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俄国侵占中国领土
俄国一直对中国抱有领土野心。鸦片战争后,它就不断加紧武装侵略中国黑龙江流域。咸丰八年四月十六日(1858年5月28日),即中俄《天津条约》签订前半个月,俄国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H.Mypaвьěв-Aмypcкий)乘英法联军进攻天津的时机,用武力强迫黑龙江将军奕山签订了不平等的《瑷珲条约》。根据这一条约,俄国割占了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6O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仅在瑷珲对岸精奇哩江(今俄罗斯结雅河)以南的一小块地区(后称江东六十四屯)仍保留中国方面的永久居住和管辖权,并把乌苏里江以东至海约40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划为中俄“共管”。清廷没有批准《瑷珲条约》,并对奕山等人予以处分。俄国无视条约是非法的,竟把瑷珲北岸的海兰泡改名为“报喜城”(今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
咸丰十年十月初二日(1860年11月14日),俄国公使伊格那提耶夫又利用英法联军攻占北京的时机,借口“调停”有功,并以“兵端不难屡兴”相威胁,逼迫奕签订不平等的中俄《北京条约》。在这个条约中,俄国除迫使清廷确认《瑷珲条约》外,又把乌苏里江以东约4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割占了去,还为割占中国西部领土制造了“根据”。俄国还把条约签订前一年由它单方面绘制的边界地图,当作条约附图强加给中国,清廷拒绝签字。
咸丰十一年五月(1861年6月),中俄双方签订了《勘分东界约记》。这次勘界,实际上仅勘分了兴凯湖以南的陆界,并没有勘分乌苏里江和黑龙江的水界,只是在这张比例尺小于一百万分之一的地图上画了一条红线,表示两国以这两条江为界,它既不表明也不可能表明边界线在江中的确切位置。
从同治元年五月(1862年6月)起,清廷勘界大臣明谊和俄国全权代表巴布科夫(И.Φ.Бабков)、扎哈罗夫(И.И.Захарв)等,在塔尔巴哈台(今新疆塔城)开始勘分西北边界的谈判。中国的西部边界原在巴尔喀什湖。从康熙年间起,俄国不断进窥该地以东以南地区。通过中俄《北京条约》,俄国强行规定中俄西段边界的走向,把清朝设在境内城镇附近的常住卡伦指为分界标志,把中国的内湖斋桑泊和特穆尔图淖尔(今吉尔吉斯斯坦伊塞克湖)指为界湖。随后,俄国出兵强占这一地区,制造既成事实。在谈判过程中,俄国代表蛮横无理,致使谈判中断。到同治三年九月(1864年10月),中俄双方才在塔城重开谈判。俄国陈兵塔城卡外以为威胁,巴布科夫强迫明谊必须按照俄国的分界议单划界,否则派兵强占。清廷屈于俄国的武力威胁,令明谊让步,接受俄方议单。九月初七日(10月7日),明谊与巴布科夫签订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划定了从沙宾达巴哈山口起至浩罕边境为止的中俄西段边界。据此,沙俄割占了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包括斋桑泊、特穆尔图淖尔在内的约44万多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
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俄国通过不平等的《瑷珲条约》、《北京条约》和一系列勘界条约,侵占了中国144万多平方公里的领土。
第三节 俄国侵占中国领土
中国通史
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