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国农业

  第三节 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国农业 农业机构的调整

  1931年日军侵占我国东北,1937年又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东部粮棉产区沦为战区。中央农业实验所、主要的大学农学院、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农业领导机构随政府西迁。为了实施战时后方农业政策,增加生产,支援抗战,国民政府对农事机构进行了多次调整,农业工作被迫纳入战时轨道。1937年在军事委员会下设立了农产调整委员会。1938年1月,国民政府实业部改为经济部,农产调整委员会改组为农产调整处并隶属于经济部农本局,并在经济部中设置了主管农、林、蚕、垦、渔、牧等业的农林司。稻麦改进所、棉业统制委员会、蚕丝改良委员会合并归入中央农业实验所,由经济部领导。1939年国民政府设立农产促进委员会,1940年又成立农林部,直属行政院,管理全国农林事业。各省的农业行政则集中于省政府建设厅,县则由建设科主管。中央农业实验所划归农林部,并进行扩充,作为全国农业技术的中枢,在后方各省设立工作站,协助各省进行农业改进工作。后方各省设立农业推广繁殖站,各省将农业实验机构集中于省农业改进所,各县设农业推广所,以实地指导扶助农民改善耕地技术和经营方法。1941年,中央农业实验所兽医系单建为中央畜牧兽医所。不久,林业系也分出建为中央林业实验所。1945年初,在农业促进委员会等单位的基础上,成立中央农业推广委员会。国民政府中央和后方各省地方农业机构的调整、建立、健全,对于农业科技工作一向薄弱的西南、西北地区有相当的组织、示范和督导作用。

   西南、西北地区的开垦与农业的发展

  西南、西北各省的农业,1937年以前曾长期处于封闭和落后的状态。这些区域,在东南沿海农业主产区相继沦陷后,成了后方军民衣食所寄和易货偿债物资所出的根据地。国民政府颁布“九省荒地开垦计划”、“非常时期难民移垦规则”,组织大片开荒,促进省营、县营及民营垦殖,鼓励回国华侨从事垦殖。同时还竭力提倡扩种冬作物和夏季杂粮,推广双季稻、再生稻的种植,限种烟草等。这些措施以法令的形式强制推行。如在“土地政策战时实施纲要”中规定:“土地之使用,应受国家之限制,政府并得依国计民生之需要,限定私有农地之耕作种类。”农林部1940年订出的推广冬耕办法,曾以通令的方式加以贯彻。战时强制性推行农业技术措施对提高后方农村的土地利用率,改变沿袭已久的耕作习惯,增加粮食产量有直接的效益。1941年,西南5省推广冬耕面积为847万余亩,利用荒隙地243万余亩,利用夏闲田315万亩,减糯改粳139万亩,推广再生稻306万亩,总计相当于扩大耕地面积1548万亩左右①。据中央农业实验所的统计,战前全国人均拥有粮食为250.5公斤,除去牲畜、种子和其他用途外,人年均食用粮为193公斤;战时后方年人均拥有粮食为322公斤,人平均食用粮为236公斤,均不低于战前。②抗战时期后方生产的粮食,不但维持本地区民众的口粮,还为军队及内迁工厂、机关等提供所需的粮秣。这是中国人民艰苦奋斗同心抗战创造的奇迹,其中农业科技改进起着巨大作用。

   陕甘宁等边区大力发展农业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及其他边区为打破封锁、支援前线,农民群众自己动手、自力更生,发展农业技术。1940年2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创立延安光华农场,该场在作物栽培、培育推广优良品种、防治病虫害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并取得了马铃薯、青贮玉米轮作复种一年两收等试验的成功。同年,陕甘宁边区森林考察团提出《陕甘宁边区森林考察报告》,其中有开垦南泥湾以增产粮食的建议。后八路军总司令部调120师359旅进驻南泥湾,一面垦荒种粮,一面进行军训。当时,南泥湾曾是陕甘宁边区开展大生产运动的基地。1941年春,延安自然科学院设立生物系,1943年上半年改为农业系。该系与光华农场合作,就当地重要害虫粟灰螟进行研究,曾选育出抗螟品种“狼尾谷”加以推广。还曾努力提倡种植棉花和栽桑养蚕。1943年秋,由乐天宇(1907—1984)、李世俊、陈凌风、方悴农等发起,成立了延安中国农学会。晋冀鲁豫和晋察冀等边区在发展农业技术,引进、推广金皇后玉米等优良作物品种方面,也曾作出过可贵的努力。

   日军占领区的农业科技

  1931年日军侵占东北,1937年进而侵入华北华南,他们给中国农业生产和农业技术造成难以估计的损失。日军在侵占的一些地方,也曾建起了若干农事试验场。早在1913年,日本南满铁道株式会社就在吉林公主岭设立农事试验场。1931年后,在黑龙江克山、哈尔滨、佳木斯,辽宁熊岳等地建立农事试验场。据1933年《克山农事试验场概要》载,其试验场对具有特产意义的大豆的品种改良、小麦栽培育种、农业机械化等进行试验研究。出于进一步侵华的目的,1936年春日本外务省便决定修正“对华文化事业特别会计法”,将每年600万元预算,增加到700万元,着重在华北数处成立农事试验场,重点试验日本最缺乏的棉花和羊毛。1936年7月,日本外务省文化事业部正式在青岛成立华北产业科学研究所,后迁北京,1938年在北京西郊白祥庵村建立中央农事试验场①,1940年6月改名华北农事试验场。经过不断的接管和扩充,华北农事试验场逐步发展成为一个包括我国河北、山东、河南、山西、北京、天津、江苏7个省市、拥有5个支场、1个分场、2个试验地、13个原种圃,共有600多名职员的庞大的农事试验网络,主要从事华北农林畜产的改良。其项目涉及小麦、水稻、玉米、粟、高粱、大豆、甘薯、棉花、烟草、麻类等农作物的育种和栽培法,蔬菜、果树试验,土壤研究,施肥,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田水利改良,育苗造林,家畜家禽育种和繁育,家畜传染病调查,兽疫血清类的制造和应用等。当然,日本在华设置农业科研机构和进行农业科学试验,是为了进一步实现经济掠夺、侵占中国人民的权益。但作为生产力因素,其在农业技术改良方面,亦曾起到一定作用。

  

  ①参见吴伟荣:《论抗战期间后方农业的发展》,《近代史研究》1991年第1期,第 221—243页。

  ②参见吴伟荣:《论抗战期间后方农业的发展》,《近代史研究》1991年第1期,第 221—243页。

  ①郭金如:《北京近代农业史话》,《农林辩证法》,1987年第4期,第54—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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