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国民党—党专政理论的确立和政治体制的初步建立

  第五节 国民党—党专政理论的确立和政治体制的初步建立

  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当权者们虽然在反共、反对阶级斗争学说方面达成了共识,但同时国民党内仍有不同政治观点并存的情况,例如,分权论者与集权论者曾出现过尖锐的对立。分权论者的主张尤以李石曾的“分治合作”与蔡元培的大学院制为代表。但随着“二期北伐”的完成,国民党的军事独裁倾向日趋明显,“以党治国”、“一党专政”的理论逐步确立下来。至1928年10月《中国国民党训政纲领》颁布,国民党统一的政治理论形成。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大力宣传所谓“全民革命”,反对共产党的阶级斗争学说。这是国民党当权者的共识和合作的基础。李石曾、胡汉民等人均发表过类似的主张。1927年5月任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的李石曾在《现今革命之意义》50000526_0172_0①一文中将“君主革命”、“民权革命”、“阶级革命”、“民生革命”作为社会自然发展的四个层次,并认为武汉国民政府属于第三层次的“阶级革命”,蒋介石等在上海发动的“护党运动”为第四层次的“民生革命”。他断言上海的“民生革命”为高于“阶级革命”的“全民革命”,必将“继武汉而更替之”。提出以“全民革命”反对“阶级革命”。

  胡汉民在《国民党民众运动的理论》一文中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说:“阶级革命的口号只是喊‘无产阶级联合起来’,实际上无产阶级联合又只是工人的联合,而我们中国革命,就一定要喊‘各阶级分子联合起来’,而各阶级联合且具有整个社会联合在革命线上的趋向。……明白了这个要义,我们可以站在三民主义的民众运动的立场,把阶级斗争的民众运动作一个较深刻的批评,”②胡汉民认为阶级斗争或“阶级革命”的理论与方法不适合于中国,应以各阶级联合起来的全民的革命代替阶级之间的革命,建设三民主义的新国家。

  除李石曾、胡汉民外,蒋介石、张静江、蔡元培、吴稚晖等南京政府初期的要人都发表过反对阶级斗争的言论。1928年2月7日,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通过了蔡元培、李石曾、张静江、李宗仁、陈果夫五委员提出的反共议案,其中说:“所有共产党之理论、方法、机关、运动,均应积极铲除。”

  南京国民政府初期的当权者,虽然在反共、反对阶级斗争学说等问题上达成了共识,但在国民党未完成“二次北伐”前,他们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指导理论。李石曾的“分治合作”主张与蔡元培的大学院、大学区制主张明显带有分权的倾向。

  1927年底,李石曾提出以蒲鲁东“分治合作”反对马克思、列宁“专制独裁”的主张,并认为中国应实行“分治合作”①。这一观点虽然遭到南京政府中很多人的反对,但吴稚晖、蔡元培等对此均表赞同。由于这一主张客观上适应了当时军阀割据的需要,也得到一些地方实力派人物的支持。因此“分治合作”思想在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具有一定的市场。由于李石曾是以地方政治分会作为“分治合作”的理想形式,所以对“分治合作”主张的态度直接影响到当权者对于地方政治分会存废的态度。因此,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围绕政治分会的存废问题,当权者展开了一场关于集权与分权的激烈论争。

  李石曾主张的“分治合作”与孙中山所主张的以县为单位的地方自治以及南京政府多数当权者主张的中央集权有着明显的不同。这说明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国民党内并没有统一的指导理论。1928年8月二届五中全会通过的“统一革命理论案”,对当时当权者思想的混乱情况作了明确的说明。其中说:“自总理逝世迄至现在,党的革命理论由同志各个对主义的认识,及革命实际变动的观察,致革命理论,纷歧万端,致理论中心不能确立。”②随着“二次北伐”的完成,国民党加强了对思想理论的控制,开始致力于“政治的统一”。二届五中全会决定地方政治分会于1928年底取销,虽延至1929年3月国民党三大召开之时才取销,但说明李石曾的分权思想与集权主义者作了一番较量后被否定了。这说明,南京国民政府在军事上取得了绝对优势之后,加强了政治的独裁。

  与此同时,蔡元培大学院制、大学区制实践的失败,也说明了国民党在完成北伐后,加强了“政治的统一”的步伐。

  大学院是法国的一种教育管理机构,1927年6月,国民党中执会通过了蔡元培等人效仿法国实行大学院的提案。7月,国民政府规定大学院为全国最高教育管理机关,主管全国学术及教育行政事宜。1927年10月,蔡就任大学院院长。同时,经国民党中央批准,他还仿效法国在浙江、江苏等省实行大学区制。按照法国的大学教育行政制度,各大学区都有一所大学,大学校长为该大学区教育行政首长,总理学区内一切教育事业。实行大学区制后,国立大学为地方教育行政机关,各省区教育厅被废除。实行大学院制与大学区制后,教育有很大的独立性,具有自治的意味。但随着国民党政权的稳固,南京政府加强了集权统治,这种具有分权性质的教育改革很快破产。早在1928年2月,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上就有人提议设立教育部;8月,二届五中全会又有人提出设立教育部废止大学院案。五中全会决定,依据《建国大纲》,国民政府逐步实行五院制,行政院下设教育等八部,最终取消大学院制。

  国民党统一的政治理论是在“二次北伐”后确定的。国民党占领京、津之际,尚在海外的胡汉民、孙科致电国民政府,提出国民党今后应“以党训政”、实行“五权制度”等建议。①1928年8月8日,蒋介石在二届五中全会开幕的当天发表《今后党员与政府军队及社会之组织唯一要素》一文,提出他的“四化论”,即“军队党化”、“党军队化”、“行政机关军队化”、“社会军队化”②,非常明显地主张“以党治国”、以军治国的军事独裁。8月9日,蒋又发表《对时局意见书》,提出“既曰以党治国,则政府与行政人员,断不能离党而独立”;对于今日之言论“宜就其利害定一准则,有动摇主义,蛊惑人心,反背本党之主张者,皆在绝对禁止之例(列)”。③1928年8月11日,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分别通过了“励行以党治政以党治军”及训政时期实施五院制的议案。

  9月15日,胡汉民对于五院制发表一个说明书,提出“褓母论”。他说:“党为民众夺政权,以政权褓母自任,以付诸国民为归宿。”为达此目的,须“经由五权制度之三民主义”。④10月3日,国民党中常会通过《中国国民党训政纲领》和《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训政纲领》规定:“中华民国于训政期间,由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领导国民,行使政权”;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时,“以政权托付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执行之”。中国国民党“训练国民逐渐推行”“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种政权”,国民政府总揽执行“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种治权。这样就确立了国民党“以党训政”、一党独裁的理论和政权组织。

  总之,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初期,在以北伐战争为中心的革命大潮过去之后不久,国民党还打着革命旗帜,以打倒军阀为号召,继续进行“北伐”。在所谓“北伐告成”之后,南京政府的统治范围大为扩展,稳定程度也有所加强,它的反动性随之大增。国民党在对内残酷镇压中共与进步势力的同时,对外快步实现了与帝国主义的妥协。它放弃了孙中山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确立了一党专政、军事独裁的政治体制。

  

  ①《革命周报》第1期,1927年5月出版。

  ②胡汉民:《三民主义的连环性》,上海新民书店1928年7月版。

  ①《分治合作问题》,见《李石曾最新革命论著初刊》,革命周报社发行,1928年9月出版。

  ①《胡汉民、孙科条陈国政》,《大公报》1927年7月3日第六版。

  ②《大公报》,1928年8月14日第二版。

  ③《大公报》,1928年8月10日第二版。

  ④《大公报》,1928年9月16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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