李川领导的起义军,入城夺取官物,发给缺用的贫民。徐州有江志领导的起义。东京还有僧法通组织的起义。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一六○页。
(三)封建剥削的加强与农民起义
中国通史
范文澜 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