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编宋辽金元时期第一章宋朝中央集权制封建统治的加强和政权的南迁(上)
第一节 宋朝中央集权制统治的建立和川蜀地区的农民起义 九六○年,宋太祖赵匡胤(音印y@n)推翻后周,建立宋朝,结束了五代十国时期的封建割据。汉族政权,重又归于统一了。
自从秦始皇统一以来,汉族的封建政权,在长时期里基本上保持着统一状态。但由于地主阶级中的门阀士族和军阀势力的发展,先后出现了三国至南北朝时期和五代十国时期的割据局面,暂时地中断了国家的统一。规模巨大的唐末农民战争沉重打击了门阀地主的残余,宋太祖又消灭了五代以来的军阀割据,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秦始皇实行地方郡县制和中央集权的官制和兵制,创立起完整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制度。此后,历代统一王朝订立的制度,基本上都是沿袭秦制,只是在秦制的基础上有所增损。宋朝建立后,太祖、太宗(赵匡义)把镇压农民的反抗和防止割据势力的复辟,作为他们建国的方针,基本上依据秦、汉、隋、唐以来的国家制度,建立起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宋朝广泛吸收地主阶级文人参预军事政治的统治。宋王朝因而在地主阶级中具有比唐朝更为广阔的社会基础,中央集权的程度也更为加强了。
中央集权的军事、政治制度,是建立在相应的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上。宋朝建立后,社会经济关系,主要是地主对农民的剥削关系表现出不同于前代的一些新现象:(一)贵族官僚按等级世袭占田制度,从唐朝中期起,开始瓦解。唐末农民战争,最后消灭了这一制度。宋代的地主阶级,主要是以购买土地的方式,来扩大土地占有。(二)地主对农民的剥削方式主要是出租土地榨取实物地租。前代的劳役地租成为从属的、次要的剥削方式。(三)隋、唐以来,门阀地主奴役着带有农奴身分的部曲、徒附,他们的户籍注在主人的名下。宋朝把客户(佃客)编入户籍,成为封建国家的编户,不再是地主的“私属”。历史上出现的这些事实表明:在封建社会的经济发展史上,宋朝完成了唐中期以来土地占有方式和剥削方式的变革,开始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宋朝以后的封建社会,基本上是延续了这样的经济关系。
广大佃农,虽然在形式上摆脱了奴婢、部曲那种对地主的严格的人身隶属,但依然遭受着地主阶级的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宋朝建国后不久,太宗时就爆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此后近三百年间,不能忍受黑暗统治的农民群众,不断地举行武装起义,以反抗宋朝的统治。
下面叙述宋太祖、太宗时期,统一各国,建立中央集权制、社会经济制度和川蜀地区的农民起义。
第四编 宋辽金元时期 宋朝中央集权制封建统治的 加强和政权的南迁(上) 第一节 宋朝中央集权制统治的建立 和川蜀地区的农民起义
中国通史
范文澜 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