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传统物理学的终结 晚清时期我国的传统物理学
物理学在我国有着相当早的起源,并且经历了漫长的发展时期。我国传统的物理学曾经具有丰富的内容和辉煌的成就,但是,明代以后,种种原因造成我国经济和生产发展缓慢,科学技术渐渐处于落后状态。物理学的发展在总体上也由缓慢到停顿。
晚清时期,我国传统意义上的物理学知识的发展,大概可以郑复光(1780—1853)和邹伯奇(1819—1869)的光学研究为代表。郑复光的《镜镜詅痴》(1847年)和《费隐与知录》(1842年),邹伯奇的《格术补》(1874年),均刊行于鸦片战争之后。郑复光在《镜镜詅痴》一书中论述了几何光学基本概念,几种反射镜和折射镜的质料和性能,透镜和透镜组的成像情况,以及17种光学仪器和器具的制作、原理和使用等。他的成就主要在于研究透镜和透镜组的成像理论。书中所述几乎涉及当时所知的各种光学仪器和器具。郑复光的另一书《费隐与知录》中的内容也以几何光学部分为最佳。邹伯奇的《格术补》反映了他在光学理论方面的突出成就。书中深入讨论了透镜和透镜组的成像规律,定量地得到了透镜成像公式、透镜组的焦距公式。书中还详细讨论了放大镜、几种折射和反射望远镜以及显微镜的结构和原理,介绍了眼睛和视觉的光学原理等。邹伯奇推导出透镜成像公式和透镜组焦距公式,可以说达到了我国传统光学发展的顶峰。清代,我国在光学器具的研究和应用,以及光学理论研究方面,有比较显著的成就。显然,这应归结于我国传统光学知识与传入的西方光学知识的“融合”。
我国传统的物理学知识主要表现在描述和解释物理现象方面,而这些物理学知识则又常常包容在工程技术知识之中。同时,物理学本身与其他传统上占优势的学科(如天文历法、数学、医学、农学等)相比较,又始终稍逊一筹。虽然在明末清初阶段我国曾经传入了一些西方的物理学知识,但随后却是百余年的中断,传入的知识甚为零散,无法形成独立的体系,结果它们被融合纳入传统知识体系的框架之中。随着时代的进步,传统的物理学已不可能再有发展,而是明显地呈现出停滞不前,以致最后趋于终结。
近代意义“物理学”的开始
众所周知,物理学是自然科学中的一门重要的基础科学,研究物质运动的普遍规律和物质的基本结构。然而,在欧洲古代,物理学是自然科学的总称。西方语文中的“物理学”一词来源于希腊文,原意即指“自然”,引伸为“自然哲学”的意思。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物理学”的各个部分逐渐分别形成独立的学科,逐渐从包罗万象的“自然哲学”中分化出去。直到近代,才有了近代科学意义的物理学学科。
在我国,近代科学的物理学体系是从西方引进的。虽然“物理”一词的使用可以追溯到十分久远的年代,但作为学科的“物理学”一词的使用却是1900年才开始的。在正式使用“物理学”这个名词之前,晚清时期曾经一度使用“格致”或“格物”统称包括声光化电在内的自然科学。“格致”或“格物”也就是所谓的“格物致知”,语出自《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后世对这句话虽有不同的解释,然而总的来说是指穷究事物的原理而获得知识。因此,如果从这种意义上来说,那么“格致”或“格物”与“物理”即“事物之理”的含义是相同的。但晚清使用的“格致”或“格物”则是专门指自然科学知识。后来,化学从中分化出,于是“格物学”和“格致学”就进一步缩小了范围,专门代表近代科学意义上的物理学了。1900年,上海江南制造局译刊《物理学》一书,书名袭用了日文名称即日文汉字而未作改变。该书原系日本物理学家饭盛挺造(1851—1916)编撰;中文译本由日本东洋学家藤田丰八(1870—1929)翻译,我国学者王季烈(1873—1952)重编。这是在我国首次正式使用“物理学”一词作为学科的名称。数年之后,在我国终于逐渐统一采用了具有近代科学含义的学科名称“物理学”。
第一节传统物理学的终结
中国通史
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