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其他重工业

  第五节 其他重工业 兵 器

  在北伐战争前,我国的兵器工业又有一定的发展,出现了一批新的武器及弹药品种,使军队的装备得到不断改进。1928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军政部设立兵工署统管全国兵工事宜,对所接管的兵工厂按专业化原则进行调整和扩充,并组织人员研制新兵器和改良兵器的战术技术性能。国民政府统治时期的兵器工业,较清政府和北洋政府时期有明显的发展。兵器制造方面,注重统一制式,改良兵器结构,提高兵器威力;科学技术方面,重视培养专门人才,建立科研机构,加强对新兵器的研究;步枪、轻重机枪、迫击炮等轻兵器和弹药,其数量和质量都是近代历史最高水平;军用望远镜、测远镜、瞄准镜等光学器材和防化器材也由试制转入成批生产。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发展轻武器的同时,对重型武器、反坦克武器和防空武器的研制及生产不够。

  (一)枪械北洋政府时期,除山西军人工艺实习厂(前名山西机器局)1924年开始仿制、1928年正式出品日本大正38年式6.5毫米步枪外,所有生产步枪的工厂,均统一生产7.9毫米步枪。从1928至1937年,生产步枪的工厂所产以7.9毫米步枪为主,略加改良。1934年,军政部向德国订购1万支1924年式毛瑟枪,兵工署将其图纸交由巩县兵工厂进行仿制,1935年正式投入生产,命名为24年式步枪。后又命名为中正式步枪,取代了原先生产的7.9毫米毛瑟步枪。此后其他各厂也生产中正式步枪,成为1937至1949年间的主要步枪品种。1940年,第二十一工厂奉令转产中正式步枪。该厂重新设计,改进加工方法,所产新中正式步枪性能优于原中正式步枪及该厂原产的汉阳式步枪。在我国步枪发展史上,汉阳式和中正式两种步枪是较为成功的,其生产时间最长、产量也最大。据不完全统计,1928至1949年间,国民政府统治区的兵工厂共生产步枪181万余支。

  这一时期重机枪主要生产马克沁重机枪和三十节重机枪。1924年,金陵制造局按照德国最新的1908年式马克沁重机枪产品图进行制造。金陵兵工厂于1934和1935年对此枪加以改进,使其性能有所提高,并命名为24年式马克沁重机枪,定为制式。另一种是三十节重机枪,该枪是汉阳兵工厂据美国勃郎宁M1917式重机枪仿制而成。该枪试制成功时间是民国十年十月十日,故命名为三十节重机枪,定为制式。其他各厂也先后生产并加以改进。这一时期轻机枪主要是捷克ZB26式轻机枪,由天津大沽造船厂于1927年仿制成功,以后其他厂也进行生产,并不断改进,因性能良好,被定为制式。

  中国先后生产的手枪有比利时1900年式勃郎宁半自动手枪、德国1896年式毛瑟半自动手枪和1932年式毛瑟自动手枪、美国0.32英寸史密司威尔逊左轮手枪。1896式7.63毫米毛瑟半自动手枪,亦称自来得手枪,我国北方称盒子炮,南方称驳壳枪,是中国的制式手枪,1920年大沽造船所最先仿造。

  冲锋枪又名手提式机关枪,中国制造过的有美国1921年式汤姆生冲锋枪、德国1918年式柏克门冲锋枪、美国M3A1式冲锋枪等。其中M3A1式冲锋枪被定为制式冲锋枪。

  信号枪即信号手枪,分单管和双管两种,1934年金陵兵工厂最早开始生产,此后其他工厂也组织生产。

  枪榴弹发射筒是专为步枪发射枪榴弹时配在枪口上的一种装置。1928年重庆武器修理所开始制造枪榴弹和发射筒。1939年,航空兵器技术研究所技师拉力果夫设计出新型枪榴弹和发射筒,命名为28年式枪榴弹和28年式枪榴弹发射筒,与中正式步枪配合使用。

  (二)火炮辛亥革命成功后,中国的火炮仿制及生产有一定的发展。生产山火炮的工厂主要有上海兵工厂、金陵兵工厂、汉阳兵工厂、东三省兵工厂(1931年前)、太原兵工厂、山西军人实习厂、广东第二兵工厂等。所产火炮品种较多,有山炮、野炮、榴弹炮、平射炮、迫击炮等。抗战爆发后,大部分兵工厂沦陷,少数内迁,生产火炮的工厂有第十兵工厂、第二十一工厂(原金陵兵工厂)、第四十四兵工厂、第五十工厂、第九十兵工厂、重庆武器修理所、巩县兵工厂、华阴兵工厂等。这时主要是生产迫击炮,同时试制了部分战车防御炮。抗战胜利后,除生产其前所产各种火炮外,还试制过无坐力炮、高射炮和火箭发射筒等。

  这一时期所产山炮品种有沪造克式75毫米山炮、晋造75毫米山炮、汉造10年式75毫米山炮,太原兵工厂1927年还仿制过德国苏洛通式105毫米山炮。其中晋造75毫米山炮的威力最大,而且增加了高低和方向射界。所产野炮主要是仿制德国克虏伯式75毫米野炮,也有77、88、105毫米的。山西军人实习厂1929年仿苏洛通式88毫米野炮试制成功晋18年式88毫米野炮。生产榴弹炮的工厂主要是东三省兵工厂,在1931年前,该厂仿制的榴弹炮品种包括奥式21倍100毫米榴弹炮、日式105毫米榴弹炮。日本38式150毫米榴弹炮、日本18式29倍105毫米加农炮,其他一些工厂也生产过部分榴弹炮。东三省兵工厂还仿制过日本大正11年式37毫米平射炮。至1931年共生产370门。汉阳兵工厂1929年也试制成功37毫米平射炮,但未正式生产。

  1922年张作霖在沈阳建立工厂仿制英国斯托克斯式150、80毫米迫击炮,1926年该厂定名为奉天迫击炮厂,这是我国最早生产迫击炮的工厂。由于迫击炮结构简单,重量较轻,运动灵便,操作方便,故其他各厂纷纷组织生产,抗战时期,迫击炮更是各厂所产火炮的主要品种。所产迫击炮的品种以英国斯托克斯式、法国布郎德式为主,包括60、80、82、105、120、150毫米等多种型号。在生产过程中,各厂不断进行改进,使迫击炮的性能大为提高。1944年兵工署将德国军队使用的新式迫击炮照片送交第十工厂,令其按照片进行仿制,该厂在做了一定改进后,于1945年试制成功,命名为37年式53毫米迫击炮。

  抗战时期,日军的装甲车和战车对中国军队构成很大威胁,其装甲厚度为16至25毫米,是平射炮所难以抵御的,只有战防炮才具有对战车的防御能力。1938年第五十工厂仿制德国苏洛通50倍37毫米战防炮,1941年试制成功,命名为30年式50倍37毫米战车防御炮,是当时最为优良的战车防御火炮。

  此外,这一时期还试制过高射炮、无坐力炮、火箭发射筒等火炮。我国近代的高射炮完全依靠进口,虽有部分工厂仿制和改制过57、20毫米高射炮,但是数量甚微。1944年第二十一工厂试造麦特森20毫米高射炮,当年10月试制成功,但只生产了4门便停造。1946年,第二十一工厂仿制美国2.36英寸(60毫米)M6A3式火箭发射筒,1947年仿制成功,命名为36年式2.36英寸火箭发射筒。1946年第五十工厂仿制美国T18式57毫米无坐力炮,1947年11月试制成功,命名为36年式57毫米无坐力炮。

  (三)弹药弹药,包括枪弹、炮弹、手榴弹、枪榴弹、掷榴弹、航空炸弹及水雷、地雷等爆破器械,品种繁多,消耗量大。

  在枪弹方面,根据步机枪的口径和其对枪弹性能的要求,我国近代先后生产的步机枪弹有7.9、6.5、7.62、7.7毫米等种类。其中7.9毫米枪弹是近代生产的主要步机枪弹,它用于汉阳造1898年式毛瑟步枪、中正式步枪、马克沁重机枪、三十节重机枪、捷克式轻机枪和启拉利轻机枪等。品种有圆弹、尖弹、重尖弹和钢芯弹。生产的工厂有第二十、二十五、四十、四十一工厂,其中第二十工厂生产的时间最长(1930—1949年),产量最多(11.0805亿发),是国内的枪弹生产基地。其他各种枪弹也有不少工厂生产过,主要用于日式、俄式、美式步机枪。

  手枪枪弹在其口径与冲锋枪口径相同时也使用于冲锋枪,同样,冲锋枪弹也适用于手枪。在近代众多手枪枪弹生产工厂中,第二十工厂的产量最多,仅1940至1948年该厂就生产了992万发。

  中国近代的手枪信号弹生产1935年始于金陵兵工厂(后改称第二十一工厂),截止1940年共生产40.9万发,西北化学厂、应用化学研究所、第十、四十四、六十工厂也曾大量生产,口径为26.8毫米,分发光、发烟两种。

  1941年第二十五工厂首先生产美式0.45英寸(11.43毫米)冲锋枪弹。1947年第九十五工厂也开始生产,至1948年共生产2080万发。

  在炮弹方面,中国近代生产山炮弹的工厂有上海兵工厂、汉阳兵工厂、第一、十一、五十、九十工厂和西北实业公司的西北修造厂等,生产的品种有克式、汉10年式、晋36年式、日94式、卜福斯式、斯乃德23年式75毫米山炮弹。

  生产野炮弹的工厂主要有巩县兵工厂(后改称第十一工厂)、第一工厂、东三省兵工厂、第五十工厂、山西军人实习厂(后改称西北制造厂)等,品种有克式75毫米、日38年式75毫米、辽14年式77毫米、晋18年式88毫米等几种。

  东三省兵工厂自1925年开始仿制日38年式150毫米榴弹炮榴弹,抗战爆发后另外一些工厂生产过德式榴弹。抗战胜利后,西北化学厂仿制过日38年式150毫米榴弹。

  生产平射炮炮弹的主要是东三省兵工厂和汉阳兵工厂,前者生产的称辽14年式37毫米平射炮弹,后者自1928年开始生产37毫米平射炮弹。

  1928年后,由于国内战争和抗日战争的爆发,火炮生产的品种大为减少,炮弹产量也相应减少,只有迫击炮弹的品种和数量有大幅度的增加,生产的工厂也多,1928至1949年共生产各种迫击炮弹1635.58万发。

  中国近代生产的手榴弹以仿制为主,品种有德式、俄式、法式和麻尾式等,一般分为木柄手榴弹、无柄手榴弹、特种手榴弹三种。自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我国开始试制手榴弹,因其是步兵的主要装备之一,消耗量大,先后从事生产的工厂甚多,并随着生产技术的进步和实践经验的丰富而不断发展。

  中国自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便开始制造地雷,抗战爆发前,汕尾制弹厂、广东兵器制造厂、山西军人工艺实习厂和新疆兵工厂等先后生产地雷。抗战爆发后,地雷耗用量很大,生产的工厂增多。第二十、二十四、三十一、四十、四十三工厂和第二十一工厂的安宁分厂都大量生产。

  此外,这一时期,随着战防炮、无坐力炮、火箭炮、高射炮、枪榴弹发射筒的试制,也有部分工厂生产与之匹配的弹药,同时还有一些工厂生产过不同种类的航空炸弹。

  (四)火炸药在火药方面,我国近代在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生产栗色火药和无烟药后,黑火药的产量大为减少。抗战期间,由于梯恩梯不能进口,第二工厂复建黑火药厂,1940至1942年便生产黑火药840吨,用作手榴弹等的弹体炸药。而栗色火药在无烟药大量生产后也逐渐被淘汰,1928年以后便停止生产。我国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前后开始大量生产无烟药,这一时期生产无烟药的工厂主要有上海兵工厂、金陵兵工厂、汉阳兵工厂、梧州永安无烟药厂、山西无烟药厂、东三省兵工厂、第二十三工厂、西北化学厂等。至1949年,中国仅有第二十三工厂和西北化学厂生产无烟药。

  在炸药方面,我国起步较晚,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才正式研制和生产苦味酸、梯恩梯和硝铵炸药,先后生产的工厂有汉阳火药厂、梧州永安无烟药厂、山西军人实习厂、东三省兵工厂、第二十六、二十三工厂和第九十工厂二分厂等。

  (五)防化器械和化学战剂在防化器材方面,我国自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开始,相继在各地建立了以制造防毒面具为主,兼造地下掩体用的滤毒装置及消毒器材的制造工厂或工场。其中有地方政府办的,而大多数是兵工署所辖的企事业办的。自1931年起先后建立防毒面具研制、生产的单位有:东三省兵工厂、广东科学研究所(1937年并入广西兵工厂筹备处)、南京中央工业试验所、金陵兵工厂、巩县兵工分厂、西北制造厂、广州面具厂、广东第一兵器制造厂以及上海强华实业公司、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捷和钢铁制造厂等。防毒面具的制造经历了仿制、改进的过程,先仿制意大利的23年式,后转为仿制德国的24年式。对德国24年式防毒面具的口部装置进行改进,改称为民国27年式,第四十二工厂生产时又改称42年式。抗战时期,第二十三工厂(即巩县兵工分厂)生产各种简易的防毒口罩、手套、袜、衣裤和马匹蔽复物,均采用纱布或棉布经过处理缝制而成。

  化学战剂根据其性质和用途,分为化学毒剂、纵火剂、烟雾剂、照明剂和信号剂5类。对装填此类战剂的弹体或容器通称为特种弹。中国化学战剂的生产始于1936年。1932年由美国人设计、1935年建成的巩县兵工分厂于1936年正式投产,生产两种化工原料(硫酸、烧碱)和三种毒剂(催泪剂、喷嚏剂、泡肿剂)。1937年11月该厂迁四川泸县,改名第二十三工厂。1943年建成化学毒剂工场,因进口原料中断而未生产。1948年曾生产催泪手榴弹、催泪喷嚏手榴弹和催泪抛射弹。

  (六)军用光学器械1936年前,中国军用光学工业还是一片空白,所适用的军用光学仪器完全依赖进口。为解决中国自制军用光学器材问题,1936年南京建立了军用光学器材工厂筹备处,抗战爆发后,筹备处先迁往重庆,后再迁往昆明。1939年1月正式成立第二十二工厂。1942年1月该厂与第五十一工厂合并,组成第五十三工厂。第二十二工厂自成立至合并组成五十三工厂后,主要是生产军用观测仪器和火炮的瞄准具。

  观测仪器包括望远镜、测远镜、象限仪和指南针。1939年1月,第二十二工厂开始试制并生产6×30倍双筒望远镜。1940年初,该厂开始试制80厘米倒影测远镜,此镜共1135个零件,由外管、内管、五棱镜、物镜和目镜等部件组成,是一种精度高、加工难度大、集观察与测距于一体的精密仪器。象限仪用于校正炮管位置和测量火炮的俯仰角,1943年第五十三工厂试制生产了100具后未再生产。1942年第五十三工厂仿制德国式军用指南针,至1949年共生产95410具。

  瞄准镜是火炮必配的装置,它用于提高火炮发射的命中率。1940年第二十二工厂开始仿制奥式迫击炮瞄准镜和法国布郎式迫击炮瞄准镜,前者生产很少,后者产量较大。1944年第五十三工厂试制美式迫击炮瞄准镜,因只能用于60毫米迫击炮,故未正式生产。同年,该厂根据生产奥式、法式、美式三种迫击炮瞄准镜的经验,设计出一种适合各种口径迫击炮且性能优良的瞄准镜,1947年正式投入生产,至1949年共生产1.6万具。1947年第五十三工厂开始试制37毫米战车防御炮瞄准镜,用于美式37毫米战车防御炮,1948年生产了540具。1947年该厂将日96式瞄准镜改装为57毫米无坐力炮瞄准镜,至1948年共改装了351具。同年该厂还参照美式57毫米无坐力炮瞄准镜资料,试制成功57毫米无坐力炮瞄准镜。

   化 工

  二十世纪初期,随着世界化学工业的发展,中国基础化学工业进入了创立时期,以“北范南吴”为代表的民族工业开始生产纯碱、烧碱、合成氨、硫酸、硝酸、盐酸、漂白粉等化工原料。同时,国营兵工厂也生产硫酸、硝酸、炸药等产品,在玉门还建立了石油基地。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在中国的东北、华北地区也建立了一些化工厂和炼油厂,陕甘宁等根据地兴建了一批小型化工企业。由于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一时期化学工业发展缓慢,化工科学技术基础十分薄弱。

  (一)范旭东的永利系统1.中国制碱工业的兴起。

  二十世纪初,中国的轻重工业有了初步发展,纯碱的用量不断增加,当时国产的天然碱和一些小作坊厂用路布兰法生产的碱,不仅质量低成本高,而且产量小,满足不了需要,因此市场完全被进口“洋碱”占领。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交通梗阻,进口纯碱数量减少,碱价上扬七八倍,致使国内以碱为原料的工厂纷纷倒闭,设厂制碱已成为当时迫切的需要。

  1919年,范旭东在天津塘沽兴建永利碱厂,邀请当时在美国留学并获得博士学位的侯德榜回国主持永利厂的技术工作。永利碱厂在没有专利的情况下,探索苏尔维法制碱,经过三年多的艰苦努力,于1924年8月13日生产出第一批纯碱,但产品含铁量较高,颜色发红,销售困难,生产也常出事故。侯德榜带领技术人员改进了设计,更换了许多设备,而且设法往碳化塔中放入少量硫化钠,使之与铁塔内层作用,在表面结成一层硫化铁保护膜,终于在1926年6月生产出雪白的纯碱。1926年8月该厂生产的“红三角牌”纯碱在美国费城的万国博览会上获得金质奖章,被誉为中国近代工业进步的象征。此时永利碱厂日产量为30吨,后来达到180吨,成为亚洲最早的一个制碱工厂。1930年,该产品又获比利时工商博览会奖章。此时,永利碱厂又扩大再生产,兴建了烧碱车间,产品更趋完善。

  1931年侯德榜撰写了《纯碱制造》专著,第二年以英文在纽约出版。此书被公认为是世界上关于苏尔维法制碱技术的权威科学著作,在不少国家一版再版,轰动了国际化工界。

  2.从苏尔维法到侯氏碱法。

  1937年,日本进一步入侵中国,天津沦陷后,永利碱厂被迫关闭,范旭东在乐山的五通桥筹建永利川厂。但用四川的低浓度地下盐卤为原料,采用苏尔维法制碱面临成本高、废液无处排放等困难。这时德国新发明一种制碱法叫察安法,原盐的利用率可以提高到90—95%,同时可以利用制碱废液生产副产品氯化铵。永利川厂决定购买察安法制碱专利。但因德方技术封锁和附加条件苛刻而未能实现。侯德榜回国后决心自己开发制碱新工艺。1938至1941年,他先后在香港、上海和纽约等地领导新法试验,在艰苦的条件下分析了2000多个样品,做了500多次循环试验,终于使新工艺初步获得成功。1941年3月15日,经范旭东提议,将这一新工艺命名为“侯氏碱法”(Hou’sProcess)。1943年试验取得了满意的结果,食盐利用率达98%。一个与察安法截然不同、有自己特色的氨碱联合流程——侯氏碱法试验成功①。它简化了生产流程,降低了产品成本,使纯碱成本仅为苏尔维法的40%,并且可连续性大规模生产。1943年底在五通桥召开的中国化学会第11届年会上公布了这一成果。同年12月侯德榜被选为英国皇家化学工业学会名誉会员。侯氏碱法使我国制碱技术跨入世界先进行列。此法曾向国民党政府申请专利获得批准。但限于当时四川的条件,未能投入工业化生产。侯氏碱法的工业化生产直到解放后的1964年才实现,并正式定名为“联合制碱法”。

  3.从制碱到制酸。

  三十年代初我国农村利用硫酸铵作肥料的风气很盛,而硫酸铵又全赖进口,每年进口量达20万吨。为此,范旭东决定承办硫酸铵厂。1934年他改组永利制碱公司为永利化学工业公司,在南京筹建永利硫酸铔厂②。由侯德榜率领6名技术人员赴美国考察,负责设计、购置设备等工作。在合成氨的工艺设计上,引进美国氮气工程公司的先进技术,采用哈伯—波时法。1937年2月工厂建成投产,日产硫酸112吨,硫酸铵160吨,硝酸10吨,合成氨39吨,为当时远东第一流的大型化工厂。

  永利碱厂和硫酸铔厂的建设为中国自力生产酸碱两大基本化工原料打下了工业基础,正如范旭东所说:“中国基本化工的两翼——酸和碱已经成长,听凭中国化工翱翔,不再怕基本原料缺乏的恐慌了。”①(二)吴蕴初的天原系统1921年,吴蕴初与上海张崇新酱园的老板张逸云合伙办厂,由吴蕴初提供技术,生产味精,商标为“佛手”,厂名叫“天厨”。1923年8月正式成立公司,由张逸云任总经理,吴蕴初任经理兼技师,建立了粗制工厂和精制工厂,正式定名为上海天厨味精厂。产量由1923年的3000公斤逐年增加到1928年的5100公斤。吴蕴初不断改革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使味精在国内外赛会上连续获奖,迫使日本“味四素”退出中国市场。1926—1927年先后向美、英、法等国申请了专利,1928年又增设淀粉厂,生产淀粉、糊精、葡萄糖、酱色饴糖等产品。

  由于生产味精的主要原料盐酸完全依靠从日本进口,而且用陶罐盛装,笨重易碎,运费奇高。为摆脱受人牵制的局面,吴蕴初又于1929年在上海周桥开办了天原电化厂(上海天原化工厂的前身)。1930年10月,中国最早的氯碱厂天原电化厂正式开工投产,日产烧碱2吨、盐酸、漂白粉各3—4吨。由于天原厂的“太极”牌氯碱产品在国内市场畅销,1931—1937年工厂进行了扩建,烧碱日产能力已达10吨。1937年七七事变后,天原厂被迫停产。

  1934年,吴蕴初为解决耐酸陶器的自给,在上海筹建“天盛陶器厂”。同年,建成“天利氮气厂”,生产液氨和硝酸。1938年,上海天原厂迁到重庆设厂重建,1940年开工投产。1943年,建立天原宜宾分厂。抗战期间,吴蕴初还在香港设天厨味精分厂,在重庆创办天厨川厂。

  “北范南吴”为建立中国基础化学工业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三)外资和官办化工企业1.日本在华化工企业。

  近代帝国主义的入侵,取得了在中国设厂的许多特殊权利。帝国主义侵华留下的化工企业,以日本在华北和东北所办的企业最多。

  1933年日本在大连甘井子成立满洲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即大连化学厂的前身)。1935年正式投产,生产硫酸、硝酸、合成氨、硫酸铵、硝酸铵等化工产品。合成氨能力为年产5万吨,硫酸铵为18万吨。硫酸工场有5套共墙式九塔法硫酸装置和浓接触法硫酸装置,塔式法硫酸装置生产能力为12万吨,接触法为2万吨。1936年日本又在甘井子创建满洲曹达株式会社(即大连碱厂前身),利用东北原盐生产纯碱和苛化烧碱,生产能力为年产纯碱7.2万吨,烧碱为3000吨。1938年在沈阳建立奉天曹达株式氯碱厂(即沈阳化工厂前身),制造烧碱、盐酸和漂白粉。1945年建成了满洲矿山公司葫芦岛硫酸厂,利用杨家杖子铅锌矿冶炼副产的二氧化硫生产硫酸。侵华战争期间日本在东北投资建设的橡胶厂有30家,主要是东洋轮胎公司和太阳、亚细亚橡胶公司。在青岛、天津、上海等地也建有橡胶厂30多个,其中青岛橡皮工厂有一定规模。

  1938年日伪华北盐业公司在汉沽设厂,次年投产,产品为烧碱、溴素、氯化镁、氯化钾等。1939年东洋化学株式会社在汉沽建立氯碱工厂,1942年投产,生产烧碱、盐酸、溴素、氯化钾、氯化镁、氯酸钾。同年,日伪华北盐业公司在大沽办了氯碱厂(大沽化工厂前身),次年投产,产品为液碱、漂白粉、氯化钾、氯化镁、溴素等。以上三个氯碱厂都采用西门子式水平隔膜电解槽,生产漂白粉用砖室法装置。

  2.官办化工企业。

  解放前国民党政府仅建有为数不多的化学兵工厂、硫酸厂、烧碱厂、纯碱厂、酒精厂和炼油厂等,产品在基本化工原料中所占的比重不大。河南巩县兵工厂是国民党政府最大的化学兵工厂,1932年建立氯碱分厂,采用圆筒型伏斯式(Vorce)电解槽,共80台,单槽负荷电流为1000安培,所有设备都自美国引进,氯产品有盐酸、液氯、烧碱。1934年我国第一座接触法生产硫酸装置在巩县兵工厂分厂投产。抗战时期,该厂内迁至四川沪州,改称第二十三兵工厂。国民党政府还办了江西硫酸厂、昆明化工材料厂,产量都很少。抗战胜利后,接收了日军侵华留下的化工企业,但厂房、设备和器材遭到严重盗买和破坏,生产大都停顿。1947年资源委员会在南京筹备中央化工厂,到1949年解放时才建成一幢厂房。

  (四)抗日根据地的化学工业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个革命根据地,为适应战争需要,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靠自己的力量发展化工技术,创办了一些小型化工企业,主要是医药和军事化学工业。

  1940年在晋察冀边区的唐县大安沟,用陶瓷大缸作设备建了一个硫酸厂,土法生产少量硫酸、硝酸,用于制造火药。

  1940年在太行根据地麻田镇附近的白布礁建立了塔式法硫酸工厂和小瀑式硫酸浓缩设备。1942年在陕甘宁边区延安北面的紫芳沟建立了铅室法硫酸厂,以硫磺为原料,产品经浓缩制成浓度为94%的硫酸。1939年陕甘宁边区创办了卫生材料厂,又称延安八路军制药厂。1943年成立山东新华制药厂,生产黄碘、酒精、葡萄糖等。1943年在张家口建起了新华制药厂。

  根据地的化学工业在极恶劣的环境中经过十多年的艰苦创业,自力更生解决技术问题,成为中国近代化工的组成部分。

  (五)化工科技成果1.有机合成研究。

  这一时期由中央研究院和北平研究院开展少量的天然有机和有机合成研究。在天然有机方面特别是中药有效成分的研究方面,有麻黄素的药理作用、钩吻和汉防己生物碱等的分离及结构分析工作。合成方面有雌性甾族激素的全合成等。在当时条件下,能取得这样的成果确实极为可贵。

  在烃类、卤代物、醇、脂肪酸、醚、氨基酸、金属有机化合物、杂环化合物等合成方面,许多人做过研究工作,对中国有机合成化学的发展起了先驱作用。

  1932年张锦等人曾以γ-二酮和苯胺合成了类似联苯的吡咯衍生物,并研究了它的立体化学。1933年纪育沣和田遇霖以β—醛酸酯或β—酮酸合成嘧啶的羟基、氨基或硫氢基衍生物。1936年萨本铁、刘达夫找到了乙内酰脲及其衍生物的两种制备方法。

  1941年庄长恭成功地应用了Diels-Alder反应、Dieck-mann反应环化多环化合物,合成了具有甾族碳架的菲族类似物,在该领域中取得了出色的成绩,可惜研究工作因日本侵华而中断。1947年萨本铁和纪育沣等人合成了α—氨基噻唑和氯代噻唑。

  在氨基酸合成方面,1938—1948年,林国镐、黄耀曾等人利用Hoffmann反应原理,改善了合成反应条件,制备了19种氨基酸。1934年程有庆等用玉米粉、豆饼及不同的金属催化剂合成了d—型麸氨酸,以铜与三氯化铁为催化剂时,得率提高。

  另外,在中药成分研究方面、合成汽油方面、合成醋酸方面,均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

  2.有机合成反应的研究。

  这一时期,一些有机化学家对Friedel-Crafts反应所用的试剂、应用范围以及反应条件曾作过一些研究。

  在甾体化学合成反应方面,黄鸣龙等人首次发现了甾体中的双烯酮酚反应,该反应可以用于合成雌性激素。在应用双烯酮酚反应研究山道年及其一类物的主体结构时,发现变质山道年的4个主体异构体在酸、碱作用下可以“成圈”地转变。这一发现在当时天然有机化学领域有重大理论意义,由此推断出山道年及其一类的绝对构型,并为合成提供了理论依据。

  在氧化还原反应方面,1946年黄鸣龙改进了Wolff-Kishner还原法,被称为“伏尔夫—基希纳—黄鸣龙法”,该改良法不仅是一个经济、简单、可靠的还原法,而且使用范围广,在有机合成上被广泛采用,并已编入各国有机化学教科书中。

  3.高分子材料的研究。

  1941年徐名材接办重庆动力油料厂时,用植物油裂解炼成燃料油与润滑油,并进行燃料、合成树脂与酚醛塑料的研究,曾先后获国家经济部专利10余项。1945年他在上海化工厂工作时,组织生产硫化元(硫化黑)、硫化草绿、直接蓝、橡胶制品、黄蜡布、酚醛塑料及软水剂等,为上海化工厂发展塑料加工奠定了基础。

  4.化学工程的研究。

  1931年杜长明研究碳球形颗粒在气流中的燃烧,首先提出了外扩散对于燃烧反应的影响,其论文《碳的燃烧速度》迄今被列为对化学反应工程学科早期发展有影响的论文之一。

  1928年张克忠研究精馏过程机理的博士论文,得到美国化工界高度评价。

  苏元复等人在四十年代共同研究液—液萃取设备和有关基础理论。他本人曾用溶剂萃取法从麻黄草浸渍液提取麻黄素和从独居石砂提取铀和钍,并用于工业生产。1932年顾毓珍发表论文《关于流体在管内流动时的摩擦因素及流体的速度分布》,在理论分析和实验的基础上,分别得出新的计算式,被广泛采用。

  5.其他轻化工研究。

  三十年代初,李润田研制出各种不同香型和不同用途的混合香精,使“鹰牌”香精的质量不断提高。1935年李润田创办了我国最早的香精配造厂——鉴臣香精厂,自制紧缺的香原料供生产混合香精之用,从此开了我国香料工业之先河。

  在感光化学材料方面,1938年,曾所仪试制成功照相底片,质量达到了国外同类产品的水平,经各大照相馆试用后受到欢迎。1941年,曾所仪利用自己设计制造的设备,首次成批生产了国产照相底片和幻灯片,同时还制成了印相纸。经专家鉴定,他制造的幻灯片和照相底片,质量已接近国外干片制作法的产品。他所用的方法可大大缩短照相纸的制造工艺流程,而且还能大量节省原材料。

  在酿造学研究中,1935年远东最大的酒精厂——中国酒精厂正式投产后,任该厂总化学师的陈騊声根据长期的实践经验和专门研究,出版了中国酒精制造的第一本专著《酒精》(1936年),而后又出版了《酿造学总论》(上下卷,1937年)和《酿造学分论》(上下卷,1941年)。

  总之,近代中国的化学工业在动荡中艰难起步,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生产了必要的化工原料,但并未形成工业体系,生产品种少,产量低,化工科技成果很少,技术水平落后。据统计,近代中国主要化工产品的最高年产量仅为:硫酸18万吨,硫酸铵22.6万吨,纯碱10.3万吨,烧碱1.2万吨,轮胎4万条。1949年全国化工总产值仅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6%。化学工业真正健康快速发展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开始的。

  

  ①侯氏碱法的主要反应是:②硫酸铔厂即硫酸铵厂。1945年范旭东建议改“硫酸铔”为“硫酸铵”。

  ①知峰:《范旭东——我国化学工业的拓荒者》,《中国科技史料》,19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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