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隋唐五代时期 第一章南北统一社会繁荣时期——隋——五八一年——六一八年 第一节巩固国家统一的各种措施 从东汉末年开始,封建割据势力一直占巨大优势,但统一势力也在继续增长,朝着统一全国的方向前进。魏、汉、吴三国分立,结束了东汉末年的大乱,到西晋实现了统一。西晋极端腐朽的政治,很快引起十六国大乱,魏太武帝扫清十六国残余,周武帝扩大北朝的地域,到隋又实现了统一。自东汉末至隋初四百年间,不管封建割据如何得势,最后还是归宿于统一。这个事实,说明秦、汉以来,汉族已经基本上形成为一个相当稳定的共同体,政治上割据只能是一时的现象,统一却是根本的趋向。还有一点也是值得注意的,那就是十六国割据,主要发动者是所谓五胡的少数族人,后来唐朝的藩镇割据和五代十国大分裂,少数族人也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少数族的发动侵扰也应是破坏统一的原因之一。
隋文帝主要的功绩,在于统一全国后,实行各种巩固统一的措施,使连续三百年的战事得以停止,全国安宁,南北民众获得休息,社会呈现空前的繁荣。秦始皇创秦制,为汉以后各朝所沿袭,隋文帝创隋制,为唐以后各朝所遵循,秦、隋两朝都有巨大的贡献,不能因为历年短促,忽视它们在历史上的作用。
隋文帝在力求巩固国家统一的方针下,行政、定制度,对待敌国等方面,都取得了成就,西晋以来将近三百年的动乱,到隋文帝时,确实稳定下来了。他是较好的政治家,因为他多少能够留意到劳动民众的愿望。
行政方面 一建立汉族政权 自十六国时起,黄河流域汉族民众长期遭受非汉族统治者的歧视和虐待,是要求恢复汉族政权的。就是汉士族,也并不满足于自己的政治地位。曾经取得统治权的各族,失势后陆续融合到汉族里,与汉族成为一体,政治要求也就一致了。宇文氏成立政权,主要依靠汉族,本身并无宇文部落作根基。周武帝灭北齐后,汉族势力更有极大的增加,宇文氏政权象一叶扁舟飘浮在大海上,一遇风浪就会覆没,隋文帝杨坚在风浪中轻而易举地夺取了宇文氏的政权。
五七八年,周武帝死,子周宣帝继位。周宣帝昏狂暴虐,屠杀宗室和大臣。颁布《刑经圣制》,用法苛刻。外自朝士,内至宫女,人人恐怖,不保朝夕。他掀起了这个风浪,五八○年,病死,子周静帝年才八岁,当然无力平息这个风浪。
隋文帝的父亲杨忠,是北周勋臣;他的女儿是周宣帝正后。他系出华阴杨氏,是士族中高门,宗兵(杨氏私兵)多至三千人。这些条件使得一群关西士人在周宣帝临死时,便合谋引他入宫辅政,总揽大权。他的主要谋士李德林和高颎(音窘ji%ng)都是山东士人,他通过二人取得山东士族的支持。五八一年,隋文帝灭周,建立隋朝。
隋文帝在辅政时,革除周宣帝所行暴政,删削《刑经圣制》,改作《刑书要制》,用法较为宽大。又令汉人各复本姓,废弃宇文泰所给鲜卑姓。这都是符合汉族人愿望的。周臣尉迟迥、王谦、司马消难起兵反抗,都很快被消灭,因为隋文帝已获得民众的归心。他即帝位后,首先取消北周官制,恢复汉、魏官制。宇文泰定官制,模仿《周礼》,表示上继西周,实际是想行用一种与汉、魏官制完全隔绝的制度,同时令百官穿着鲜卑服装,称呼鲜卑姓字(如隋文帝姓普六如,字那罗延),希望汉族在复古形式下,逐渐鲜卑化。隋文帝恢复汉、魏官制,就是表示真正恢复了汉族政权。
二厉行节俭政治 隋文帝感到自己得国太容易,怕人心不服,常存警戒心,力求所以保国的方法。他得出两条保国法。主要的一条是节俭。他教训太子杨勇说:从古帝王没有好奢侈而能久长的。你当太子,应该首先崇尚节俭。其次的一条是诛杀。他假托年幼时,相面人赵昭曾秘密告诉他说:你将来该做皇帝,必须大诛杀才得稳定。他实行节俭,因而对民众的剥削大为减轻。他实行诛杀,因而豪强官吏不敢过分作恶,也就有助于节俭政治的行施。隋文帝在位二十四年,这两条贯注着他的全部行政,《隋书》说他“躬节俭,平徭赋,仓廪实,法令行,君子咸乐其生,小人各安其业,强无陵弱,众不暴寡,人物殷阜,朝野欢娱,二十年间天下无事,区宇之内宴如也”。史家这种褒辞,难免有溢美之处,但也不会离事实太远。隋文帝政治上的成就,对将近三百年乱局的结束是有重要意义的。
从辅政时开始,隋文帝便提倡节俭生活,积久成为风习。当时一般士人,便服多用布帛,饰带只用铜铁骨角,不用金玉。皇后独孤氏是鲜卑大贵族。隋文帝要通过独孤氏,收揽宇文氏以外的鲜卑贵族,因此畏惧独孤后,让她参与政权,宫中称为“二圣”。独孤后性妒忌,不许妃妾美饰。隋文帝曾配止痢药,要用胡粉一两,宫中找不到胡粉。又曾找织成的衣领,宫中也没有。独孤后的妒忌,倒也助成了隋文帝的节俭生活。
皇帝躬行节俭,是改善政治的一个根本条件,隋文帝具备这个条件,在行政上得以有力地推行下列三事。
奖励良吏——五八一年,隋文帝下诏褒扬岐州刺史梁彦光。后来又褒扬相州刺史樊叔略,新丰令房恭懿。五九一年,临颍令刘旷考绩为天下第一,擢升莒州刺史。五九六年,汴州刺史令狐熙考绩第一,赐帛三百匹,布告天下。旧制,京内外长官都有公廨钱,放债取利息。五九四年,下诏公卿以下各官按品级分给职田,停止放债扰民。州县官直接治民,隋文帝采取奖励良吏,给田养廉等措施,虽然官吏未必就此向善称职,但朝廷既明示改善吏治的方向,对民众还是有益的。
严惩不法官吏——隋文帝对待臣下极严,经常派人侦察京内外百官,发现罪状便加以重罚。他痛恨官吏的贪污行为,甚至秘密使人给官吏送贿赂,一受贿赂,立即处死刑。他的儿子秦王杨俊,因生活奢侈,多造宫室,被他发觉,勒令归第(禁闭)。大臣杨素劝谏,说罚得过重。他说,皇子和百姓只有一个法律,照你说来,为什么不别造皇子律?任何人犯罪,都得按法律惩罚。六○○年,他发觉太子杨勇奢侈好色,废黜杨勇,立杨广(隋炀帝)为太子。他依靠一些左右亲信,当作发觉臣下罪过的耳目,这就使得他不能不信谗言、受蒙蔽。杨广奢侈好色,至少同杨勇一样,只因善于伪装,独孤后、杨素都替杨广说好话,终于夺得了太子的地位。杨素广营资产,京城和京外大都会,到处有他的邸店、磨坊、田宅,家里有成千的上等妓妾,又有成千的奴仆,住宅华侈,式样模拟皇宫,隋文帝还以为杨素诚孝,信任有加。隋文帝凭个人权术,察察为明,功臣旧人,多因罪小罚重,杀逐略尽,剩下一个最凶狡的杨素,恰恰就是助杨广杀害他的奸人。吏部尚书韦世康请求退休,对子弟说,禄不可太多,怕多就得早退,年不待衰老,有病就得辞官。这说明当时朝官,有些不愿冒险作官,有些不敢进忠言招祸,能作大官并取得信任的人自然只能是杨素一类的奸人。隋文帝考核官吏,严惩贪污是必要的,但考核流为猜忌,严惩流为苛刻,那就无益而反有害了。不过,由于他执法严明,一般的官吏有所畏惧,贪污行为确是减少些,对民众还是有益的。
改良统治术——隋文帝对待民众比较宽平。五八一年,制定隋律,废除前朝酷刑。民众有枉屈,本县官不理,允许向州郡上告,最后可上告到朝廷。穷苦人虽未必能到朝廷上告,但在对待官吏极严的当时,也多少起些保护民众的作用。五八三年,又删削刑条,务求简要。五九二年,下诏:诸州死罪囚,不得在当地处决,须送大理寺(最高司法机关)复按,按毕,送尚书省奏请皇帝裁定。五九六年,下诏:死罪囚要经过三次奏请才行刑。隋文帝往往小罪重罚,在朝廷上杀官员,对民众犯死罪,用心却是平恕。六○○年,正是他晚年对待官吏更严、诛杀尤甚的时候,齐州一个小官王伽,送囚人李参等七十余人去京城,行至荥阳,王伽对李参等人说,你们犯国法,受罪是该当的,你们看看护送你们的民夫,多么辛苦,你们于心安么!李参等谢罪。王伽遣散民夫,释放李参等,约定某日都来到京城,说,你们如果失约,我只好代替你们受死。到期都来到,不缺一人。隋文帝听了很惊异,召见王伽,大为叹赏。又召李参等携带妻子入宫,赐宴后宣布免罪,并且下了一道只要官有慈爱之心,民并非难教的诏书,要求官吏学王伽,以至诚待民。《隋书》说他留意民间疾苦。五九四年,关中饥荒,他派人去看百姓所用食品,是豆粉拌糠。他拿食品给群臣看,流涕责备自己无德,命撤消常膳,不吃酒肉。他率领饥民到洛阳就食,令卫士不得驱迫民人,遇见扶老携幼的人群,自己引马避路,好言抚慰。道路难走处,令左右扶助挑担的人。他这些表示,在帝王中确是罕见,因为他深知要巩固政权,首先必须取得民众对自己的好感。
制度方面 战国时,秦孝公、商鞅创立秦制,高度的君主集权精神有异于山东六国。秦始皇统一天下,稍作修补,成为通行全中国的制度。两汉以至南北朝(北周中央官制模仿《周礼》,是例外),基本上沿袭秦制,自然也陆续有不少改革。隋文帝统一天下,综合前代各种制度,有沿有革,厘定成隋制。自唐至清,基本上沿袭隋制,自然也陆续有不少改革。隋文帝所定制度,同秦制一样,都有划时代的意义。
官制——五八一年,隋文帝即帝位,即废北周官制,恢复汉、魏旧制。中央官制有三师、三公及尚书、门下、内史(中书)、秘书、内侍(宦官)五省。管理政务的机构是尚书省。尚书省置令一人,左右仆射各一人,下设吏部、礼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六曹,每曹设尚书一人。六曹尚书分统三十六侍郎。五八三年,改度支为民部,都官为刑部。左仆射判吏、礼、兵三部事,右仆射判民、刑、工三部事。五省以外,有御史、都水(掌水利,五八三年废)二台,太常(掌礼乐等事)、大理(掌刑法)、国子(掌教育)、将作(掌营造)等十一寺,左右卫(掌禁卫兵)十二府。又置上柱国至都督十一等勋官,特进至朝散大夫七等散官,作为荣誉名号,授给有功劳的文武官。六部尚书分掌全国政务,自隋时定型,一直沿袭到清季。汉、魏以下,州郡县长官得就地自辟僚佐,后魏、北齐已多由吏部选授,隋确立制度,全国任何小官,任用权都操在吏部。就地征辟僚佐,自然多是本地豪强。隋制,县佐须用别郡人,地方长官不得自用僚佐,县佐回避本郡,使本地人不得把持本地政务。这些,都有利于中央集权的进一步加强。地方官制隋以前极为紊乱,南朝有侨州郡县,南、北两朝都滥立州郡县名目,民少官多,耗费甚巨。五八三年,隋文帝废郡一级地方官,只存州县两级。隋炀帝改州为郡,全国有一百九十郡,一千二百五十五县。隋简化地方官制,消除了东晋、南北朝以来的紊乱现象。
礼乐——皇帝祭天地众神、祭祖先以及朝廷吉凶等大事,一切礼乐,历朝相传,都有详备的规定。自孔子以来,儒家以议礼乐为专掌,积累起繁缛的学说,朝廷采用它,与实际政治并无关系,背弃了它,却不成其为中国皇帝。非汉族人做中国皇帝,对汉族传统礼乐,只能加入一些本族的旧惯例,不敢有较大的改变,如果改变较大,就会更显著地被看作“异类”而遭受反对。所以,礼乐有精神上的作用,任何封建朝代都得加以重视,隋文帝从来不喜欢儒学,但对礼乐的重视并不能例外。
东晋和南朝,虽然偏安在长江流域,北方占据者却不得不承认南方是华夏正统。魏孝文帝力求华化,恰好南齐高级士族王肃逃奔到北魏,魏孝文帝极为敬重,请王肃为魏兴礼乐,定制度,尽量模仿南朝。后来梁武帝制礼作乐,声望甚高,大得北方士族的仰慕,连高欢也害怕萧衍老翁。北方士族聚集在山东,北齐时,以邺为中心,文化比魏都洛阳时更高。北齐后主高纬,令薛道衡与诸儒修定五礼,按当时儒学水平来说,大概齐礼仅次于梁礼。至于苏绰、卢辩为宇文泰所造的周礼,在南朝和山东儒生心目中,只是一些陋儒的杜撰,距离正统礼乐甚远。隋文帝以恢复华夏正统为号召,当然要废弃周礼,依照梁礼及齐礼来修定隋礼。
五八一年,隋文帝下诏:祭天祭祖时冕服必须依照《礼经》。所谓依照《礼经》,就是采用北齐冕服。五八五年,命礼部尚书牛弘修五礼(吉、凶、军、宾、嘉),成书一百卷,下诏行新礼。牛弘等人不懂音乐,议定雅乐,积年不成。五八九年,灭陈,得南朝旧乐器及乐工。隋文帝听南朝乐,赞叹说,“此华夏正声也”。牛弘奏称中国旧音多在江南,梁、陈乐合于古乐,请修补以备雅乐。魏、周乐杂有塞外声音,请停止演奏。五九三年,雅乐成。六○二年,命杨素、苏威、牛弘等修定五礼,参加修定的有许善心、虞世基、明克让、裴政、袁朗等人,原来都是南方士族,显然,隋礼大量采用了梁礼。隋文帝并不懂得礼乐,这样做,目的在于从南朝接收华夏正统的地位。
刑律——五八一年,隋文帝命高颎、杨素、裴政等十余人修定刑律。裴政为主要修定人,上采魏、晋旧律,下及齐、梁,沿革轻重,务取平允。废除前世枭(音消xi1o斩后悬首于木上)、轘(车裂)、鞭等惨刑。除了犯谋叛以上罪,一概不用灭族刑。死刑分绞、斩二等;流刑分一千里、一千五百里、二千里三等,服刑最多不超过五年;徒刑分一年至三年五等;杖刑分六十至一百凡五等;笞刑分十至五十凡五等。废前世审囚酷法,规定敲打数不得超过二百。枷和杖,大小都有定式。民有枉屈,得依次上告到朝廷。五八三年,因刑部奏,每年断狱数还多至一万件,隋文帝认为犯罪人多,由于律太严密,命苏威、牛弘等再定新律,删去死罪八十一条,流罪一百五十四条,徒、杖等罪一千多条,剩留五百条,制定: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凡十二卷。自此刑律简要,基本上为唐、宋至清各朝所沿用。大理寺设律博士八人,讨论疑狱,全国死罪囚,都得经大理寺复按。五八六年,废除孥戮相坐之法。孥戮见于《汤誓》,连坐创自商鞅,这种野蛮的刑法,至隋始废除,实是法律上的一个大进步。五九六年,规定死罪囚要经过三次奏请,才决定行刑。秦律残刻,汉沿秦律,直到南北朝一脉相承。隋定新律,标“以轻代重,化死为生”的律意,比秦、汉系刑律确有很大的改进。不过,在封建朝代里,法律的条文与法律的使用,有很大出入。隋文帝自己就在朝廷上律外杀官员,并且允许长官对属官,以律轻情(罪情)重为理由,杖责属官。皇帝和长官可以不守法律,官吏对民众能否守法,也就难说了。隋文帝定新律是有进步意义的,但律外施刑,却大大损害了新律的进步作用。
兵制——自魏末至齐,朝廷宿卫兵(鲜卑人)分为六坊。六坊也称六府。坊兵以战争为专业,完全脱离生产。五五○年,齐文宣帝挑选坊兵中最勇健的人,称为“百保鲜卑”,充皇帝的卫士。又挑选勇健汉人,称为“勇士”,充边塞要害地的守兵。宇文泰在关中,人力财力都不及北齐,因此创行府兵制,来对抗北齐的精兵。府兵是挑选有勇力的农民充兵。平时,仍从事生产,并免本身租庸调,只在农闲时候受战阵训练。战时,邻居六家供给军需。府兵制既能寓兵于农,又有各级军官督率,自立军籍,不编入民籍,可以随时调发,比完全依靠军饷为生的坊兵制至少有省费的优点。五七三年,周武帝准备灭齐,招募百姓当兵,免除民籍,《隋书·食货志》说,“是后夏(汉)人半为兵矣”。隋恢复兵农合一的府兵制度,归十二卫大将军统率。周武帝灭齐,坊兵制并无改变。五八九年,隋灭陈。次年,隋文帝下诏说,六坊军人,都由州县官管理,垦种田地与民人同样待遇。原有统领坊兵的军府,照旧不废,仅废山东、河南(与陈接境地)及北方边境的新置军府。隋文帝取消坊兵制,也就是扩大府兵制,统领坊兵的军府改为统领府兵,也是较为顺便的办法。全国通用府兵制,对久苦军费重担的民众有很大的利益。灭陈国后,下诏“戎旅军器,皆宜停罢,……武力之子,俱可学文,人间甲仗,悉皆除毁”。五九五年,下诏收藏天下兵器,禁止私造。关中和边地不在此例。隋文帝惟恐民间有兵器,自然也不要民众有作战技能,大概府兵的训练,在一般地区不再认真实行了。
科举——隋朝用人主要是北周旧贵族。南朝的江南士族和北齐的山东士族只能保持传统的社会声望,却失去了政治上的特殊权利。朝廷采取考试法,这就逐渐形成为科举制度,使士族有入仕的途径。五八七年,隋文帝定制,每州每岁贡士三人。州县保荐贡士的标准是文章华美。文章尤美的士人,州可保荐应秀才科,受特别考试。山东士族受南朝影响,学华美文章为专业,早成风气,朝廷无法抑止。五九九年,隋文帝令京官五品以上,地方官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有德)、清平干济(有才)二科举人。取士按德才,是想改变文章取士的惯例,可是事实上还是行不通。李谔上书请正文体说,魏晋士人“竞骋文华,遂成风俗,江左齐梁,其弊弥甚……世俗以此相高,朝廷据兹擢士”。可见齐梁以来,南朝士族求官,不仅凭门阀,还要凭文章。南北统一后,南方士人一向有这种惯例,自然要用文章作仕进的工具。六○七年,隋炀帝定十科举人,其中有“文才秀美”一科,当即进士科。隋炀帝本人是个文学家,创立进士科,以考试诗赋为主,是不足为奇的。这是科举(主要是进士科)制度的开始,南北士人凭文才来竞争高低,魏、晋以下凭门阀高低作官的制度,从此逐渐为科举制度所代替。进士科的作用,不仅在提倡华美文学,更重要的意义还在消除南北士族的界限。
度量衡——官吏总想多取民财,因之度量衡总是由小变大。东晋至南北朝,增大尤为急剧,但各国情形也并不全同。以古度量衡(指王莽所定度量衡)为标准,南朝尺增大不到一寸,北朝增大到二寸至三寸。南朝,齐一斗等于古一斗五升,一斤等于古一斤八两。梁、陈两朝恢复古斗秤。北朝,魏、齐一斗等于古二斗,一斤等于古二斤;北周一斗比古斗仅大百分之六,一斤比古秤仅多二两。隋文帝制定度量衡,一尺等于古尺一尺二寸八分(约合今九市寸),等于南朝尺一尺二寸,一斗等于古斗三斗(约合今六升),一斤等于古秤三斤(约合今一市斤三两)。顾炎武《日知录》说,“三代以来权量之制,自隋文帝一变”。这个大变革,当时并没有引起民间显著的反对,因为赋役减轻以及南北统一后的经济繁荣,衡量骤增也就不甚感到负担的过重。唐以后历朝沿用隋制,变动不大。
上列隋文帝所定制度,显然是总结了秦、汉至南北朝一段的制度,从而提高到新的阶段。唐以后历朝的制度,都溯源于隋制。一般说来,隋中央集权制度比秦、汉又有加强,这对经济上同样繁荣的黄河、长江两大流域,在一个朝廷统治下统一起来,是有重大意义的。
对待敌国方面 隋文帝在行政、定制度方面,都以安定社会、巩固政权为目标,而且也确实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是,如果不善于对待敌国,那就无法取得这些成效。隋文帝对待敌国特别是对待北方边境外的突厥,政治策划多于军事行动,大有助于国内安宁的保持。
废梁国——梁武帝的嫡长孙萧詧投靠北周,在江陵立梁国,自称皇帝,对周称臣。五八七年,隋文帝命梁帝萧琮入朝,萧琮率臣下二百余人来长安。梁国大臣萧岩驱文武官及民众十万人投降陈朝,隋文帝废梁国。这个弱小的梁国,因为国君门第高贵,一向被北朝重视。五八二年,隋文帝纳梁帝萧岿女为杨广妻。隋炀帝时,萧家很多人做朝官。
灭南朝陈国——陈后主(陈叔宝)是极度荒淫昏暴的国君:亲信小人,任用阉宦,赋税繁重,刑罚苛暴。腐朽的陈和新兴的隋南北隔江对立,陈国灭亡是无可避免的定局。
五八一年,隋文帝即位,就有意灭陈,命贺若弼为吴州总管,镇广陵(江苏扬州市),韩擒虎为庐州总管,镇庐江(安徽合肥市)。贺若弼、韩擒虎是隋名将,镇守两个重镇,作军事准备,陈后主全不在意,淫暴愈甚。
要灭一个国,即使是极其腐朽的国,也不可以轻率从事。隋文帝灭陈,是作了充分准备才行动的,单是散发到江南宣布陈后主罪恶的诏书,就多至三十万纸。五八八年,正式出动大军,命晋王杨广、秦王杨俊及大臣杨素为行军元帅。杨广军从六合(江苏六合县)出发,杨俊军从襄阳出发,杨素军从永安(四川奉节县)出发,刘仁恩军从江陵出发,王世积军从蕲春(湖北蕲春县)出发,韩擒虎军从庐江出发,贺若弼军从广陵出发,燕荣军从海上进攻南沙(江苏常熟县西北),各路军共有总管九十员,兵五十一万八千人,统受杨广节度。五八九年,贺若弼、韩擒虎率兵渡江,分南北两路进攻陈都城建康,陈兵溃败,陈后主投降,将近三百年的南方政权,到这时候一战便归消灭。隋文帝用兵着重在准备,时机到来,大举出击,是取全胜的一个原因。
东晋朝至陈朝,一向刑法废弛,高门压抑寒门,士族侵陵民众,是典型的士族政权。隋灭陈后,隋地方官按照隋制度大加变革。五九○年,陈旧境自长江南岸到泉州(治福建晋江县)再南到岭南,士族和土豪到处起兵叛变。首领有的自称皇帝,有的自称大都督,聚众多至数万,少也有几千,攻陷州县,杀害地方官,甚至抽肠割肉,发泄破落地主的野蛮性。隋文帝遣大将杨素率兵讨伐,先攻下京口,继续进兵扫荡,一路入山区,一路沿海岸,击破各地叛军,最后克复泉州,江南兵乱迅速消灭。岭南少数族豪酋纷纷起事,围攻广州,裴矩率兵三千,会同高凉郡(治安宁,广东阳江县西)洗夫人,安抚岭南诸豪酋。隋用兵不过数月,陈旧境全部平定,显然由于隋制度得到多数民众的同情。这次用兵,打击了南方士族豪强积累已久的恶势力,使南北统一进一步趋于稳定。
削弱突厥——突厥木杆可汗灭柔然后,成为北方唯一的强大国家。北齐、北周对立,各送重赂求突厥援助,突厥愈益骄横。佗钵可汗死,沙钵略可汗立。贵族争继承权发生纠纷,沙钵略只好使庵逻为第二可汗,大逻便为阿波可汗,玷厥(玷音店di4n)为达头可汗,与贪汗可汗并称四可汗。沙钵略弟处罗侯,与沙钵略不睦,因势力较弱,不得可汗名号。这些人各有部众和居地,听沙钵略的号令。沙钵略兵力最强,是突厥大可汗。
隋文帝即位,不再给突厥礼物,突厥怨恨,起兵入寇。长孙晟在突厥时,曾与处罗侯秘密结盟,熟悉突厥情形,上书献谋略,说:现在对突厥用兵,还不是时候,可是不用兵,突厥将大肆侵扰,应该用远交近攻、离间强部、扶助弱部的方法,派遣使人到西面联络达头和阿波,使沙钵略分兵防西,又到东面联络处罗侯和奚、契丹等部,使沙钵略分兵防东,突厥各可汗间互相疑忌,十数年后,乘机出击,可以成大功。隋文帝完全采纳长孙晟的献策,遣元晖出伊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县)道,去见达头。达头派使官来朝,班位比沙钵略使官高。达头是强部,这样,更增加了反对沙钵略的意图。长孙晟走黄龙(即柳城,辽宁朝阳县)道,赏赐奚、契丹等部,使作向导,去见处罗侯。他们本有旧盟,这样,处罗侯更增加了内附的意图。五八二年,沙钵略尽起本部兵十余万及所属四可汗兵共四十万人大举侵入长城。五八三年,突厥兵深入武威、天水、延安等地,掳掠人畜,百无一留。沙钵略还想南侵,达头不从,引兵自去。沙钵略也只好退兵。隋文帝命杨爽为行军元帅,率兵分八路出击突厥。杨爽出朔州(山西朔县)道,大破沙钵略军,沙钵略逃走。窦荣定出凉州(治姑臧,甘肃武威县),击败阿波军。长孙晟说阿波归附,阿波遣使来朝。沙钵略袭破阿波居地,阿波逃归达头,得达头援助,回击沙钵略。贪汗与阿波友善,被沙钵略废黜,也逃归达头。突厥内乱,攻战不息,各可汗都遣使入朝,请和求援,隋文帝一概不许,让他们继续互斗。
隋兵专击沙钵略,沙钵略屡败,五八四年,遣使来求和。阿波与沙钵略战,势力渐强大,东与沙钵略居地接境,西有龟兹、铁勒、伊吾等西域地,号称西突厥。自此突厥分为东、西两部。五八五年,隋文帝遣使联络阿波,表示对阿波的支持。沙钵略西面为达头、阿波所困,东面又怕契丹的攻击,遣使来求救,请率部落到漠南,寄居白道川(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北)。隋文帝允许他的请求,命杨广出兵援助。沙钵略得隋兵声援,击败阿波军。沙钵略与隋定约,承认隋皇帝为真皇帝,自己是藩属国,受隋保护。
五八七年,沙钵略死。沙钵略嫌儿子雍虞闾懦弱,不能对抗西突厥,遗令立弟处罗侯为可汗。处罗侯立,号莫何可汗。隋文帝使长孙晟赐莫何旗鼓。莫何得隋旗鼓,西击阿波。阿波部众以为隋出兵助莫何,多不战求降,莫何因此生擒阿波。五八八年,莫何死,雍虞闾立,号都蓝可汗。
沙钵略的儿子染干,号突利可汗,居北方。五九七年,隋文帝允许突利娶隋安义公主为妻,故意给他优厚的礼遇,借以离间都蓝。都蓝果然发怒,说,我是大可汗,反不如染干体面。从此断绝朝贡,侵扰边境。突利侦察动静,有事先来告知,隋边境先作准备,都蓝不得逞。
都蓝与达头结盟,五九九年,合兵袭击突利,大战长城下,突利大败。突利只剩下部众数百人,觉得降隋不会被重视,想投奔到达头那里去。实际上隋要利用的是他的名号,部众散亡,势力微弱,利用起来更为方便些,因此,长孙晟设计挟突利到长安归降。隋文帝大喜,厚待突利。隋大将高颎、杨素率兵出塞,大破达头、都蓝军。隋文帝封突利为启民可汗,使居五原,招收旧部落。都蓝败后,被部下杀死,达头自立为步迦可汗。隋兵屡次击败步迦,六○三年,步迦所部大乱,铁勒、仆骨等十余部叛步迦,归附启民。步迦丧失部众,逃奔吐谷浑。启民在隋保护下成为东突厥可汗。他是完全依附隋朝得国的,不得不对隋表示忠诚,隋也利用他的衰弱,取得边境的安宁。六○九年,启民死,子始毕可汗立。六一五年,始毕叛隋,举兵入寇。隋末大乱,内地人避乱入突厥,始毕强盛,突厥又成为北方大国。
阿波可汗建立西突厥。阿波被莫何生擒,西突厥立泥利可汗为主。泥利死,子处罗可汗立。处罗部众多在乌孙故地游牧。隋炀帝时,裴矩经营西域,设计分裂西突厥。达头的孙子射匮可汗,居地在处罗居地的西面,遣使来隋求婚,隋炀帝要射匮攻杀处罗,才允许通婚。六一一年,射匮起兵攻处罗,处罗大败,向东逃走,被迫归降隋朝。处罗部众分为三部,居住中国,不得归
西突厥故地。
隋文帝用长孙晟的谋略,中国边境安宁,突厥分裂破败。从隋朝方面说,是用力少而收效多;从突厥方面说,由于贵族争夺权位,给隋以可乘之机,部落离散,几至灭亡。在剥削阶级统治的社会里,国与国的关系,总是处于角力状态中,按照力量的强弱与暂时的平衡,呈现出胜败存亡荣辱与暂时的和平等复杂现象。产生力量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国内统一,丧失力量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国内分裂。北朝,齐、周分裂,争向统一的突厥忍辱献厚礼,隋文帝统一,击破分裂的突厥。隋末大乱,当时割据者如薛举、王世充、刘武周、梁师都、李轨、高开道之流,都向统一的突厥可耻地称臣求援。突厥给他们称号,助长他们的分裂势力,借以坐收大利。统一是立国的生命,分裂是衰亡的根源,历史上无数事实证明了这个规律,隋与突厥胜败的变化也是许多证明中的一个。
攻高丽——高丽国建都平壤,国王姓高氏。隋灭陈,高丽王高汤怕隋兵来攻,作战守准备。这本是立国应有的要务,隋文帝却认为高汤有罪。五九七年,高汤死,子高元立。五九八年,高元率众万余人攻辽西,被隋兵击走。隋文帝得到这个借口,发兵三十万,分水陆两路进攻高丽。陆路出临榆关(山海关),军中发生疫病,海路向平壤,遭遇大风,船多覆没。隋文帝只好退兵。史书说,兵士死去十之八九。他无故兴兵,表现了大国的骄横态度,出兵受挫,他当然不会甘心。可是,他终究是个有经验的皇帝。当时正是与突厥达头、都蓝两可汗决胜败的紧要关头,他利用高元遣使来请和的机会,宣告罢兵,恢复两国原来的关系。后来隋炀帝骄横无比,继续走隋文帝受挫的旧路,对高丽发动大规模的侵略战争,终于引起国内的大乱,隋朝也就崩溃了。
隋文帝为巩固国家统一作出了贡献。首先是厉行节俭政治,使民众在较轻的剥削下得以发展生产。其次是修定刑律和制度,使适合于南北统一后的中国。刑律删去若干秦、汉、南北朝相沿的酷刑,更是一个重大的改进。隋文帝利用突厥内部存在的弱点,以谋略为主,军事为辅,避免发生大战争,这对国家的安定是很有利的。西晋末年开始的国内分裂,经隋文帝积极经营,造成了较为稳定的统一局面,盛大的唐朝就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来。
第三编 隋唐五代时期 南北统一社会繁荣时期——隋 ——五八一年——六一八年 第一节 巩固国家统一的各种措施
中国通史
范文澜 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