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军用工业和新式海陆军的建立
洋务派用力最多的,是建立军用工业。还在镇压太平天国的时候,咸丰十一年(1861),曾国藩就在安庆建立“安庆内军械所”,以手工生产仿制“洋枪洋炮”,并制造了一艘木壳轮船。同治 元年(1862),李鸿章在上海设立“上海洋炮局”,手工铸造炮弹。次年,李鸿章又委派英国人马格里(H.Macartney)在松江附近设厂制造弹药。清军攻陷苏州后,李鸿章命马格里将该厂迁至苏州,添置一些机器,设立“苏州制炮局”。这是洋务派兴办新式军用工业的开端。
从同治四年(1865)江南制造总局设立到光绪二十一年(1895)中日甲午战争结束,30年间,洋务派设立的规模大小不等的军用工业共21个。其中由清廷中枢直接拨款、规模较大的有4个,即江南制造总局、金陵机器局、福州船政局和天津机器局。各省督抚也纷纷自筹经费兴办军用工业,但大都是中小型的,只有张之洞创办的湖北枪炮厂规模较大。
江南制造局建于同治四年(1865)。是年,李鸿章购买上海虹口的美商旗记铁厂,又将上海洋炮局并入,并增添由容闳经手从美国购买的机器设备,合组成江南制造总局。同治六年(1867),该局由虹口迁至上海城南高昌庙。此后规模逐渐扩大,先后设立了机器厂、轮船厂、枪厂、炮厂、炮弹厂、水雷厂、炼钢厂、栗色火药厂、无烟火药厂等16个分厂,还附设了学堂、翻译馆等,成为一家综合性近代军用工业。其主要产品有枪支、大炮、弹药、水雷、轮船、钢材等,都由清廷调拨,分发各地驻军。江南制造总局由于在资金经费方面得到清廷的大力支持,因此不论生产设备和技术力量,都是当时国内最大的兵工厂。
金陵机器局,也称金陵制造局。同治四年(1865),李鸿章署理两江总督,将马格里主持的苏州洋炮局随迁南京,改称金陵机器局。其规模计有机器厂3处,翻沙、熟铁、木作车间各2处,还有火箭局、火箭分局、洋药局、水雷局及乌龙山暂设炮台机器等,主要生产弹药、枪支和大炮,产品大都供应李鸿章的淮军和天津大沽炮台。在清廷直属的4个大型军用工业中,金陵机器局规模最小,“所出枪炮无多”,它为大沽炮台所造的大炮在演放时一再爆炸,质量低劣。
福州船政局,又名马尾船政局,是同治五年(1866)左宗棠任闽浙总督时向清廷建议设立的。由法国人日意格(P.Giquel)、德克碑(P.D’Aiguebelle)主持建厂和造船,还雇用几十名法国工匠。筹建不久,左宗棠调任陕甘总督,赴任前向清廷推荐前江西巡抚沈葆桢任总理船政大臣。船政局设有转锯厂、大机器厂、水缸厂、木模厂、铸铁厂、钟表厂、铜厂、储材厂、拉铁厂、锤铁厂、铁胁厂及船坞一座,并附设船政学堂,是一个设备比较完备的造船工厂。同治八年(1869),船政局造成的第一艘轮船“万年清”号下水。到同治十三年(1874),该局共造大小轮船15艘。因合同期满,日意格及一部分法国工匠被辞退,有关船只的设计施工由船政学堂培养出来的人员主持。由于经费短缺,生产困难,加以光绪十年(1884)中法战争中遭到破坏,到光绪二十一年(1895),20年中共造兵船19只。船政局在造船过程中,技术上逐渐有所提高。最初只能造150马力以下的木壳船,到光绪十三年(1887)造成了第一艘铁甲船,轮机也由旧式单机改成复合机,马力由150增至2400。福州船政局在中国近代造船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天津机器局,是华北地区第一个官办军用工业。同治五年(1866),恭亲王奕奏准在天津设局制造军火。次年,清廷委派三口通商大臣崇厚主持筹建。同治九年(1870)发生天津教案,崇厚出使法国,李鸿章接任直隶总督,兼管该局事宜。经过逐年扩充,天津机器局分设东西两处。东局设在城东贾家沽,主要制造火药、洋枪、洋炮、各式子弹和水雷,附设有水师、水雷、电报学堂;西局设在城南海光寺,以制造军用器具、开花炮弹为主,兼制造各种炮车器具、电线、电机等。所生产军火,主要供应淮系水陆各军。在光绪二十六年(1900)八国联军侵略战争中,遭到严重破坏。
湖北枪炮厂,是湖广总督张之洞在光绪十六年(1890)建于湖北汉阳。光绪十九年(1893)初步建成,次年厂房因火灾被焚,甲午战争以后才得以修复,主要生产枪、炮、子弹、火药等。
洋务派在同治四年以后创办的近代机器军用工业,完全是官办的。经费主要来自海关关税、厘金、军饷等。所生产的军火直接调拨装备湘、淮军及各省军用,不是为进入市场交换而生产。这些官办的军用工业具有浓厚的封建性。所有局厂不但要受总督、巡抚的控制和监督,而且还要受总理衙门的节制。企业类同官府衙门,成为当权者安插亲朋故旧的地方。人员冗滥,甚至挂名领取干薪,营私舞弊,管理混乱,腐败现象严重。洋务派兴办的军用工业尽管具有封建性、落后性,但它毕竟在中国开了近代机器工业的先河,实行了雇佣劳动的形式,存在着资本主义性质的因素,客观上对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资本主义民用企业的产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洋务派在兴办军用工业的同时,还训练新式陆军和建立新式海军。
训练新式陆军的起步,是整顿八旗、绿营。咸丰十年十二月(1861年1月),奕等人的奏折中即提出“自强之术,在于练兵”。咸丰十一年十二月(1862年1月),清廷批准了练兵章程。随即成立了神机营,并从京营八旗挑选精壮兵丁,演练洋枪洋炮和“洋人阵式”。同治三年(1864),神机营在这支队伍的基础上加以扩充,建立了“威远队”,成为一支拥有5000余人,融马队、步兵、炮兵于一体的洋枪队。同治五年(1866),总理衙门大臣奕等从绿营中挑选精壮兵丁,按湘、淮军营制、营规编练军队,共选练六军,15000人,称为“练军”。到光绪二十年(1894),全国绝大多数省份都相继建立了练军。此外,李鸿章的淮军和左宗棠部湘军也都较普遍使用外国新式武器。这些军队大都聘用英、法、德等国军人,按西方操典演练队列阵式。
除整编陆军外,洋务派还筹建新式海军、整顿海防。同治十三年(1874),日本侵略中国台湾,清廷以赔款作为日本撤兵的条件,于是筹办海防、海军的建议随之兴起。经过筹划,光绪元年四月(1875年5月),清廷任命直隶总督李鸿章和两江总督沈葆桢分别督办北洋、南洋海防事宜,开始了近代海军的筹建。在南洋、福建、北洋三支水师中,南洋水师起步较早,但发展缓慢,到光绪十年(1884)中法战争爆发前夕,共拥有舰艇14艘,除福州船政局、江南制造总局所造外,余均购自英、德两国。福建水师是在福州船政局所造的部分舰船的基础上形成的,共有舰艇11艘,其中9艘为船政局自造,2艘购自英国。中法战争时,福建水师在马尾港内遭法国军舰的突然袭击,几乎全军覆没。北洋水师于光绪元年筹建,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到光绪十年已拥有舰艇14艘,初具舰队规模。光绪十一年(1885)中法战争后,清廷成立海军衙门,委派醇亲王奕为总理海军事务大臣,庆郡王奕、直隶总督李鸿章为会办大臣。海军衙门成立后,贯彻先发展北洋水师的方针。到光绪十四年(1888),北洋水师正式成军,各类舰船基本具备,共有25艘。舰艇主要购自英国、德国,聘请英国海军军官为总查,按新式海军编制训练,并参照英国的规章制订了《北洋海军章程》。李鸿章还先后在旅顺口、威海卫等地布置防务,修筑炮台、船坞,成为北洋海军的两大基地。光绪十四年以后,北洋水师未再增添新式舰艇。这支苦心经营的海军,在光绪二十年(1894)中日甲午战争中全军覆没。
第三节 军用工业和新式海陆军的建立
中国通史
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